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关于2023年度新增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名单的公示
齐齐哈尔市关于2023年度新增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名单的公示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新增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我市组织了2023年度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经营贡献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经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 (略) (略) 统计局、市财政局、市 (略) 2家拟入围企业进行了审核,暂未发现相关企业在统计、税务及信用方面不符合奖励的情形。为进一步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拟奖励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7月15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止(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并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对所提出异议真实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不予受理。 (略) 商务局收到书面异议材料后,将及时受理并核查相关情况,并出具体处理意见。异议处理情况将及时进行公示。
联系人:市商务局产业项目处
联系电话:0452-*
电子邮箱:*@*63.com
(略) 商务局
2024年7月11日?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新增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我市组织了2023年度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经营贡献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经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 (略) (略) 统计局、市财政局、市 (略) 2家拟入围企业进行了审核,暂未发现相关企业在统计、税务及信用方面不符合奖励的情形。为进一步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拟奖励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7月15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止(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并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对所提出异议真实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不予受理。 (略) 商务局收到书面异议材料后,将及时受理并核查相关情况,并出具体处理意见。异议处理情况将及时进行公示。
联系人:市商务局产业项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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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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