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11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11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略) (略) 218号)
联系电话:0546-*
电子邮箱:sthjjxzxkb@h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国 (略) (略) 胜利采油厂2024年地面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略) 东营区、垦利区境内 | 中国 (略) (略) 胜利采油厂 | 山东碧霄 (略) | 该项目主要包括集输站场改造和管线改造工程。站场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宁海联与坨一联合建工程,新建三相分离器3台、换热器3台、外输泵4台、将坨一联合站天然气处理装置迁至宁海联合站与现有设备并联使用;坨二联合站示范改造工程,在现有SCADA系统基础上拓展完善,服务于站内监控调控;坨五联合站提质增效工程,新建阀组和外输泵,新建天然气干燥装置和脱硫装置;坨六联合站提质增效工程,新建4台三相分离器、2台外输泵、6套撬装加药装置,2台外输泵,改造沉降罐并新建浮动收油装置。管线改造工程主要对采油厂下辖的七个管理区和油气集输管理中心存在环保隐患的现有管线进行更新改造,另外优化改造部分管输流程。本项目拟新建、更换各类管线共计*m,其中包含集油管线*m、注水(调水)管线*m、注聚管线*m。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 | (一)废气污染防治。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该项目施工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选用符合环保要 (略) 移动设备;使用低尘、无毒或低毒焊条,减小焊接烟尘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联合站厂界非*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硫化氢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二级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禁止向水体内排放一切污染物,在穿越河流的两堤外堤脚内禁止给施工机械加油、存放油品储罐,禁止在河流主流区和漫流区内清洗施工机械、车辆和排放污水。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在易发生泄漏的设备底部铺防漏油布,并在重点地方设立接油盘等,同时及时清理漏油,防止污染地表水体。施工期产生的清管与清罐废水、设备试压废水收集后拉运或管输至相应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相关要求后回注地层;拟建管线试压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站场内环保厕所,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运营期宁海联合站新增采出水、拟改造站场天然气干燥分水与脱硫废水通过管线输送至各自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相关水质标准后回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定期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筑垃圾、施工废料、废脱硫剂属于一般固废,依法规范处置。落地油、清罐底泥、浮油、浮渣、污泥、废机油、清管废渣、废过滤吸附介质、废油桶、工艺生产过程中的废手套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设备选型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管理,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强噪声作业安排在昼间进行,禁止夜间施工,采取降噪措施,减少管线施工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距本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100m内的管线施工,必须采用人工作业;施工期场界噪声限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有关规定;运营期厂界噪声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3类标准有关规定。 (六)环境风险防控。管线应加强防腐, (略) 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根据《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范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敏感点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营运期应做好加热炉废气、清洗废气的监控工作,如发现天然气泄漏等,应立即落实应急防控措施。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七)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不新增永久占地,临时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尽量减少占地的面积。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地貌。 (八)其它要求。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巡检要求,废气治理设施、污水处理系统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集油管线清管后,原地封堵(或挖出转移至国有资产库),清理场地固废,恢复土地使用功能,降低土壤环境影响。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 (略) 、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管线泄漏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合理进行地下水监测。严格落实报告书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
2 | (略) 含油废物提质扩能利用项目(二期) 环境影响报告书 | 项 (略) 垦利区孤东油 (略) 9号, (略) 现有厂区内。 | (略) | 东营 (略) | 本项目依托“含油废物提质扩能利用项目(一期)”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基础设施,不再进行土建,在利用部分现有设备的基础上,购置破碎机、间歇炭化炉、TO炉、活化炉及其配套设备建设HW49处理生产线。本项目处理工艺为①含油沾染物(772-006-49、900-041-49、900-042-49、900-999-49):破碎+间歇热处理炭化;②沾油废铁桶(罐)(900-041-49):撕碎+间歇热处理炭化;③沾油砂类(900-041-49):间歇热处理炭化;④沾油废脱硫剂(900-041-49):间歇热处理炭化;⑤废活性炭(900-039-49):间歇热处理炭化+活化;⑥无法热处理的HW49类废物(900-047-49):预处理(分选)。项目建设完成后,HW49类危险废物处理规模为*t/a(含油沾染物 *t/a、沾油废铁桶(罐) 1000t/a、沾油砂类 5000t/a、沾油废脱硫剂 5000t/a、废活性炭 6000t/a、无法热处理的HW49类废物 1000t/a)。 本项目拟处理的HW49类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油田产生的772-006-49类有机废物,油田开采、生产以及油田存储、炼制、运输过程等产生的900-039-49类废活性炭,油田及周边企业产生的900-041-49类含油沾染物、沾油废脱硫剂、沾油石英砂、金刚砂、沾油废铁桶(罐),油田生产及油品运输过程产生的900-042-49类含油废物,油田化验、实验产生的900-047-49类涉油化验室废物,油田及周边企业产生的90-999-49类含油废物。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含油废物提质扩能利用项目的核准意见》,文号为:东审批投资〔2024〕54号。 | (一)废气污染防治。 (略) 现有两台蒸汽锅炉供给,锅炉以天然气为原料,安装低氮燃烧器,烟气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颗粒物、NOx、SO2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间歇炭化炉燃烧器以天然气、热处理产生的不凝气为燃料,安装低氮燃烧器,燃烧烟气与废活性炭再生烟气一并经“SNCR脱硝+急冷+碱喷淋+消石灰、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颗粒物、NOx、SO2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二噁英类参照《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表3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项目含油沾染物破碎废气、沾油废铁桶(罐)撕碎废气、间歇进出料废气、尾渣暂存区废气、废活性炭筛分包装废气收集后一并经“布袋除尘”预处理后,与来料储存废气一并经“碱喷淋+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备用)”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排放限值标准要求,颗粒物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项目回收油储罐呼吸废气经“碱喷淋+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备用)”处理后,通过25米排气筒排放,废气中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的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装置区安装密闭采样器,加强管理,定期实施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项目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厂界VOCs、臭气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要求;NH3、H2S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 (略) 。拟建项目含油沾染物处理废水、沾油废铁桶(罐)、砂类、废脱硫剂处理废水、碱喷淋装置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水进入厂区原有项目低盐段废水处理设施,经“氧化+絮凝+沉淀+气浮+过滤+吹氮+厌氧+好氧处理”工艺处理后,水 (略) (略) 协议标准要 (略) (略) 再处理。严格落实“一企一管”管理要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 *-2019)、《石油化工企业防渗设计通则》(Q/*)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定期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处理的HW49类危废,其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等要求。本项目废砂、废脱硫剂、废铁为一般固废,依法规范处置;热处理残渣、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布袋、废碱液、实验室废物、工艺生产中废手套及劳保用品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要求进行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企业应按照项目原料、中间产物、产品及工艺性质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剧毒、易燃、易爆物质等重点储罐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依托现有512m3事故水池,建立污水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八)其它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 (略) 、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开停车、设备检修、设备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略) (略) 218号)
联系电话: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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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略) (略) 218号)
联系电话:0546-*
电子邮箱:sthjjxzxkb@h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国 (略) (略) 胜利采油厂2024年地面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略) 东营区、垦利区境内 | 中国 (略) (略) 胜利采油厂 | 山东碧霄 (略) | 该项目主要包括集输站场改造和管线改造工程。站场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宁海联与坨一联合建工程,新建三相分离器3台、换热器3台、外输泵4台、将坨一联合站天然气处理装置迁至宁海联合站与现有设备并联使用;坨二联合站示范改造工程,在现有SCADA系统基础上拓展完善,服务于站内监控调控;坨五联合站提质增效工程,新建阀组和外输泵,新建天然气干燥装置和脱硫装置;坨六联合站提质增效工程,新建4台三相分离器、2台外输泵、6套撬装加药装置,2台外输泵,改造沉降罐并新建浮动收油装置。管线改造工程主要对采油厂下辖的七个管理区和油气集输管理中心存在环保隐患的现有管线进行更新改造,另外优化改造部分管输流程。本项目拟新建、更换各类管线共计*m,其中包含集油管线*m、注水(调水)管线*m、注聚管线*m。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 | (一)废气污染防治。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该项目施工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选用符合环保要 (略) 移动设备;使用低尘、无毒或低毒焊条,减小焊接烟尘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联合站厂界非*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硫化氢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二级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禁止向水体内排放一切污染物,在穿越河流的两堤外堤脚内禁止给施工机械加油、存放油品储罐,禁止在河流主流区和漫流区内清洗施工机械、车辆和排放污水。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在易发生泄漏的设备底部铺防漏油布,并在重点地方设立接油盘等,同时及时清理漏油,防止污染地表水体。施工期产生的清管与清罐废水、设备试压废水收集后拉运或管输至相应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相关要求后回注地层;拟建管线试压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站场内环保厕所,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运营期宁海联合站新增采出水、拟改造站场天然气干燥分水与脱硫废水通过管线输送至各自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相关水质标准后回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定期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筑垃圾、施工废料、废脱硫剂属于一般固废,依法规范处置。落地油、清罐底泥、浮油、浮渣、污泥、废机油、清管废渣、废过滤吸附介质、废油桶、工艺生产过程中的废手套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设备选型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管理,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强噪声作业安排在昼间进行,禁止夜间施工,采取降噪措施,减少管线施工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距本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100m内的管线施工,必须采用人工作业;施工期场界噪声限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有关规定;运营期厂界噪声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3类标准有关规定。 (六)环境风险防控。管线应加强防腐, (略) 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根据《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范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敏感点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营运期应做好加热炉废气、清洗废气的监控工作,如发现天然气泄漏等,应立即落实应急防控措施。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七)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不新增永久占地,临时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尽量减少占地的面积。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地貌。 (八)其它要求。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巡检要求,废气治理设施、污水处理系统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集油管线清管后,原地封堵(或挖出转移至国有资产库),清理场地固废,恢复土地使用功能,降低土壤环境影响。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 (略) 、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管线泄漏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合理进行地下水监测。严格落实报告书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
2 | (略) 含油废物提质扩能利用项目(二期) 环境影响报告书 | 项 (略) 垦利区孤东油 (略) 9号, (略) 现有厂区内。 | (略) | 东营 (略) | 本项目依托“含油废物提质扩能利用项目(一期)”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基础设施,不再进行土建,在利用部分现有设备的基础上,购置破碎机、间歇炭化炉、TO炉、活化炉及其配套设备建设HW49处理生产线。本项目处理工艺为①含油沾染物(772-006-49、900-041-49、900-042-49、900-999-49):破碎+间歇热处理炭化;②沾油废铁桶(罐)(900-041-49):撕碎+间歇热处理炭化;③沾油砂类(900-041-49):间歇热处理炭化;④沾油废脱硫剂(900-041-49):间歇热处理炭化;⑤废活性炭(900-039-49):间歇热处理炭化+活化;⑥无法热处理的HW49类废物(900-047-49):预处理(分选)。项目建设完成后,HW49类危险废物处理规模为*t/a(含油沾染物 *t/a、沾油废铁桶(罐) 1000t/a、沾油砂类 5000t/a、沾油废脱硫剂 5000t/a、废活性炭 6000t/a、无法热处理的HW49类废物 1000t/a)。 本项目拟处理的HW49类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油田产生的772-006-49类有机废物,油田开采、生产以及油田存储、炼制、运输过程等产生的900-039-49类废活性炭,油田及周边企业产生的900-041-49类含油沾染物、沾油废脱硫剂、沾油石英砂、金刚砂、沾油废铁桶(罐),油田生产及油品运输过程产生的900-042-49类含油废物,油田化验、实验产生的900-047-49类涉油化验室废物,油田及周边企业产生的90-999-49类含油废物。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含油废物提质扩能利用项目的核准意见》,文号为:东审批投资〔2024〕54号。 | (一)废气污染防治。 (略) 现有两台蒸汽锅炉供给,锅炉以天然气为原料,安装低氮燃烧器,烟气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颗粒物、NOx、SO2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间歇炭化炉燃烧器以天然气、热处理产生的不凝气为燃料,安装低氮燃烧器,燃烧烟气与废活性炭再生烟气一并经“SNCR脱硝+急冷+碱喷淋+消石灰、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颗粒物、NOx、SO2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二噁英类参照《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表3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项目含油沾染物破碎废气、沾油废铁桶(罐)撕碎废气、间歇进出料废气、尾渣暂存区废气、废活性炭筛分包装废气收集后一并经“布袋除尘”预处理后,与来料储存废气一并经“碱喷淋+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备用)”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排放限值标准要求,颗粒物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项目回收油储罐呼吸废气经“碱喷淋+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备用)”处理后,通过25米排气筒排放,废气中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的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装置区安装密闭采样器,加强管理,定期实施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项目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厂界VOCs、臭气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要求;NH3、H2S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 (略) 。拟建项目含油沾染物处理废水、沾油废铁桶(罐)、砂类、废脱硫剂处理废水、碱喷淋装置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水进入厂区原有项目低盐段废水处理设施,经“氧化+絮凝+沉淀+气浮+过滤+吹氮+厌氧+好氧处理”工艺处理后,水 (略) (略) 协议标准要 (略) (略) 再处理。严格落实“一企一管”管理要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 *-2019)、《石油化工企业防渗设计通则》(Q/*)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定期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处理的HW49类危废,其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等要求。本项目废砂、废脱硫剂、废铁为一般固废,依法规范处置;热处理残渣、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布袋、废碱液、实验室废物、工艺生产中废手套及劳保用品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要求进行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企业应按照项目原料、中间产物、产品及工艺性质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剧毒、易燃、易爆物质等重点储罐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依托现有512m3事故水池,建立污水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八)其它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 (略) 、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开停车、设备检修、设备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略) (略) 218号)
联系电话:0546-*
电子邮箱:sthjjxzxkb@h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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