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4年7月10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4年7月10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4年7月10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10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 真:0478-*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一)
项目名称: (略) 同 (略) 年产3000吨高端稀土抛光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 (略) 同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同人 (略)
项目概况: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电加热辊道窑1套、天然气辊道窑1套、闪蒸干燥1套、喷雾干燥1套、天然气锅炉2台以及附属配套设施,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1500吨高端稀土抛光材料;二期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回转窑1条、闪蒸干燥1套、天然气锅炉1台以及附属配套设施,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1500吨高端稀土抛光材料。本项目建成后,生产总规模为年产3000吨高端稀土抛光材料。一期建成投产后二期进行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扬尘,为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需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小施工扬尘的影响,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1)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及工艺,减少施工土方量,从而减少扬尘量;
(2)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有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3)避免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应用帆布覆盖;
2、废水
本项目施工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及施工可能产出的泥浆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有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车辆运行噪声。施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4、固体废体
施工期施工场地内应设临时收集施工垃圾的垃圾站将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站统一处理;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其产生的施工废物及时收集、清运,避免产生污染。
运营期:
1、废气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一期工程:氟化、闪蒸干燥工段废气经风机抽送至碱喷淋塔(1套)内进行处置,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P1)排放;电辊道窑废气和天然气辊道窑废气经风机抽送至碱喷淋塔(1套)内进行处置,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P2)排放;混料过筛、气流粉碎、射流分级废气(一期、二期共用)产生废气经风机抽送至布袋除尘器(1套)内进行处置,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P3)排放,喷雾干燥燃气废气(一期、二期共用)经风机抽送至混料过筛、气流粉碎、射流分级工段布袋除尘器(1套)内进行处置与后合并至排气筒(P3)排放。二期工程:氟化、闪蒸干燥工段废气经风机抽送至碱喷淋塔(1套)内进行处置,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P4)排放;天然气回转窑废气经风机抽送至碱喷淋塔(1套)内进行处置,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P5)排放;天然气锅炉废气2台锅炉产生的废气经1根14m高的排气筒(P6)排放。废气全部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设计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废气排放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燃气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 2 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废水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已建的一座处理能力为50t/d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 (略) ,最终进入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真空脱水机废水氟化后通过真空脱水,脱去的水用泵打回调浆工序循环使用,其余在烘干工序中以水蒸气形式排放。天然气锅炉用水循环使用,循环水循环到一定程度时会产生定期排水,经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后, (略) ,最终进入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纯水制备浓水经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后, (略) ,最终进入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浓度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氟化合成箱内未反应的氟化氢气体由氟化氢吸收罐收集,罐内水吸收氟化氢气体形成氢氟酸,由氟化氢销售厂家每天回收,罐区围堰及事故应急池建设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各项规定,不得外排。
3、噪声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体废体
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分类处置各类固废。原料的废外包装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内,定期外售处理。收集的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内,全部返回混料包装机内,作为产品出售。无组织粉尘经封闭车间沉降后,产生的沉降粉,采用编织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内,作为产品出售。废离子交换树脂产生后由厂家直接回收利用,不在厂区内暂存。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固废综合利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二)
项目名称:内蒙 (略) 含硅材料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内蒙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蒙数办 (略)
项目概况:利用现有生产厂房进行建设,新建1条含硅材料处理生产线。设置1台滚筒烘干机、3台3吨感应炉(2用1备)等,年处理*t含硅材料。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办公区、环保工程等公用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扬尘,为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需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小施工扬尘的影响,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1)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及工艺,减少施工土方量,从而减少扬尘量;
(2)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有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3)避免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应用帆布覆盖;
2、废水
本项目施工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及施工可能产出的泥浆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有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车辆运行噪声。施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4、固体废体
施工期施工场地内应设临时收集施工垃圾的垃圾站将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站统一处理;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其产生的施工废物及时收集、清运,避免产生污染。
运营期:
1、废气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和烘干废气合并后,经1台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熔化废气和浇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废气排放口设置永久性规范的 (略) ,各污染源排放口设置规范排放口标识。
2、废水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园 (略) ,最终进入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水膜除尘器循环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感应炉循环冷却系统循环水排入冷却水箱内,采用风扇制冷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体废体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分类处置各类固废。废弃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底泥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作为原料进行二次烘干。废耐火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废电极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硅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每个月清运一次,外售综合利用。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固废综合利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4年7月10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10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 真:0478-*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一)
项目名称: (略) 同 (略) 年产3000吨高端稀土抛光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 (略) 同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同人 (略)
项目概况: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电加热辊道窑1套、天然气辊道窑1套、闪蒸干燥1套、喷雾干燥1套、天然气锅炉2台以及附属配套设施,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1500吨高端稀土抛光材料;二期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回转窑1条、闪蒸干燥1套、天然气锅炉1台以及附属配套设施,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1500吨高端稀土抛光材料。本项目建成后,生产总规模为年产3000吨高端稀土抛光材料。一期建成投产后二期进行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扬尘,为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需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小施工扬尘的影响,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1)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及工艺,减少施工土方量,从而减少扬尘量;
(2)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有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3)避免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应用帆布覆盖;
2、废水
本项目施工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及施工可能产出的泥浆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有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车辆运行噪声。施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4、固体废体
施工期施工场地内应设临时收集施工垃圾的垃圾站将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站统一处理;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其产生的施工废物及时收集、清运,避免产生污染。
运营期:
1、废气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一期工程:氟化、闪蒸干燥工段废气经风机抽送至碱喷淋塔(1套)内进行处置,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P1)排放;电辊道窑废气和天然气辊道窑废气经风机抽送至碱喷淋塔(1套)内进行处置,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P2)排放;混料过筛、气流粉碎、射流分级废气(一期、二期共用)产生废气经风机抽送至布袋除尘器(1套)内进行处置,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P3)排放,喷雾干燥燃气废气(一期、二期共用)经风机抽送至混料过筛、气流粉碎、射流分级工段布袋除尘器(1套)内进行处置与后合并至排气筒(P3)排放。二期工程:氟化、闪蒸干燥工段废气经风机抽送至碱喷淋塔(1套)内进行处置,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P4)排放;天然气回转窑废气经风机抽送至碱喷淋塔(1套)内进行处置,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P5)排放;天然气锅炉废气2台锅炉产生的废气经1根14m高的排气筒(P6)排放。废气全部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设计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废气排放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燃气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 2 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废水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已建的一座处理能力为50t/d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 (略) ,最终进入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真空脱水机废水氟化后通过真空脱水,脱去的水用泵打回调浆工序循环使用,其余在烘干工序中以水蒸气形式排放。天然气锅炉用水循环使用,循环水循环到一定程度时会产生定期排水,经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后, (略) ,最终进入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纯水制备浓水经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后, (略) ,最终进入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浓度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氟化合成箱内未反应的氟化氢气体由氟化氢吸收罐收集,罐内水吸收氟化氢气体形成氢氟酸,由氟化氢销售厂家每天回收,罐区围堰及事故应急池建设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各项规定,不得外排。
3、噪声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体废体
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分类处置各类固废。原料的废外包装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内,定期外售处理。收集的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内,全部返回混料包装机内,作为产品出售。无组织粉尘经封闭车间沉降后,产生的沉降粉,采用编织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内,作为产品出售。废离子交换树脂产生后由厂家直接回收利用,不在厂区内暂存。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固废综合利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二)
项目名称:内蒙 (略) 含硅材料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内蒙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蒙数办 (略)
项目概况:利用现有生产厂房进行建设,新建1条含硅材料处理生产线。设置1台滚筒烘干机、3台3吨感应炉(2用1备)等,年处理*t含硅材料。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办公区、环保工程等公用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扬尘,为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需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小施工扬尘的影响,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1)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及工艺,减少施工土方量,从而减少扬尘量;
(2)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有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3)避免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应用帆布覆盖;
2、废水
本项目施工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及施工可能产出的泥浆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有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车辆运行噪声。施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4、固体废体
施工期施工场地内应设临时收集施工垃圾的垃圾站将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站统一处理;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其产生的施工废物及时收集、清运,避免产生污染。
运营期:
1、废气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和烘干废气合并后,经1台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熔化废气和浇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废气排放口设置永久性规范的 (略) ,各污染源排放口设置规范排放口标识。
2、废水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园 (略) ,最终进入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水膜除尘器循环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感应炉循环冷却系统循环水排入冷却水箱内,采用风扇制冷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体废体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分类处置各类固废。废弃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底泥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作为原料进行二次烘干。废耐火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废电极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硅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每个月清运一次,外售综合利用。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固废综合利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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