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正大金沙头种猪场项目扩建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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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正大金沙头种猪场项目扩建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贵州正大金沙头种猪场项目(扩建)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贵州正大金沙头种猪场项目(扩建)”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贵州正大金沙头种猪场项目(扩建);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贵州省金沙县岚头镇高果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原项目建设有原项目存栏祖代种猪为2400头,建设有配种舍、分娩舍、饲料库房、值班室、配电室、办公室等等,存栏种猪2400头,扩建后改造原公猪舍为母猪舍,存栏种母猪3100头,利用原有占地9.3hm2,不新增占地。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 (略) 络链接: http://** 提取码: 7zjd,操作更方便哦

纸质报告书查阅:可在及环评单位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弃渣等对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营运期猪舍、粪污处理区域产生的恶臭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生活污水、猪舍冲洗废水对水环境产生影响;机械设备、猪叫声产生的噪声影响;猪粪便、职工生活垃圾、病死猪处置对环境影响。。

三、污染防治措施要点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场地洒水、物料覆盖堆存,控制车速,加强管理;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开挖土方全部回填,建筑垃圾回收可利用部分,生活垃圾集中运往指定的地点处理,无施工环境遗留问题。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养殖工艺、密闭粪污处理工序、喷洒除臭剂等方式降低恶臭污染物的产生。采取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及养殖废水经处理后用于还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等防噪措施,加强管理。生活垃圾送指定地点处置,猪粪、饲料残渣堆肥发酵后外售,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和起至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起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提出。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贵州 (略)

联 系 人:李总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金沙县岚头镇高果村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贵州乾辰 (略)

联系人:杨工;电子邮箱: *@*q.com; 邮编:*



贵州 (略)

2024年7月11日


,贵州

贵州正大金沙头种猪场项目(扩建)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贵州正大金沙头种猪场项目(扩建)”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贵州正大金沙头种猪场项目(扩建);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贵州省金沙县岚头镇高果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原项目建设有原项目存栏祖代种猪为2400头,建设有配种舍、分娩舍、饲料库房、值班室、配电室、办公室等等,存栏种猪2400头,扩建后改造原公猪舍为母猪舍,存栏种母猪3100头,利用原有占地9.3hm2,不新增占地。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 (略) 络链接: http://** 提取码: 7zjd,操作更方便哦

纸质报告书查阅:可在及环评单位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弃渣等对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营运期猪舍、粪污处理区域产生的恶臭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生活污水、猪舍冲洗废水对水环境产生影响;机械设备、猪叫声产生的噪声影响;猪粪便、职工生活垃圾、病死猪处置对环境影响。。

三、污染防治措施要点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场地洒水、物料覆盖堆存,控制车速,加强管理;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开挖土方全部回填,建筑垃圾回收可利用部分,生活垃圾集中运往指定的地点处理,无施工环境遗留问题。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养殖工艺、密闭粪污处理工序、喷洒除臭剂等方式降低恶臭污染物的产生。采取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及养殖废水经处理后用于还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等防噪措施,加强管理。生活垃圾送指定地点处置,猪粪、饲料残渣堆肥发酵后外售,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和起至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起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提出。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贵州 (略)

联 系 人:李总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金沙县岚头镇高果村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贵州乾辰 (略)

联系人:杨工;电子邮箱: *@*q.com;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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