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7月9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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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7月9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传 真:0417-*

通讯地址: (略) 区沿海产业 (略) 28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年产*吨镁质粒度料加工建设项目

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钱家村

(略)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现有库房东南角的382平方米区域改造为粒度料生产车间,在粒度料生产车间内新增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雷蒙机、振动筛、电振给料机、提升机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废气、噪声处理及一般固废暂存点、危险废物贮存点等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年产镁质粒度料*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82.*元。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现有库房东南角的382平方米区域改造为粒度料生产车间,在粒度料生产车间内新增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雷蒙机、振动筛、电振给料机、提升机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废气、噪声处理及一般固废暂存点、危险废物贮存点等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年产镁质粒度料*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82.*元。

1、废气:颚式破碎、对辊破碎等工序废气分别由集气罩收集(集气效率不低于90%)与筛分、下料等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10,除尘效率不低于99%)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雷蒙粉碎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11,除尘效率不低于99%)处理后并入DA003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2要求。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原料及产品运输车辆密闭或加盖苫布运输,各生产设备均布置在封闭生产车间内,物料输送系统封闭处理,生产工艺各产尘点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厂区地面及时清扫、洒水保持清洁。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3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处理,重点做好危险废物贮存点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以及控制运输车速等措施,环评预测,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收集粉尘、落地料袋装收集,定期外售;废布袋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废机油、废油桶、废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略) 年产*吨镁质粒度料加工建设项目(报批稿)

链接: http://**_tCsbW8Gyn1z4bA?pwd=fhds 提取码: fh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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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传 真:0417-*

通讯地址: (略) 区沿海产业 (略) 28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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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年产*吨镁质粒度料加工建设项目

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钱家村

(略)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现有库房东南角的382平方米区域改造为粒度料生产车间,在粒度料生产车间内新增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雷蒙机、振动筛、电振给料机、提升机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废气、噪声处理及一般固废暂存点、危险废物贮存点等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年产镁质粒度料*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82.*元。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现有库房东南角的382平方米区域改造为粒度料生产车间,在粒度料生产车间内新增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雷蒙机、振动筛、电振给料机、提升机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废气、噪声处理及一般固废暂存点、危险废物贮存点等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年产镁质粒度料*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82.*元。

1、废气:颚式破碎、对辊破碎等工序废气分别由集气罩收集(集气效率不低于90%)与筛分、下料等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10,除尘效率不低于99%)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雷蒙粉碎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11,除尘效率不低于99%)处理后并入DA003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2要求。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原料及产品运输车辆密闭或加盖苫布运输,各生产设备均布置在封闭生产车间内,物料输送系统封闭处理,生产工艺各产尘点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厂区地面及时清扫、洒水保持清洁。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3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处理,重点做好危险废物贮存点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以及控制运输车速等措施,环评预测,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收集粉尘、落地料袋装收集,定期外售;废布袋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废机油、废油桶、废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略) 年产*吨镁质粒度料加工建设项目(报批稿)

链接: http://**_tCsbW8Gyn1z4bA?pwd=fhds 提取码: fh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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