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红原生态环境局关于红原县疾控中心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阿坝州红原生态环境局关于红原县疾控中心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红原县疾控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红原县疾控中心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研究,现对该项目《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红原县邛溪镇,主要建设内容:拆除老旧配套用房868.49m2,原址新建一栋3层业务用房1500m2,改造现有业务用房589.68m2,配套完成总平附属工程等。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45.*元,约占总投资的3.8%。项目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取得了红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原县疾控中心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红发改行审〔2024〕1号)。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控制。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日常环境管理,落实建设单位内部环境管理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将环保措施纳入施工承包合同之中,推进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有效落实。
(二)严格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封闭运输,洒水抑尘,减小扬尘影响,运营期污水处理站密闭运行,定期喷洒除臭剂,生物实验室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施工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实验废水和理化实验器皿前三次清洗废水收集后由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理化实验室器皿冲洗三次之后的清洗废水及生物实验室废水经高温灭菌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 (略) (略) ;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避免噪声扰民。
(三)落实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建筑垃圾能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堆放至指定地点;医疗固废、污水处理站淤泥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四)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严格按照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实施建设。
(五)落实各项生物安全防范措施。试验过程中做好安全措施,防止病原微生物通过水环境、环境空气、固体废弃物、设施故障时逃逸。
(六)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加强职工安全意识教育,生产场所配备足够数量的相应消防设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三、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你单位应根据公众的反映,以适当、稳妥、有效的方式,积极主动将项目建设环保知识告知工程区域内公众,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公众的疑虑和担心,避免因公众参与工作不到位,导致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运行后,环境保护设施及对策措施按规定程序开展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业主单位和施工方负责落实“环评报告”中指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红原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对该项目不定期检查。
阿坝州红原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0日
红原县疾控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红原县疾控中心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研究,现对该项目《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红原县邛溪镇,主要建设内容:拆除老旧配套用房868.49m2,原址新建一栋3层业务用房1500m2,改造现有业务用房589.68m2,配套完成总平附属工程等。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45.*元,约占总投资的3.8%。项目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取得了红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原县疾控中心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红发改行审〔2024〕1号)。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控制。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日常环境管理,落实建设单位内部环境管理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将环保措施纳入施工承包合同之中,推进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有效落实。
(二)严格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封闭运输,洒水抑尘,减小扬尘影响,运营期污水处理站密闭运行,定期喷洒除臭剂,生物实验室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施工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实验废水和理化实验器皿前三次清洗废水收集后由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理化实验室器皿冲洗三次之后的清洗废水及生物实验室废水经高温灭菌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 (略) (略) ;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避免噪声扰民。
(三)落实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建筑垃圾能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堆放至指定地点;医疗固废、污水处理站淤泥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四)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严格按照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实施建设。
(五)落实各项生物安全防范措施。试验过程中做好安全措施,防止病原微生物通过水环境、环境空气、固体废弃物、设施故障时逃逸。
(六)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加强职工安全意识教育,生产场所配备足够数量的相应消防设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三、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你单位应根据公众的反映,以适当、稳妥、有效的方式,积极主动将项目建设环保知识告知工程区域内公众,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公众的疑虑和担心,避免因公众参与工作不到位,导致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运行后,环境保护设施及对策措施按规定程序开展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业主单位和施工方负责落实“环评报告”中指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红原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对该项目不定期检查。
阿坝州红原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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