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水利局关于巫山县为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渔业养殖建设项目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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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水利局关于巫山县为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渔业养殖建设项目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巫山水利许可〔2023〕56号

巫山县水利局

关于巫山县 (略) 渔业养殖

建设项目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巫山县 (略) :

你公司关于《巫山县 (略) 渔业养殖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送审稿)》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巫山县 (略) 渔业养殖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评审,原则同意《报告书》通过审查。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巫山县 (略) 渔业养殖场建设项目位于巫山县巫峡镇桂花村3社。项目占地*平方米,主要是修建养殖鱼塘永久性占地6670平方米,其它临时性占地3335平方米,采用流水养殖工艺,年产*鱼2.*斤,取水方式采用上游右岸修建拦河坝+引水渠取水,再自流放水至鱼池,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鱼池6670平方米,均采用混凝土浇筑。引水渠1条,长230米,宽0.8米,深0.5米,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建设,建设尾水处理池720立方米,采用混凝土结构建设。取水流量0.02 m3/s,核定年取水量为*m3 。

二、取水地点、取水方式

巫山县 (略) 渔业养殖场建设项目取水点位于巫山县巫峡镇桂花村3社,经度109°57′24″,纬度31°08′44″,该项目取用地表水,取水方式为引水。

三、取用水合理性及取水规模

该项目取水对河流水资源量影响甚微,取水能完全得到保证,建设项目取水是合理、可靠,符合水资源条件及水资源配置的基本要求,核准本项目年取水量为*m3/年。

四、取水水源可靠性

巫山县 (略) 渔业养殖场建设项目取水口处50%保证率下的年来水量为3755.*m3,设计引用流量0.02m3/s,多年平均取水量*m3,用水保证率100%。该项目来水量完全满足用水要求,项目取水可靠。

五、取退水影响

巫山县 (略) 渔业养殖场建设项目退水经尾水处理池处理达标后排入下游河道。取退水对区域水资源,水功能区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对取退水影响范围内的其他取水用户无明显的影响。

六、取水工程核验

巫山县 (略) 渔业养殖场建设项目竣工试运行满30日后,应在6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七、生态流量设置

生态用水量按多年平均流量的10%计算, (略) 巫山县桂溪鱼业养殖场建设项目年生态用水量375.*m3。

八、节水评价分析

原则同意对节水评价及节水措施的分析评价。

九、其他要求

(一)若本工程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二)本取水许可申请批准后应及时办理取水许可证。

(三)每月按取水量上报月报表并及时缴纳水资源费。

巫山县水利局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巫山水利许可〔2023〕56号

巫山县水利局

关于巫山县 (略) 渔业养殖

建设项目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巫山县 (略) :

你公司关于《巫山县 (略) 渔业养殖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送审稿)》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巫山县 (略) 渔业养殖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评审,原则同意《报告书》通过审查。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巫山县 (略) 渔业养殖场建设项目位于巫山县巫峡镇桂花村3社。项目占地*平方米,主要是修建养殖鱼塘永久性占地6670平方米,其它临时性占地3335平方米,采用流水养殖工艺,年产*鱼2.*斤,取水方式采用上游右岸修建拦河坝+引水渠取水,再自流放水至鱼池,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鱼池6670平方米,均采用混凝土浇筑。引水渠1条,长230米,宽0.8米,深0.5米,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建设,建设尾水处理池720立方米,采用混凝土结构建设。取水流量0.02 m3/s,核定年取水量为*m3 。

二、取水地点、取水方式

巫山县 (略) 渔业养殖场建设项目取水点位于巫山县巫峡镇桂花村3社,经度109°57′24″,纬度31°08′44″,该项目取用地表水,取水方式为引水。

三、取用水合理性及取水规模

该项目取水对河流水资源量影响甚微,取水能完全得到保证,建设项目取水是合理、可靠,符合水资源条件及水资源配置的基本要求,核准本项目年取水量为*m3/年。

四、取水水源可靠性

巫山县 (略) 渔业养殖场建设项目取水口处50%保证率下的年来水量为3755.*m3,设计引用流量0.02m3/s,多年平均取水量*m3,用水保证率100%。该项目来水量完全满足用水要求,项目取水可靠。

五、取退水影响

巫山县 (略) 渔业养殖场建设项目退水经尾水处理池处理达标后排入下游河道。取退水对区域水资源,水功能区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对取退水影响范围内的其他取水用户无明显的影响。

六、取水工程核验

巫山县 (略) 渔业养殖场建设项目竣工试运行满30日后,应在6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七、生态流量设置

生态用水量按多年平均流量的10%计算, (略) 巫山县桂溪鱼业养殖场建设项目年生态用水量375.*m3。

八、节水评价分析

原则同意对节水评价及节水措施的分析评价。

九、其他要求

(一)若本工程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二)本取水许可申请批准后应及时办理取水许可证。

(三)每月按取水量上报月报表并及时缴纳水资源费。

巫山县水利局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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