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龙勾产业园垃圾治理及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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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龙勾产业园垃圾治理及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

项目名称

崇义县龙勾产业园垃圾治理及污水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

崇义县龙勾乡龙勾工业片区寺里工业小区

建设单位

崇义县鼎兴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崇义县龙勾乡龙勾工业片区寺里工业小区,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35′45.342″,北纬25°43′30.220″,总用地22.6亩、属排水用地;项目服务范围为寺里工业小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垃圾处理不属于本项目范围。

设计日处理污水5000m3/d,含氟、铊废水经一企一管专管收集预处理,与经园区污 (略) 收集的综合废水一起经工艺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经由东向西800m管道排入朱坊河,入河排污口坐标东经114°35′20.073″,北纬25°43′22.794″。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第一类污染物与特征污染物,对照所涉及行业标准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从严执行;COD、BOD5、氨氮、总磷、总氮、pH值、SS等常规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A级标准,各指标从严执行;氟铊废水中的铊执行江西省地标《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铍参照所涉行业标准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从严执行。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氟铊废水调节池、氟铊废水反应沉淀池、综合废水调节池、综合废水事故池、综合废水反应沉淀池、水解酸化池、AAOAO生化池、二沉池、中间提升池、高效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池及脱氧池、滤布滤池、消毒计量池、污泥池、污泥脱水间等。

项目所需 (略) (略) 供给, (略) (略) ;总投资*元,环保投资100%(《关于启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711号)。劳动定员18人(生产人员13人,管理人员5人),年生产365天,生产岗位两班制,每班12小时,管理人员单班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围档、遮挡、挡板、 (略) 等措施。施工场封闭施工,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及时对工地、 (略) 面、运输车辆酒水冲洗,采用商品混凝土及封闭式运输车辆,控制施工扬尘;对工程施工造成裸露地面进行绿化,短时间裸露地面进行苫盖。施工人员生活粪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小溪,最终排入朱坊河;施工场设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清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高噪声施工,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开挖土方用于填方,多余土方和建筑垃圾采用密闭车辆运至政府指定场所,施工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有纳管废水和自身废水(滤布和污泥池冲洗废水、生物滤池除臭废水、生活污水),两类废水进入废水处理系统,经混凝沉淀+水解酸化+AAOAO+高效沉淀+臭氧催化氧化+滤布滤池+接触消毒工艺处理后,尾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及表2、表3限值,铊污染物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3限值(小于0.0001 mg/L),氟化物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小于1mg/L),经尾水管排入朱坊河。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恶臭、食堂油烟和实验室废气。对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沉砂池、氟铊废水调节池、综合废水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厌氧池、缺氧池、污泥池及污泥脱水间臭气进行密闭负压收集,恶臭采用生物过滤除臭处理后,经15m高1#排气筒排放。排放恶臭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表2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效率大于60%)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限值。化验室设置排气扇、优化通风条件,减小化验室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定期对废水预处理区、生化处理厌氧缺氧段、污泥处置区等产臭单元喷洒除臭剂,厂区绿化等,减少无组织臭气浓度,控制厂界无组织恶臭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中二级标准中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

项目设置以预处理区、生化处理厌氧缺氧段、污泥处置区建构筑物边界为起点外延50m范围的卫生防护距离,其范围内禁止新建居住区、学校、医院和食品等对环境要求高的目标。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各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优先选择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采用隔声罩、减震垫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栅渣和沉砂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PAC等废包装袋、滤池废滤布、废填料、废臭氧催化剂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设计、建造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

在线监测和化验废液、废试剂瓶、废包装容器、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包装容器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氟铊废水物化污泥、综合废水物化污泥、生化处理污泥、板框压滤机废滤布、废活性炭等暂定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要求管理和贮存,竣工环保验收前进行毒性鉴别,根据鉴别结果决定最终处置方式。

厂区设置两个污泥暂存间:氟铊废水物化污泥暂存间,综合废水物化污泥暂存间(综合废水物化污泥、生化污泥分区存放),其他危险废物暂存间(在线监测和化验废液、废试剂瓶、废包装容器、废机油及废机油桶)。以上三个暂存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计、建造和管理。各类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

加强对各生产单元、构筑物巡视和监控。运营中定期对污水处理池及处理构筑进行日常监控和维护,确保处于良好状态,一旦发生设备或构筑物异常,应及时检查修复,避免设备、构筑物污染物跑冒滴漏。

将报告书中规定的粗细格栅、各类水池、污泥脱水间、进出水在线监控房、各类(除一般固废)暂存间、综合加药间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将一般固废暂存间、臭氧设备间区域划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办公楼、门卫、鼓风机房、高低压配电间、 (略) 划为简单防渗区,地面硬化。

项目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和1个土壤监测点,落实报告书各类监测因子和频次,地下水和土壤监测指标依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要求确定初次监测因子和后续监测指标;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危险因素主要为次氯酸钠泄漏、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和运行故障引发的事故排放,危险物质主要有次氯酸钠、氟铊废水中的铊及其化合物、化验室和在线监测试剂中的硫酸和铬及其化合物、废润滑油等。

加强项目风险管理措施、废气、地表水和其他事故防范措施;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制定应急预案。一级防控措施:在项目氟铊废水和综合废水进水口分别设置在线监测,确保废水平缓稳定达标进入本项目;制定区域应急联动预案,一旦企业事故排放,则启动应急预案,将污染物控制在进水口;二级防控措施:设置有效容积671.84m3事故应急池,事故超标进水时,关闭沉砂池出水电动堰门,打开超越堰门,将事故废水切换入事故应急暂存,事故排除后,导入调节池,将污染物控制在污水处理生产区;三级防控措施:建议工业园区在雨水排放口旁、或园区低洼区域设置园区应急事故池,以收集和暂存溢流 (略) 的事故废水和受污染的雨水,避免废水进入地表水体,将污染物控制在工业园区内。

(八)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按国家和我省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污染物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排放设施应按要求设置监测采样口;正式运营前须取得项目入河排污口许可。

(九)落实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运营后,COD、氨氮排放量须满足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91.25t/a、NH3-N9.125t/a)。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共参与办法》,分别于2023年9月25日和2024年3月22日在崇义县 (略) 对本项目进 (略) 络公示(征求意见稿);2024年3月23日和3月2 (略) 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2024年4月30日和5月6日于江西日报进行了两次报纸补充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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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

项目名称

崇义县龙勾产业园垃圾治理及污水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

崇义县龙勾乡龙勾工业片区寺里工业小区

建设单位

崇义县鼎兴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崇义县龙勾乡龙勾工业片区寺里工业小区,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35′45.342″,北纬25°43′30.220″,总用地22.6亩、属排水用地;项目服务范围为寺里工业小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垃圾处理不属于本项目范围。

设计日处理污水5000m3/d,含氟、铊废水经一企一管专管收集预处理,与经园区污 (略) 收集的综合废水一起经工艺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经由东向西800m管道排入朱坊河,入河排污口坐标东经114°35′20.073″,北纬25°43′22.794″。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第一类污染物与特征污染物,对照所涉及行业标准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从严执行;COD、BOD5、氨氮、总磷、总氮、pH值、SS等常规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A级标准,各指标从严执行;氟铊废水中的铊执行江西省地标《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铍参照所涉行业标准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从严执行。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氟铊废水调节池、氟铊废水反应沉淀池、综合废水调节池、综合废水事故池、综合废水反应沉淀池、水解酸化池、AAOAO生化池、二沉池、中间提升池、高效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池及脱氧池、滤布滤池、消毒计量池、污泥池、污泥脱水间等。

项目所需 (略) (略) 供给, (略) (略) ;总投资*元,环保投资100%(《关于启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711号)。劳动定员18人(生产人员13人,管理人员5人),年生产365天,生产岗位两班制,每班12小时,管理人员单班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围档、遮挡、挡板、 (略) 等措施。施工场封闭施工,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及时对工地、 (略) 面、运输车辆酒水冲洗,采用商品混凝土及封闭式运输车辆,控制施工扬尘;对工程施工造成裸露地面进行绿化,短时间裸露地面进行苫盖。施工人员生活粪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小溪,最终排入朱坊河;施工场设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清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高噪声施工,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开挖土方用于填方,多余土方和建筑垃圾采用密闭车辆运至政府指定场所,施工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有纳管废水和自身废水(滤布和污泥池冲洗废水、生物滤池除臭废水、生活污水),两类废水进入废水处理系统,经混凝沉淀+水解酸化+AAOAO+高效沉淀+臭氧催化氧化+滤布滤池+接触消毒工艺处理后,尾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及表2、表3限值,铊污染物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3限值(小于0.0001 mg/L),氟化物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小于1mg/L),经尾水管排入朱坊河。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恶臭、食堂油烟和实验室废气。对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沉砂池、氟铊废水调节池、综合废水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厌氧池、缺氧池、污泥池及污泥脱水间臭气进行密闭负压收集,恶臭采用生物过滤除臭处理后,经15m高1#排气筒排放。排放恶臭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表2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效率大于60%)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限值。化验室设置排气扇、优化通风条件,减小化验室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定期对废水预处理区、生化处理厌氧缺氧段、污泥处置区等产臭单元喷洒除臭剂,厂区绿化等,减少无组织臭气浓度,控制厂界无组织恶臭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中二级标准中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

项目设置以预处理区、生化处理厌氧缺氧段、污泥处置区建构筑物边界为起点外延50m范围的卫生防护距离,其范围内禁止新建居住区、学校、医院和食品等对环境要求高的目标。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各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优先选择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采用隔声罩、减震垫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栅渣和沉砂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PAC等废包装袋、滤池废滤布、废填料、废臭氧催化剂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设计、建造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

在线监测和化验废液、废试剂瓶、废包装容器、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包装容器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氟铊废水物化污泥、综合废水物化污泥、生化处理污泥、板框压滤机废滤布、废活性炭等暂定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要求管理和贮存,竣工环保验收前进行毒性鉴别,根据鉴别结果决定最终处置方式。

厂区设置两个污泥暂存间:氟铊废水物化污泥暂存间,综合废水物化污泥暂存间(综合废水物化污泥、生化污泥分区存放),其他危险废物暂存间(在线监测和化验废液、废试剂瓶、废包装容器、废机油及废机油桶)。以上三个暂存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计、建造和管理。各类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

加强对各生产单元、构筑物巡视和监控。运营中定期对污水处理池及处理构筑进行日常监控和维护,确保处于良好状态,一旦发生设备或构筑物异常,应及时检查修复,避免设备、构筑物污染物跑冒滴漏。

将报告书中规定的粗细格栅、各类水池、污泥脱水间、进出水在线监控房、各类(除一般固废)暂存间、综合加药间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将一般固废暂存间、臭氧设备间区域划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办公楼、门卫、鼓风机房、高低压配电间、 (略) 划为简单防渗区,地面硬化。

项目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和1个土壤监测点,落实报告书各类监测因子和频次,地下水和土壤监测指标依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要求确定初次监测因子和后续监测指标;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危险因素主要为次氯酸钠泄漏、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和运行故障引发的事故排放,危险物质主要有次氯酸钠、氟铊废水中的铊及其化合物、化验室和在线监测试剂中的硫酸和铬及其化合物、废润滑油等。

加强项目风险管理措施、废气、地表水和其他事故防范措施;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制定应急预案。一级防控措施:在项目氟铊废水和综合废水进水口分别设置在线监测,确保废水平缓稳定达标进入本项目;制定区域应急联动预案,一旦企业事故排放,则启动应急预案,将污染物控制在进水口;二级防控措施:设置有效容积671.84m3事故应急池,事故超标进水时,关闭沉砂池出水电动堰门,打开超越堰门,将事故废水切换入事故应急暂存,事故排除后,导入调节池,将污染物控制在污水处理生产区;三级防控措施:建议工业园区在雨水排放口旁、或园区低洼区域设置园区应急事故池,以收集和暂存溢流 (略) 的事故废水和受污染的雨水,避免废水进入地表水体,将污染物控制在工业园区内。

(八)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按国家和我省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污染物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排放设施应按要求设置监测采样口;正式运营前须取得项目入河排污口许可。

(九)落实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运营后,COD、氨氮排放量须满足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91.25t/a、NH3-N9.125t/a)。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共参与办法》,分别于2023年9月25日和2024年3月22日在崇义县 (略) 对本项目进 (略) 络公示(征求意见稿);2024年3月23日和3月2 (略) 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2024年4月30日和5月6日于江西日报进行了两次报纸补充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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