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8万吨无机干粉涂料和特种干混砂浆项目
年产8万吨无机干粉涂料和特种干混砂浆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年产8万吨无机干粉涂料和特种干混砂浆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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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 (略) 3号 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服务审批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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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万吨无机干粉涂料和特种干混砂浆项目 | |
海南美佳达 (略) " | |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海南老城科技新 (略) (略) 交叉处南侧330m | |
海南 (略) | |
该项目位于澄迈县海南老城科技新 (略) (略) 交叉处南侧330米,租赁澄迈德 (略) 用地,占地面积*.47平方米。拟新建1间600㎡生产车间,依托原有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宿舍楼、实验室等储运工程、辅助工程。设集气罩、脉冲袋式除尘器、旋风除尘器、排气筒、防静电塑料软门帘、洒水清扫、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池、封闭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垃圾桶等环保工程,依托原有雨污分流、化粪池、一般固废暂存间,改造危废暂存间。该项目设1条无机干粉涂料(腻子粉)生产线、2条特种干混砂浆生产线,经运输投料、贮存计量、混合搅拌、成品暂存、包装等工艺,年产无机干粉涂料(腻子粉)*t,特种干混砂浆*t。总投资为971.*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年产8万吨无机干粉涂料和特种干混砂浆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根据企业提供的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目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和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关于澄迈德 (略) 申请土地规划调整意见的函》(澄自然资函(2024)320号),中二、相关意见“我县正在开展老城控规修编工作,我局将统筹予以调整为工业用地。”,在资规部门调整为工业用地的前提下,项目用地性质可行,根据“澄迈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局部图”,本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区等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区域,在城镇开发边界内,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已取得海南老城科技新城管委会同意准入,本项目不属于资源消耗量大、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主要为老城科技新城园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基础设施建设服务。项目针对污染物产生特点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使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环境功能区类别,因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其他建筑材料制造行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目录(2024年本)》 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本项目为无机干粉涂料和特种干混砂浆生产项目,项目建设内容、所选用的工艺、设备以及生产的产品等均不在其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内,项目的建设符合《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 (2)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的相符性 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因此,项目建设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是相符的。 | |
本项目位于海南老城科技新 (略) (略) 交叉处南侧330m;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根据企业提供的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本项目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关于澄迈德 (略) 申请土地规划调整意见的函》(澄自然资函(2024)320号)中二、相关意见“我县正在开展老城控规修编工作,我局将统筹予以调整为工业用地。”,在资规部门调整为工业用地的前提下,项目用地性质可行,根据“澄迈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局部图”,本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区等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区域,在城镇开发边界内,项目已取得海南老城科技新城管委会同意准入,符合海南老城科技新城管委会入园要求,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 | |
无 | |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袋装原料投料工序粉尘、重钙(双飞粉)、灰水泥储存罐罐顶粉尘:本项目在投料口处设置集气罩(4个集气装置)进行废气收集,,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4个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高废气排气口(DA001)排放。本项目重钙(双飞粉)和灰水泥均经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高(DA001)排放;混合搅拌、成品暂存仓、包装工序粉尘:本项目混合搅拌、成品暂存仓和包装工序为一个系统,整个生产工序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进行,项目在无机干粉涂料(腻子粉)混合搅拌、成品暂存仓和包装工序设置1#旋风除尘器+7#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粉尘经过15m高废气排气口(DA002)排放;在特种干混砂浆混合搅拌、成品暂存仓和包装工序设置8#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粉尘经过15m高废气排放口(DA003)排放。 (2)无组织废气 袋装原料卸料粉尘:袋装原料卸料粉尘散落于封闭原料仓库内,粉尘定期清扫回用,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于大气环境;投料工序和包装工序粉尘:袋装原料投料工序和包装工序粉尘未收集粉尘散落于封闭生产车间内,车间粉尘定期清扫回用,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于大气环境;运输扬尘:运输车辆进出厂区均对轮胎及底盘进行清洗,运送建筑原料的车辆实行密闭运输,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可有效防止车辆运输扬尘产生;汽车尾气和柴油铲车废气,柴油铲车废气在封闭车间内工作,废气经过厂区绿化吸附可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四 (略) 排 (略) (略) ,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本项目办公室宿舍楼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 (略) (略) ,最终进入老城污水处理厂(西区)处理,道路洒水抑尘用水和厂区绿化用水,全部进入土壤或蒸发,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项目设备选型上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线布置于全封闭钢结构厂房内,各设备安装时采取减振垫或柔性接头等措施降低噪声。厂内运输车辆限速行驶,禁止鸣笛。合理设置绿化,种植吸附扬尘的绿化树种。在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厂界四周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矿物油及废含油抹布和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无 | |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本项目东侧玉楼河(美伦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要求。 | |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要求。对危废间、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的废机油泄漏事故、废气事故排放、火灾事故以及粉尘爆炸事故等风险类型落实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做好危险废物暂存间的防腐、防渗和厂区硬化防渗,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严格落实自行监测计划。 |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年产8万吨无机干粉涂料和特种干混砂浆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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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海南老城科技新 (略) (略) 交叉处南侧330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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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澄迈县海南老城科技新 (略) (略) 交叉处南侧330米,租赁澄迈德 (略) 用地,占地面积*.47平方米。拟新建1间600㎡生产车间,依托原有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宿舍楼、实验室等储运工程、辅助工程。设集气罩、脉冲袋式除尘器、旋风除尘器、排气筒、防静电塑料软门帘、洒水清扫、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池、封闭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垃圾桶等环保工程,依托原有雨污分流、化粪池、一般固废暂存间,改造危废暂存间。该项目设1条无机干粉涂料(腻子粉)生产线、2条特种干混砂浆生产线,经运输投料、贮存计量、混合搅拌、成品暂存、包装等工艺,年产无机干粉涂料(腻子粉)*t,特种干混砂浆*t。总投资为971.*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年产8万吨无机干粉涂料和特种干混砂浆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根据企业提供的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目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和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关于澄迈德 (略) 申请土地规划调整意见的函》(澄自然资函(2024)320号),中二、相关意见“我县正在开展老城控规修编工作,我局将统筹予以调整为工业用地。”,在资规部门调整为工业用地的前提下,项目用地性质可行,根据“澄迈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局部图”,本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区等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区域,在城镇开发边界内,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已取得海南老城科技新城管委会同意准入,本项目不属于资源消耗量大、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主要为老城科技新城园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基础设施建设服务。项目针对污染物产生特点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使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环境功能区类别,因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其他建筑材料制造行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目录(2024年本)》 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本项目为无机干粉涂料和特种干混砂浆生产项目,项目建设内容、所选用的工艺、设备以及生产的产品等均不在其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内,项目的建设符合《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 (2)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的相符性 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因此,项目建设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是相符的。 | |
本项目位于海南老城科技新 (略) (略) 交叉处南侧330m;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根据企业提供的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本项目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关于澄迈德 (略) 申请土地规划调整意见的函》(澄自然资函(2024)320号)中二、相关意见“我县正在开展老城控规修编工作,我局将统筹予以调整为工业用地。”,在资规部门调整为工业用地的前提下,项目用地性质可行,根据“澄迈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局部图”,本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区等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区域,在城镇开发边界内,项目已取得海南老城科技新城管委会同意准入,符合海南老城科技新城管委会入园要求,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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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袋装原料投料工序粉尘、重钙(双飞粉)、灰水泥储存罐罐顶粉尘:本项目在投料口处设置集气罩(4个集气装置)进行废气收集,,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4个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高废气排气口(DA001)排放。本项目重钙(双飞粉)和灰水泥均经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高(DA001)排放;混合搅拌、成品暂存仓、包装工序粉尘:本项目混合搅拌、成品暂存仓和包装工序为一个系统,整个生产工序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进行,项目在无机干粉涂料(腻子粉)混合搅拌、成品暂存仓和包装工序设置1#旋风除尘器+7#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粉尘经过15m高废气排气口(DA002)排放;在特种干混砂浆混合搅拌、成品暂存仓和包装工序设置8#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粉尘经过15m高废气排放口(DA003)排放。 (2)无组织废气 袋装原料卸料粉尘:袋装原料卸料粉尘散落于封闭原料仓库内,粉尘定期清扫回用,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于大气环境;投料工序和包装工序粉尘:袋装原料投料工序和包装工序粉尘未收集粉尘散落于封闭生产车间内,车间粉尘定期清扫回用,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于大气环境;运输扬尘:运输车辆进出厂区均对轮胎及底盘进行清洗,运送建筑原料的车辆实行密闭运输,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可有效防止车辆运输扬尘产生;汽车尾气和柴油铲车废气,柴油铲车废气在封闭车间内工作,废气经过厂区绿化吸附可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四 (略) 排 (略) (略) ,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本项目办公室宿舍楼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 (略) (略) ,最终进入老城污水处理厂(西区)处理,道路洒水抑尘用水和厂区绿化用水,全部进入土壤或蒸发,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项目设备选型上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线布置于全封闭钢结构厂房内,各设备安装时采取减振垫或柔性接头等措施降低噪声。厂内运输车辆限速行驶,禁止鸣笛。合理设置绿化,种植吸附扬尘的绿化树种。在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厂界四周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矿物油及废含油抹布和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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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本项目东侧玉楼河(美伦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要求。 | |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要求。对危废间、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的废机油泄漏事故、废气事故排放、火灾事故以及粉尘爆炸事故等风险类型落实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做好危险废物暂存间的防腐、防渗和厂区硬化防渗,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严格落实自行监测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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