关于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的公告
关于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的公告
我单位于2024年4月1 (略) 通州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核发了其通州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通州留置分中心)项目用地预审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XS*号)。现建设单位因该项目用地范围发生调整,申请注销上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经审查,我单位决定注销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XS*号),并予以公告。
联系地址:通 (略) 127号南楼303室,联系电话:0513-*。
我单位于2024年4月1 (略) 通州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核发了其通州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通州留置分中心)项目用地预审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XS*号)。现建设单位因该项目用地范围发生调整,申请注销上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经审查,我单位决定注销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XS*号),并予以公告。
联系地址:通 (略) 127号南楼303室,联系电话: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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