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平市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市级监理项目询价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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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平市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市级监理项目询价的函

  根据国家、福建省相关工作部署,我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技术支撑队*对所辖县(市、区)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含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略) 级检查。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为确定项目最高控制价提供参考依据,项目内容及报价要求如下:

一、项目依据

(一)《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78号)

(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土调查与林草湿调查地类对接技术方案〉通知 》(自然资办函〔2024〕1057号)

(三)《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8号)

(四)《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4〕29号)

(五)《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

(六)《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健全完善常态化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机制的通知》(闽自然资函〔2023〕358号)

二、工作内容

按照国家、福建省相关实施方案、技术规程、问题解答,做好以下工作:

(一)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

对县级上报的核实举证结果开展逐图斑内业核查,重点核查地类核实认定及举证照片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在线核查通过的及时推送省级复核,不通过的及时反馈县级补充举证和核实整改。

(二)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线上)地类核查要重点核查地类认定、耕地种植属性和恢复属性标注的准确性,(线下)变更成果核查要重点核查图斑边界、单独图层、地类核查结果一致性以及更新数据库质量的准确性。对2024年度县级调 (略) 级汇总,编制年度国土利用变化分析报告、年度国土利用变化平衡统计表。

(三)完成国家、福建省、 (略) 对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含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市级监理工作的其他要求。

二、提交成果

(一) (略) 森林草原湿地 (略) 级监理报告;

(二) (略) 2024年度国 (略) 级监理报告;

(三) (略) 2024年度国土利用变化分析报告;

(四) (略) 2024年度国土利用变化平衡统计表;

(五)国家、福建省、 (略) 对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含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市级监理工作要求提交的其他成果。

三、资质要求

报价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且具备*级测绘资质。

四、报价要求

(一)需提交的材料

1. 《报价函》原件1份;

2. 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

3. 在有效期内的《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所有提交的材料应清晰明了不可残缺,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单》应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按规定用文件袋统一密封(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文件袋封面注明本项目名称)。

(二)其他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12:00前(北京时间)提交报价材料,未按本公告要求递交材料或逾期递交的,视为无效报价。请各意向技术支撑单位通过快递、挂号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地址: (略) 建阳区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商务写字楼2号楼3单元4层B409室)。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报价,不接受联合报价。

咨询电话:0599-*(姚先生)

监督电话:0599-*(黄女士)

附件:报价函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1日

附件:

报价函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年度国 (略) 级监理项目内容后,我方给出的报价如下:

一、报价单

(略) 年度国 (略) 级监理

万元(小写)

万 仟 佰元整(大写)

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二、报价人承诺满足按国家、福建省实施方案及相关技术规程的各项要求,以上报价单所填数据真实有效。

报价单位:(印鉴)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鉴)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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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福建省相关工作部署,我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技术支撑队*对所辖县(市、区)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含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略) 级检查。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为确定项目最高控制价提供参考依据,项目内容及报价要求如下:

一、项目依据

(一)《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78号)

(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土调查与林草湿调查地类对接技术方案〉通知 》(自然资办函〔2024〕1057号)

(三)《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8号)

(四)《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4〕29号)

(五)《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

(六)《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健全完善常态化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机制的通知》(闽自然资函〔2023〕358号)

二、工作内容

按照国家、福建省相关实施方案、技术规程、问题解答,做好以下工作:

(一)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

对县级上报的核实举证结果开展逐图斑内业核查,重点核查地类核实认定及举证照片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在线核查通过的及时推送省级复核,不通过的及时反馈县级补充举证和核实整改。

(二)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线上)地类核查要重点核查地类认定、耕地种植属性和恢复属性标注的准确性,(线下)变更成果核查要重点核查图斑边界、单独图层、地类核查结果一致性以及更新数据库质量的准确性。对2024年度县级调 (略) 级汇总,编制年度国土利用变化分析报告、年度国土利用变化平衡统计表。

(三)完成国家、福建省、 (略) 对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含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市级监理工作的其他要求。

二、提交成果

(一) (略) 森林草原湿地 (略) 级监理报告;

(二) (略) 2024年度国 (略) 级监理报告;

(三) (略) 2024年度国土利用变化分析报告;

(四) (略) 2024年度国土利用变化平衡统计表;

(五)国家、福建省、 (略) 对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含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市级监理工作要求提交的其他成果。

三、资质要求

报价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且具备*级测绘资质。

四、报价要求

(一)需提交的材料

1. 《报价函》原件1份;

2. 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

3. 在有效期内的《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所有提交的材料应清晰明了不可残缺,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单》应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按规定用文件袋统一密封(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文件袋封面注明本项目名称)。

(二)其他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12:00前(北京时间)提交报价材料,未按本公告要求递交材料或逾期递交的,视为无效报价。请各意向技术支撑单位通过快递、挂号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地址: (略) 建阳区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商务写字楼2号楼3单元4层B409室)。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报价,不接受联合报价。

咨询电话:0599-*(姚先生)

监督电话:0599-*(黄女士)

附件:报价函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1日

附件:

报价函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年度国 (略) 级监理项目内容后,我方给出的报价如下:

一、报价单

(略) 年度国 (略) 级监理

万元(小写)

万 仟 佰元整(大写)

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二、报价人承诺满足按国家、福建省实施方案及相关技术规程的各项要求,以上报价单所填数据真实有效。

报价单位:(印鉴)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鉴)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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