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新和县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情况的公示
关于2024年度新和县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情况的公示
为深入推进房地产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房地产经纪活动,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略) 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8号令)《住房和 (略) 场监督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建房规〔2023〕2号)、《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和 (略) 场监督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的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2024年5月22日至6月22日,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新和县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工作,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营业手续、房地产经纪人员从业资格等做了严格要求和认真审核,截至2024年7月3日,新和县城区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12家。
特此提醒广大群众:
(一)在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房屋买卖(租赁)服务之前,应先查看该机构是否已取得营业执照、是否取得县住建局出具的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为防范交易风险,保障交易安全,切勿选择不合规的经纪机构进行交易。
(二)签订经纪合同前,务必仔细查看合同内容及条款,切勿相信口头承诺。
(三)若发现中介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可向县住建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997-*。同时,提醒房地产经纪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县住建局进行备案,未按相关规定报送备案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记入信用档案。
特此公示。
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日
为深入推进房地产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房地产经纪活动,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略) 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8号令)《住房和 (略) 场监督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建房规〔2023〕2号)、《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和 (略) 场监督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的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2024年5月22日至6月22日,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新和县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工作,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营业手续、房地产经纪人员从业资格等做了严格要求和认真审核,截至2024年7月3日,新和县城区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12家。
特此提醒广大群众:
(一)在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房屋买卖(租赁)服务之前,应先查看该机构是否已取得营业执照、是否取得县住建局出具的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为防范交易风险,保障交易安全,切勿选择不合规的经纪机构进行交易。
(二)签订经纪合同前,务必仔细查看合同内容及条款,切勿相信口头承诺。
(三)若发现中介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可向县住建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997-*。同时,提醒房地产经纪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县住建局进行备案,未按相关规定报送备案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记入信用档案。
特此公示。
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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