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甘孜生态环境局关于撤销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公告
甘孜州甘孜生态环境局关于撤销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部令第41号)和上级部门要求,我局对环境影 (略) 上备案项目进行核查,现将不符合备案条件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予以撤销,原备案无效。现将作出的撤销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
联系电话:0836-*,传真:0836-*,邮编:* 通讯地址:四川省甘孜州甘孜县清河街38号甘孜州甘孜生态环境局二楼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备案编号 | 删除原因 |
甘孜县城 (略) 改造项目 | (略) | *000 | 备案不规范 | |
经办人:齐莎莎 | 领导审签:吕体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部令第41号)和上级部门要求,我局对环境影 (略) 上备案项目进行核查,现将不符合备案条件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予以撤销,原备案无效。现将作出的撤销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
联系电话:0836-*,传真:0836-*,邮编:* 通讯地址:四川省甘孜州甘孜县清河街38号甘孜州甘孜生态环境局二楼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备案编号 | 删除原因 |
甘孜县城 (略) 改造项目 | (略) | *000 | 备案不规范 | |
经办人:齐莎莎 | 领导审签:吕体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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