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金坛茅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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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金坛茅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江苏省金坛茅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江苏省金坛茅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

规划范围:东至新浮水库,西至S340省道,南至沿江高速,北 (略) ,总规划面积18.6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4-2035年;

规划定位:尊重自然基底条件,发挥资源特色,以山水胎印为基,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目标,紧紧围绕“高标准、精品化、特色化”的发展要求,全面推动“文旅+”与“+文旅”产业,努力建设文旅产业融合发展集聚区、文旅产业创新发展先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将茅山旅游度假区打造成为“长三角知名生态旅游休闲地”、“长三角休闲度假中心最美窗口”和“全国知名的逍遥生活目的地”。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

根据《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茅山旅游度假 (略) 为不达标区,重点大气污染物为PM2.5和O3。根据茅山旅游度假区内有茅管会大气监测站(区控站)数据,各项因子年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同时,经对其他大气污染因子进行实测分析,TSP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二级标准要求,氨、硫化氢浓度均能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选用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

茅东水库库心(省考断面)、东进水库(市考断面)、新浮山水库(市考断面)近三年均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标准。同时,对茅山旅游度假区内及周边新浮水库、新浮溢洪河、东进水库、东进溢洪河、海底水库、薛埠河、薛埠河进行实测分析,均能满足相应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标准要求;

(3)声环境

所有测点昼、夜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功能区类型的相应噪声限值要求。

(4)地下水环境

区内及周边5个地下水监测点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及以上。

(5)土壤环境

所有监测点位各项指标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表1中水田风险筛选值。

(6)底泥

各监测点位的各项监测因子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表1中水田风险筛选值。

三、环境影响预测

(1)大气环境

度假区规划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和热源,旅游产业发展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酒店民宿、餐饮单位和交通工具。具体影响因素体现在燃气污染源、餐饮业油烟、机动车尾气等。根据分析,规划实施后,燃烧废气、餐饮油烟废气、交通工具尾气、异味和臭气等对区内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度假区周边区域主要规划为农林用地、农村居住用地等,周边区域对本区域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二类区环境质量标准,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

度假区污 (略) 金坛区茅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薛埠河。度假区位于污水处理厂接管范围内,现状区内污水集中处理率已达到100%,规划期间将持续推 (略) 建设, (略) 新建增设污水干管,保证污水收集水平。本次规划远期污水排放量较现状增加0.*t/d(按365天计),高峰期污水排放量较现状增加0.*t/d,均低于污水处理厂处理余量,水污染源主要为居民和游客生活污水,具体污染物为COD、氨氮、总磷、总氮等,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3)地下水环境

度假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将持续推 (略) 建设, (略) 新建增设污水干管,保证污水收集水平,并严格落实《 (略) 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排定茅山旅游度假 (略) 排查计划,并按计划深入推 (略) 排查及修复改造工作, (略) 跑冒滴漏、 (略) 未连接等问题,消除水污染的环境风险。

(4)声环境

度假区林木覆盖率较高,各敏感目标较分散,交通噪声、度假区内动力设备的影响范围较小,旅游过程中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具有波动性,在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的基础上,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均在可接受范围内。

(5)固体废物

度假区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游客和常住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度假区在居住区和旅游景点布置垃圾收集点,位置固定,居民和游客产生的其它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每天集中收集清运,运送至 (略) 焚烧,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6)土壤环境

度假区规划实施过程中,各种建设项目施工期将不可避免地改变现有地表植被,损坏现有水土保持设施,但是施工期结束后将不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度假区在正常运营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

(7)生态环境

度假区开发建设用地规模相对较小,基本不会新占用自然景观。对度假区用地类型影响较小,规划实施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基本不变。

度假区建设对生态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基本不会产生影响。规划实施后,对植被多样性、鸟类和其他*生脊椎动物多样性、水生生物多样性影响不大;规划实施后度假区原有的自然景观没有作大面积、高强度的改变,基本上保持了原有状态,各类景观没有出现明显的碎化,仍保持着较高的连通度,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变化不大。

总体而言,度假区建设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在环境容量许可条件下,适度进行风景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内容基本体现了以生态保护为主的可持续发展原则,规划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规划区域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金坛茅山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可确保区域生态空间管控得到强化,环境质量逐步得到改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后,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奥山旅游度假区依据本轮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可能受到度假区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江苏省金坛茅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规划实施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度假区布局是否合理等;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查看规划环评报告、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1)公众参 (略) 络链接:

http://**

(2)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u32u

七、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江苏省金坛茅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q.com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 (略)

联系人:邵工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eah.net

七、公示期限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江苏省金坛茅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江苏省金坛茅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

规划范围:东至新浮水库,西至S340省道,南至沿江高速,北 (略) ,总规划面积18.6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4-2035年;

规划定位:尊重自然基底条件,发挥资源特色,以山水胎印为基,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目标,紧紧围绕“高标准、精品化、特色化”的发展要求,全面推动“文旅+”与“+文旅”产业,努力建设文旅产业融合发展集聚区、文旅产业创新发展先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将茅山旅游度假区打造成为“长三角知名生态旅游休闲地”、“长三角休闲度假中心最美窗口”和“全国知名的逍遥生活目的地”。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

根据《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茅山旅游度假 (略) 为不达标区,重点大气污染物为PM2.5和O3。根据茅山旅游度假区内有茅管会大气监测站(区控站)数据,各项因子年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同时,经对其他大气污染因子进行实测分析,TSP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二级标准要求,氨、硫化氢浓度均能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选用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

茅东水库库心(省考断面)、东进水库(市考断面)、新浮山水库(市考断面)近三年均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标准。同时,对茅山旅游度假区内及周边新浮水库、新浮溢洪河、东进水库、东进溢洪河、海底水库、薛埠河、薛埠河进行实测分析,均能满足相应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标准要求;

(3)声环境

所有测点昼、夜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功能区类型的相应噪声限值要求。

(4)地下水环境

区内及周边5个地下水监测点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及以上。

(5)土壤环境

所有监测点位各项指标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表1中水田风险筛选值。

(6)底泥

各监测点位的各项监测因子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表1中水田风险筛选值。

三、环境影响预测

(1)大气环境

度假区规划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和热源,旅游产业发展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酒店民宿、餐饮单位和交通工具。具体影响因素体现在燃气污染源、餐饮业油烟、机动车尾气等。根据分析,规划实施后,燃烧废气、餐饮油烟废气、交通工具尾气、异味和臭气等对区内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度假区周边区域主要规划为农林用地、农村居住用地等,周边区域对本区域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二类区环境质量标准,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

度假区污 (略) 金坛区茅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薛埠河。度假区位于污水处理厂接管范围内,现状区内污水集中处理率已达到100%,规划期间将持续推 (略) 建设, (略) 新建增设污水干管,保证污水收集水平。本次规划远期污水排放量较现状增加0.*t/d(按365天计),高峰期污水排放量较现状增加0.*t/d,均低于污水处理厂处理余量,水污染源主要为居民和游客生活污水,具体污染物为COD、氨氮、总磷、总氮等,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3)地下水环境

度假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将持续推 (略) 建设, (略) 新建增设污水干管,保证污水收集水平,并严格落实《 (略) 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排定茅山旅游度假 (略) 排查计划,并按计划深入推 (略) 排查及修复改造工作, (略) 跑冒滴漏、 (略) 未连接等问题,消除水污染的环境风险。

(4)声环境

度假区林木覆盖率较高,各敏感目标较分散,交通噪声、度假区内动力设备的影响范围较小,旅游过程中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具有波动性,在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的基础上,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均在可接受范围内。

(5)固体废物

度假区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游客和常住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度假区在居住区和旅游景点布置垃圾收集点,位置固定,居民和游客产生的其它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每天集中收集清运,运送至 (略) 焚烧,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6)土壤环境

度假区规划实施过程中,各种建设项目施工期将不可避免地改变现有地表植被,损坏现有水土保持设施,但是施工期结束后将不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度假区在正常运营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

(7)生态环境

度假区开发建设用地规模相对较小,基本不会新占用自然景观。对度假区用地类型影响较小,规划实施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基本不变。

度假区建设对生态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基本不会产生影响。规划实施后,对植被多样性、鸟类和其他*生脊椎动物多样性、水生生物多样性影响不大;规划实施后度假区原有的自然景观没有作大面积、高强度的改变,基本上保持了原有状态,各类景观没有出现明显的碎化,仍保持着较高的连通度,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变化不大。

总体而言,度假区建设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在环境容量许可条件下,适度进行风景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内容基本体现了以生态保护为主的可持续发展原则,规划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规划区域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金坛茅山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可确保区域生态空间管控得到强化,环境质量逐步得到改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后,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奥山旅游度假区依据本轮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可能受到度假区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江苏省金坛茅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规划实施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度假区布局是否合理等;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查看规划环评报告、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1)公众参 (略) 络链接:

http://**

(2)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u32u

七、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江苏省金坛茅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q.com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 (略)

联系人:邵工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eah.net

七、公示期限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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