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兴莱得工贸有限公司固废信息公开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厦门兴莱得工贸有限公司固废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的要求,现将《厦 (略) 固废环境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厦 (略)

(2)建设地点: (略) 翔安区马巷镇后 (略) 280号洪氏企业D栋厂房2F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垃圾:主要为一般日常生活垃圾员工日常办公产生的垃圾, (略)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一般生产固废主要为烫金废纸、包装废物、不合格产品,真空镀产生的铝渣等,其产生量约为 1 t/a。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中。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标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弃物出售物资回收单位。

3、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桶、抹布HW49(900-041-49),废矿物油HW08(900-249-08),漆渣、稀释剂HW12(900-252-12),废活性炭HW49(900-039-49)。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厦门晖鸿环境 (略) 处置。
325a58e*e8e1a690f2c326d342f.png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厦 (略)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许睿盛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个人和单位可通过信函、现场拜访、电话、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厦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的要求,现将《厦 (略) 固废环境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厦 (略)

(2)建设地点: (略) 翔安区马巷镇后 (略) 280号洪氏企业D栋厂房2F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垃圾:主要为一般日常生活垃圾员工日常办公产生的垃圾, (略)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一般生产固废主要为烫金废纸、包装废物、不合格产品,真空镀产生的铝渣等,其产生量约为 1 t/a。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中。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标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弃物出售物资回收单位。

3、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桶、抹布HW49(900-041-49),废矿物油HW08(900-249-08),漆渣、稀释剂HW12(900-252-12),废活性炭HW49(900-039-49)。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厦门晖鸿环境 (略) 处置。
325a58e*e8e1a690f2c326d342f.png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厦 (略)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许睿盛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个人和单位可通过信函、现场拜访、电话、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厦门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