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江源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白山市江源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白山市江源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源发改审批〔2024〕14号
(略) 江 (略) :
你单位报来 (略) 江源区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和请示文件(关于 (略) 江源区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申请可研批复的请示 江源卫函【2024】5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以及 (略) 出具的《< (略) 江源区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评估意见》阶咨审字【2024】28号。
为贯彻国家医改政策,构建科学合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卫生事业均衡发展,加快建立医疗机构之间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充 (略) 龙头作用,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构建“ (略) 诊断”医疗服务新格局,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经研究,原则同意 (略) 江源区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购置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略) 江源区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购置项目项目(项目代码:2405-*-04-03-*)。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江 (略) 。
三、建设地点
正岔街6委。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拟 (略) 购置软硬件设施319台(套),其中,服务器、数据存储、安全设备等281台(套);新增远程诊断系统1套等。
五、建设期限
12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000.*元。资金来源自筹。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江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江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江 (略) 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江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POS}江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1日
(此文主动公开)
江源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4年7月11日印发 |
附件: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江源区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 察 | |||||||
设 计 | √ | ||||||
建筑工程 | |||||||
安装工程 | √ | ||||||
监 理 | √ | ||||||
设 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其 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核准 {POS}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7月11日 |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 “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白山市江源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源发改审批〔2024〕14号
(略) 江 (略) :
你单位报来 (略) 江源区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和请示文件(关于 (略) 江源区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申请可研批复的请示 江源卫函【2024】5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以及 (略) 出具的《< (略) 江源区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评估意见》阶咨审字【2024】28号。
为贯彻国家医改政策,构建科学合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卫生事业均衡发展,加快建立医疗机构之间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充 (略) 龙头作用,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构建“ (略) 诊断”医疗服务新格局,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经研究,原则同意 (略) 江源区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购置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略) 江源区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购置项目项目(项目代码:2405-*-04-03-*)。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江 (略) 。
三、建设地点
正岔街6委。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拟 (略) 购置软硬件设施319台(套),其中,服务器、数据存储、安全设备等281台(套);新增远程诊断系统1套等。
五、建设期限
12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000.*元。资金来源自筹。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江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江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江 (略) 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江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POS}江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1日
(此文主动公开)
江源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4年7月11日印发 |
附件: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江源区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 察 | |||||||
设 计 | √ | ||||||
建筑工程 | |||||||
安装工程 | √ | ||||||
监 理 | √ | ||||||
设 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其 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核准 {POS}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7月11日 |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 “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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