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泉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项目验收结果和预拨付资金第一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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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泉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项目验收结果和预拨付资金第一批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我省进一步完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3〕268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指标的通知》(皖财企〔2023〕1352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共有12家企业作为承建企业纳入试点县项目库管理,并如期完成项目投产。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联合安徽金泉会计师事务所实地对各项目进行了验收,对实际投资额进行了审计,现对临泉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项目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7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核定应奖补金额的50%拨付给各承建企业项目奖补资金(第一批)合计586.*元。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向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反映情况。

县商务局电话:0558-*

县财政局电话:0558-*

县乡村振兴局电话:0558-*

临泉县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1日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我省进一步完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3〕268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指标的通知》(皖财企〔2023〕1352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共有12家企业作为承建企业纳入试点县项目库管理,并如期完成项目投产。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联合安徽金泉会计师事务所实地对各项目进行了验收,对实际投资额进行了审计,现对临泉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项目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7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核定应奖补金额的50%拨付给各承建企业项目奖补资金(第一批)合计586.*元。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向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反映情况。

县商务局电话:0558-*

县财政局电话:0558-*

县乡村振兴局电话:0558-*

临泉县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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