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管理办法
七台河市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管理办法
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科学民主决策、高效技术咨询、严把技术评审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审中心建设项目技术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 (略) 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保障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略) 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对专家队*进行补充和更新,全面实施专家考核,健全专家遴选和调整机制,加强服务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专家入库遴选
第三条?专家入库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从事环保相关工作或者从事一线生产工作10年以上的专业人员;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以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学风良好、廉洁自律为行为准则;
(三)熟悉国家生态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文件、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内容;
(四)熟悉本专业或行业领域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
(五)身体健康,入库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8岁, (略) 士或资深权威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第四条?专家库专家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出现严重问题及时移出专家库。专家入选专家库,采取经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提出申请,单位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退休人员可由本人申请。
专家入库申请表(附件1)应当附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交专家承诺书(附件2)。
第五条?我单位对入库专家的资格进行审查和确认,满足入库条件要求,经局专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入选专家库。
第三章?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专家在参与技术评审工作中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所评审的环评文件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二)对所评审的环评文件独立发表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三)完成技术评审后按照规定获得相应的专家劳务咨询费;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专家在参与技术评审工作中承担下列义务:
(一)对参加的技术评审工作应认真对待,提前阅研技术评审工作的相关材料,及时提供客观、公正、具体、明确的书面意见,并对所提意见负责;
(二)严格遵守廉政规定。不得收受影响客观、公正参与技术评审工作的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三)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在参与技术评审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含技术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
(四)严格遵守回避规定。对与自身有利害关系的技术评审工作,须主动提出回避;
(五)在评审工作中如发现有关人员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审批部门反映情况;
(六)专家个人应于项目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专家库系统填写环评文件日常考核表(附件3),记录专家意见。
第四章?专家抽取
第八条?专家抽取坚持集体决策原则。参加技术评审工作的专家人选,原则上应根据建设项目所涉及的行业领域、专业领域、地域、区域、流域、海域等因素,按照所需专家人数的3倍,在专家库系统内随机抽取,由审批部门决策对专家进行排序,按照排序依次联系专家,征得专家本人同意后确定专家人选。参与项目评审的专家应来自不同单位。
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库外临时选用专家,库外选用专家人数不得超过所聘请专家总数的三分之一。技术评审工作结束后,有必要的临时选聘专家,应按照入库程序及时纳入专家库。同类项目打捆召开项目评审会,可使用同一批专家。涉密项目专家可不从专家库系统抽取。特别重大项目的技术评审专家人选经集体决策后确定。
第九条?审批部门在与专家联系过程中,需明确告知专家回避原则,取得专家回避承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家应主动提出回避请求:
(一)本人参与过该项目环评文件编制的;
(二)本人与该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或环评文件编制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三)所在单位牵头或参与编制该项目环评文件的;
(四)其他与自身有利害关系的。
第五章?专家考核与管理
第十条?每次技术评审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审批部门在专家库系统对专家进行日常考核。打分主要包括业务水平和工作态度两个方面,总分为:100分;其中业务水平60分。工作态度40分,均分优、良,差三个档次。日常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的为“优”,60分-89 分的为“良”,60分以下的为“差”,专家日常考核量化赋分表见附件4。
第十一条?技术评审工作过程中按相关规定对专家的廉政、保密和回避进行提醒。
第十二条?以自然年统计,全年参加技术评审3次(含)以上且年度平均考核分数达90分及以上的,评为优秀专家。
第十三条?入选专家库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专家资格并移出我单位专家库,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一)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技术审查会议2次以上的;
(二)在技术审查中不认真负责、把关不严,造成技术文件具有严重质量问题或者大质量纰漏的;
(三)泄露在审查过程中获得的有关技术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
(四)存在1次日常考核分数为“差”的;
(五)违反廉政、保密、回避规定的;
(六)其他需要予以出库的情形。
第十四条?专家日常考核情况和专家出库名单在专家库系统实行信息共享。
第十五条?专家年龄达到70岁,原则上自动退出专家库。
第十六条?专家个人信息实行动态更新和每年一次集中更新。
第十七条?专家库建立痕迹管理机制。对专家个人信息更新、出入库、选取结果、考核和环评文件日常考核表进行全程留痕,做到相关记录可查询、可追溯。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 (略) 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专家入库申请表
??????2.专家承诺书
??????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日常考核表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4日
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科学民主决策、高效技术咨询、严把技术评审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审中心建设项目技术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 (略) 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保障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略) 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对专家队*进行补充和更新,全面实施专家考核,健全专家遴选和调整机制,加强服务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专家入库遴选
第三条?专家入库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从事环保相关工作或者从事一线生产工作10年以上的专业人员;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以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学风良好、廉洁自律为行为准则;
(三)熟悉国家生态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文件、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内容;
(四)熟悉本专业或行业领域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
(五)身体健康,入库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8岁, (略) 士或资深权威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第四条?专家库专家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出现严重问题及时移出专家库。专家入选专家库,采取经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提出申请,单位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退休人员可由本人申请。
专家入库申请表(附件1)应当附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交专家承诺书(附件2)。
第五条?我单位对入库专家的资格进行审查和确认,满足入库条件要求,经局专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入选专家库。
第三章?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专家在参与技术评审工作中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所评审的环评文件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二)对所评审的环评文件独立发表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三)完成技术评审后按照规定获得相应的专家劳务咨询费;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专家在参与技术评审工作中承担下列义务:
(一)对参加的技术评审工作应认真对待,提前阅研技术评审工作的相关材料,及时提供客观、公正、具体、明确的书面意见,并对所提意见负责;
(二)严格遵守廉政规定。不得收受影响客观、公正参与技术评审工作的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三)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在参与技术评审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含技术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
(四)严格遵守回避规定。对与自身有利害关系的技术评审工作,须主动提出回避;
(五)在评审工作中如发现有关人员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审批部门反映情况;
(六)专家个人应于项目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专家库系统填写环评文件日常考核表(附件3),记录专家意见。
第四章?专家抽取
第八条?专家抽取坚持集体决策原则。参加技术评审工作的专家人选,原则上应根据建设项目所涉及的行业领域、专业领域、地域、区域、流域、海域等因素,按照所需专家人数的3倍,在专家库系统内随机抽取,由审批部门决策对专家进行排序,按照排序依次联系专家,征得专家本人同意后确定专家人选。参与项目评审的专家应来自不同单位。
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库外临时选用专家,库外选用专家人数不得超过所聘请专家总数的三分之一。技术评审工作结束后,有必要的临时选聘专家,应按照入库程序及时纳入专家库。同类项目打捆召开项目评审会,可使用同一批专家。涉密项目专家可不从专家库系统抽取。特别重大项目的技术评审专家人选经集体决策后确定。
第九条?审批部门在与专家联系过程中,需明确告知专家回避原则,取得专家回避承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家应主动提出回避请求:
(一)本人参与过该项目环评文件编制的;
(二)本人与该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或环评文件编制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三)所在单位牵头或参与编制该项目环评文件的;
(四)其他与自身有利害关系的。
第五章?专家考核与管理
第十条?每次技术评审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审批部门在专家库系统对专家进行日常考核。打分主要包括业务水平和工作态度两个方面,总分为:100分;其中业务水平60分。工作态度40分,均分优、良,差三个档次。日常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的为“优”,60分-89 分的为“良”,60分以下的为“差”,专家日常考核量化赋分表见附件4。
第十一条?技术评审工作过程中按相关规定对专家的廉政、保密和回避进行提醒。
第十二条?以自然年统计,全年参加技术评审3次(含)以上且年度平均考核分数达90分及以上的,评为优秀专家。
第十三条?入选专家库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专家资格并移出我单位专家库,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一)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技术审查会议2次以上的;
(二)在技术审查中不认真负责、把关不严,造成技术文件具有严重质量问题或者大质量纰漏的;
(三)泄露在审查过程中获得的有关技术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
(四)存在1次日常考核分数为“差”的;
(五)违反廉政、保密、回避规定的;
(六)其他需要予以出库的情形。
第十四条?专家日常考核情况和专家出库名单在专家库系统实行信息共享。
第十五条?专家年龄达到70岁,原则上自动退出专家库。
第十六条?专家个人信息实行动态更新和每年一次集中更新。
第十七条?专家库建立痕迹管理机制。对专家个人信息更新、出入库、选取结果、考核和环评文件日常考核表进行全程留痕,做到相关记录可查询、可追溯。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 (略) 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专家入库申请表
??????2.专家承诺书
??????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日常考核表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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