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7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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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7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苏环办〔2013〕103号)的规定,现将中盈远大(常州) (略) 迁建新型墙体材料研发、设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8日(7日)。

一、公示内容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1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盈远大(常州) (略) 迁建新型墙体材料研发、设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常金环审〔2024〕94号

2024年7月11日

二、权利告知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该许可事项如有异议或不服的,可在收到本许可决定之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时 (略) 环境保护局或者金坛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时限内直接向金 (略) 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9-*/*

2、电子信箱:*@*63.com

3、通讯地址: (略) 金坛生态环境局,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苏环办〔2013〕103号)的规定,现将中盈远大(常州) (略) 迁建新型墙体材料研发、设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8日(7日)。

一、公示内容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1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盈远大(常州) (略) 迁建新型墙体材料研发、设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常金环审〔2024〕94号

2024年7月11日

二、权利告知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该许可事项如有异议或不服的,可在收到本许可决定之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时 (略) 环境保护局或者金坛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时限内直接向金 (略) 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9-*/*

2、电子信箱:*@*63.com

3、通讯地址: (略) 金坛生态环境局,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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