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佳木斯腾耀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沥青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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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佳木斯腾耀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沥青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名称:佳木斯 (略) 年产*立沥青混凝土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佳木斯 (略)
三、建设地点:黑龙 (略) 郊区草帽村东侧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 (略)
五、项目概况:该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郊区草帽村东侧,占地*m2。主体工程:新建1条德基DG4000S沥青搅拌站,年生产*吨沥青混凝土。辅助工程:新建员工宿舍及食堂、1个主机房等。储运工程:新建1座100m3矿粉筒仓、1座2000 m2冷料仓、4座36吨沥青罐、2座30吨柴油储罐、1座200m3初期雨水池。公用工程:用水由自打水井供应;食堂废水与生活污水进入防渗化粪池处理;沥青加热使用1台25kg/h的柴油燃烧器,骨料加热采用1台562.5kg/h的柴油燃烧器。环保工程:矿粉筒仓仓顶呼吸位置设置布袋除尘器,柴油燃烧器设置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器处理,搅拌站设置“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和布袋除尘器系统,砂石料棚设置水喷淋系统,建设占地面积5m2危险废物贮存点2处,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建设150m3事故池。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要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建筑噪声和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现场定时洒水以降低扬尘污染,产生的建筑及工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为保护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严禁夜间(晚22:00-次日6:00)施工。

2、该项目废气主要为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废气、筒仓粉尘和食堂油烟等。骨料烘干滚筒产生的颗粒物经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30m高烟囱(DA001)排放;骨料烘干工序柴油燃烧器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1#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处理后由一根30m高烟囱(DA001)排放;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经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采取以上措施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沥青储罐及沥青加热搅拌系统产生的沥青烟、苯并[a]芘及非*烷总烃采用“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30m高烟囱(DA002)排放,沥青加热工序柴油燃烧器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3#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处理后由一根30m高烟囱(DA002)排放,采取以上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矿粉仓粉尘经自带的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气口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效率60%)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需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小型”标准。该项目碎石整体堆放在半封闭冷料仓内,原辅料输送采取密闭措施,厂房地面全部硬化,设置水喷淋系统对厂房进行定期洒水抑尘,载货车辆进出均 (略) ;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的上料粉尘、石料烘干工序无组织粉尘、筛分工序粉尘经车间水喷淋系统处理;柴油储罐采用卧式罐,罐顶设气相平衡管相关设施。采取以上措施后,确保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表A.1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特别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烷总烃、沥青烟、苯并[a]芘等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防渗化粪池,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堆肥,废水不外排;厂区内设置雨水收集管道,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管道流入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地下水污染防治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将1#危险废物贮存点、2#危险废物贮存点、事故池和储罐区作为重点防渗区,满足等效黏土层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要求;将初期雨水池作为一般防渗区,满足等效黏土层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要求;厂区其他地区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硬化地面。

4、该项目噪声源要严格落实防噪降噪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振动小设备,搅拌机、振动筛、风机等产噪设备采取加装减震垫和消音器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

5、该项目产生的固废应实施分类管理,及时清运,避免长期堆放。振筛分选的不合格碎石集中收集,由石料供应商定期回收破碎后重新利用;各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分别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 (略) 政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和废油脂由取得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许可的单位收集、运输、处置;废布袋集中收集,厂家定期回收;废机油(HW08)和废焦油(HW11)暂存于1#危险废物贮存点,废活性炭(HW49)暂存于2#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油罐底泥产生后直接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该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处理及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6、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防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加强人员培训,制定监测计划及应急预案,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及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在运行过程中要按规定对设施进行检修、更换,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发生。

7、公众参与情况:无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六、联系电话:0454-*

七、通讯地址: (略) 郊 (略) 676号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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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名称:佳木斯 (略) 年产*立沥青混凝土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佳木斯 (略)
三、建设地点:黑龙 (略) 郊区草帽村东侧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 (略)
五、项目概况:该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郊区草帽村东侧,占地*m2。主体工程:新建1条德基DG4000S沥青搅拌站,年生产*吨沥青混凝土。辅助工程:新建员工宿舍及食堂、1个主机房等。储运工程:新建1座100m3矿粉筒仓、1座2000 m2冷料仓、4座36吨沥青罐、2座30吨柴油储罐、1座200m3初期雨水池。公用工程:用水由自打水井供应;食堂废水与生活污水进入防渗化粪池处理;沥青加热使用1台25kg/h的柴油燃烧器,骨料加热采用1台562.5kg/h的柴油燃烧器。环保工程:矿粉筒仓仓顶呼吸位置设置布袋除尘器,柴油燃烧器设置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器处理,搅拌站设置“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和布袋除尘器系统,砂石料棚设置水喷淋系统,建设占地面积5m2危险废物贮存点2处,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建设150m3事故池。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要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建筑噪声和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现场定时洒水以降低扬尘污染,产生的建筑及工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为保护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严禁夜间(晚22:00-次日6:00)施工。

2、该项目废气主要为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废气、筒仓粉尘和食堂油烟等。骨料烘干滚筒产生的颗粒物经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30m高烟囱(DA001)排放;骨料烘干工序柴油燃烧器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1#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处理后由一根30m高烟囱(DA001)排放;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经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采取以上措施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沥青储罐及沥青加热搅拌系统产生的沥青烟、苯并[a]芘及非*烷总烃采用“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30m高烟囱(DA002)排放,沥青加热工序柴油燃烧器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3#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处理后由一根30m高烟囱(DA002)排放,采取以上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矿粉仓粉尘经自带的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气口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效率60%)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需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小型”标准。该项目碎石整体堆放在半封闭冷料仓内,原辅料输送采取密闭措施,厂房地面全部硬化,设置水喷淋系统对厂房进行定期洒水抑尘,载货车辆进出均 (略) ;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的上料粉尘、石料烘干工序无组织粉尘、筛分工序粉尘经车间水喷淋系统处理;柴油储罐采用卧式罐,罐顶设气相平衡管相关设施。采取以上措施后,确保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表A.1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特别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烷总烃、沥青烟、苯并[a]芘等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防渗化粪池,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堆肥,废水不外排;厂区内设置雨水收集管道,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管道流入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地下水污染防治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将1#危险废物贮存点、2#危险废物贮存点、事故池和储罐区作为重点防渗区,满足等效黏土层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要求;将初期雨水池作为一般防渗区,满足等效黏土层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要求;厂区其他地区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硬化地面。

4、该项目噪声源要严格落实防噪降噪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振动小设备,搅拌机、振动筛、风机等产噪设备采取加装减震垫和消音器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

5、该项目产生的固废应实施分类管理,及时清运,避免长期堆放。振筛分选的不合格碎石集中收集,由石料供应商定期回收破碎后重新利用;各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分别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 (略) 政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和废油脂由取得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许可的单位收集、运输、处置;废布袋集中收集,厂家定期回收;废机油(HW08)和废焦油(HW11)暂存于1#危险废物贮存点,废活性炭(HW49)暂存于2#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油罐底泥产生后直接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该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处理及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6、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防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加强人员培训,制定监测计划及应急预案,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及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在运行过程中要按规定对设施进行检修、更换,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发生。

7、公众参与情况:无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六、联系电话:0454-*

七、通讯地址: (略) 郊 (略) 676号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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