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赣州钴钨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和
原赣州钴钨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和
(略) 棚户区改造项目 *-A10 和 *-A11 地块(以下简称地块或场地) (略) 章贡 (略) (略) 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中心坐标:东经 114.*°、北纬 25.*°,占地总面积 *.8m2,(约合25.62 亩)。地块所在区域原为 (略) 职工宿舍区,位于原 (略) 厂区内部西南角,本次修复地块北侧为企业的生产区域,始建于 1958 年,至 2021 年地块拆除前,一直作为工业用地家属区使用。2021 年地块内建(构)筑物全部拆除,至今(2023 年 2 月),地块处于闲置状态。根据《 (略) 总体规划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2012-2030 年)》,地块后期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 GB* 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和《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0.11.25)等土壤污染防治文件要求,在地块再次流转或进行二次开发利用前,地块使用权人等相关责任人应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原址地块的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2021 年 10 月~2023 年 2 月, (略) 国 (略) 委托江西省勘 (略)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形成《 (略) 棚户区改造项目 *-A10 和 *-A11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略) 棚户区改造项目 *-A10 和 *-A11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和《 (略) 棚户区改造项目 *-A10 和*-A11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风险评估报告》),以上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均已完成评审、修改完善及备案,可作为后续工作和环境管理的依据。根据上述备案的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该地块土壤存在砷和钴超标,在第一类用地情景下,土壤中砷和钴的健康风险不可接受,需进行管控或修复,最大污染深度为9.4m,修复深度10m,存在健康风险的污染土方量约*.25m3。地块内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IV 类限值要求,不存在健康风险,无需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为顺利开展该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作,消除污染隐患和环境风险,确保人体健康,进一步推动地块再开发利用进程。2023 年 2 月, (略) 国 (略) 委托我单位进行本地块修复方案编制工作。我单位结合本地块前期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成果、工程内容、地块用地规划、周边环境、地层结构和水文地质条件,根据掌握的污染物性质和污染传输方式以及相关修复技术应用情况,通过土壤修复技术筛选与可行性论证,为地块污染土壤的治理选择高效、经济、可行的修复技术,同时提出科学合理的修复方案,制定安全防护计划,依据 (略) 相关规定编制完成《 (略) 棚户区改造项目 *-A10 和*-A11 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技术方案》。
(略) 棚户区改造项目 *-A10 和 *-A11 地块(以下简称地块或场地) (略) 章贡 (略) (略) 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中心坐标:东经 114.*°、北纬 25.*°,占地总面积 *.8m2,(约合25.62 亩)。地块所在区域原为 (略) 职工宿舍区,位于原 (略) 厂区内部西南角,本次修复地块北侧为企业的生产区域,始建于 1958 年,至 2021 年地块拆除前,一直作为工业用地家属区使用。2021 年地块内建(构)筑物全部拆除,至今(2023 年 2 月),地块处于闲置状态。根据《 (略) 总体规划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2012-2030 年)》,地块后期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 GB* 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和《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0.11.25)等土壤污染防治文件要求,在地块再次流转或进行二次开发利用前,地块使用权人等相关责任人应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原址地块的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2021 年 10 月~2023 年 2 月, (略) 国 (略) 委托江西省勘 (略)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形成《 (略) 棚户区改造项目 *-A10 和 *-A11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略) 棚户区改造项目 *-A10 和 *-A11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和《 (略) 棚户区改造项目 *-A10 和*-A11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风险评估报告》),以上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均已完成评审、修改完善及备案,可作为后续工作和环境管理的依据。根据上述备案的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该地块土壤存在砷和钴超标,在第一类用地情景下,土壤中砷和钴的健康风险不可接受,需进行管控或修复,最大污染深度为9.4m,修复深度10m,存在健康风险的污染土方量约*.25m3。地块内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IV 类限值要求,不存在健康风险,无需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为顺利开展该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作,消除污染隐患和环境风险,确保人体健康,进一步推动地块再开发利用进程。2023 年 2 月, (略) 国 (略) 委托我单位进行本地块修复方案编制工作。我单位结合本地块前期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成果、工程内容、地块用地规划、周边环境、地层结构和水文地质条件,根据掌握的污染物性质和污染传输方式以及相关修复技术应用情况,通过土壤修复技术筛选与可行性论证,为地块污染土壤的治理选择高效、经济、可行的修复技术,同时提出科学合理的修复方案,制定安全防护计划,依据 (略) 相关规定编制完成《 (略) 棚户区改造项目 *-A10 和*-A11 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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