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瑞派乐宠滨海名苑宠物医院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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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瑞派乐宠滨海名苑宠物医院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4-07-12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口瑞派乐宠滨海名苑宠物医院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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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瑞派乐宠滨海 (略) "
(略) 龙华 (略) 26号中城商住楼D103房
广东震宇 (略)
项目占地面积240.8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45平方米。主要对宠物进行美容、化验、诊疗、胸腔、颅腔、腹腔、绝育等手术等。医院单日最大接诊、美容、寄养宠物量共90例,其中接诊宠物量30例( (略) 5例),美容宠物量30例,寄养宠物量30例。设有宠物笼40个。年工作317天,每天工作10小时。年销售猫粮800包,狗粮600包,猫砂1000包。
海口瑞派乐宠滨海名苑宠物医院有限公司迁建项目产生的污染因子经本环境影响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治理后,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从环保角度而言本建设项目是可行的。建设单位必须在认真执行“三同时”管理规定的同时,切实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中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并要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使用。
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代码》(GB/T4754-2017)可知本项目属于O82 (略) 服务,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国家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2、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 (略) 龙华 (略) 26号中城商住楼D103房。选址在商业用房内,房屋性质为商业性质, (略) 建成区,周边200m范围内无动物饲养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经营 (略) 场等。在确保项目各种环保及安全措施得到落实和正常运作的情况下﹐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现状。因此,项目建设 (略) 规划相符,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3、与海南省“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本环评对海南省“三线一单”的原则要求进行相符性分析,其结论是符合要求。 4、 (略)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根据“三线一单”综合查询报告书(见附件7),本项目位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 (略) 龙华区重点管控单元11;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海洋保护区与禁止开发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等需要严格保护的区域。本项目与《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的建 (略) “三线一单”相关要求。 5、与海南省“多规合一”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海南省总规查询报告书(附件8)可知本项目总规规划用地类为城镇建设用地,项目与海南省“多规合一”相符。 6、与《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版)相关规定符合性分析 根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版),动物诊疗机构兼营宠物用品、宠物食品、宠物美容等项目的,兼营区域与动物诊疗区域应当分别独立设置,本项目在场地前部进行宠物美容、犬诊室和猫诊室等,项目中 (略) 部、 (略) 部和手术室等,并取得了动物诊疗许可证。对相符性条款逐一核对,项目建设符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版)是相符的。
本项目位于 (略) 龙华 (略) 26号中城商住楼D103房,选址在商业用房,房屋性质为商业性质, (略) 建成区,周边200m范围内无动物饲养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经营 (略) 场等。项目配备独立的出入口,不与该楼其他用户出入口共用,符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版)的要求。 本项目外环境单纯,周围为商 (略) 环境,市政实施配套齐全,交通方便快捷,外环境没有重大制约因素,周边入驻商户主要为中国工商银行、格力电器、明明香餐厅、和堂悦色等,无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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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成后,医疗废水经小型医疗废水消毒处理设备消毒后和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的职工和顾客生活污水、宠物美容洗浴废水及宠物笼清洗废 (略) (略) ,最 (略) 白沙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恶臭、医用酒精产生的挥发废气、宠物自身和粪便尿液产生的异味等。 据建设单位确认,项目服务对象仅针对猫、狗,及少量的宠物兔和鸟类,不接收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宠物,并且采用电热式压力蒸汽灭菌器对诊疗过程中使用的器皿、手术器械进行灭菌;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味以及动物自身及动物粪便和尿液产生的异味在诊疗室、住院房间等其他工作间采用紫外线灯管定期杀毒,减少细菌病毒滋生,加强通排风;污水处理设备密闭、产生恶臭区域加罩或加盖,投放除臭剂。项目设置1套新风系统,外排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排风口远离居民楼。同时废气排放口设置 (略) 一侧。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边敏感点影响甚微。 综上,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经合理布局和采取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治理措施可行。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 (略) 龙华 (略) 26号中城商住楼D103房。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于2024年6月5日发布的《2023年海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 (略) 六项污染物平均浓度值分别为:二氧化硫(SO2)6μg/m3、二氧化氮(NO2)11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29μg/m3、细颗粒物(PM2.5)15μg/m3、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是0.7mg/m3、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是127μg/m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第6.4.1.1小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SO2、NO2、PM10、PM2.5、CO、O3,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根据上表达标情况分析,项目所在区域SO2、NO2、PM10、PM2.5、CO、O3六项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位于 (略) 龙华 (略) 26号中城商住楼D103房, (略) 白沙门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宠物医疗废水经消毒装 (略) (略) 排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综合废水(宠物美容洗浴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宠物笼清洗废水)经三级化粪 (略) (略) 排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 (略) 龙华 (略) 26号中城商住楼D103房,根据《 (略)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修编)》,本项目位于2类和4a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2类标准和4a类标准,项目西南侧、东南侧边界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西北侧边界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为掌握建设项目周围噪声环境质量现状,为了解本项目周围声环境质量现状,建设单位委托海南 (略) 于2024年3月24日对该项目周围环境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NLY(检)* )。从附件4声环境检测报告可知,项目西南侧居民楼窗外1m处、东南侧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西北侧( (略) )窗外1m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4、生态环境 根据对项目所在地现场勘查,区域内生态主要以居住生态环境为主要特征,项目区域内无珍稀动、植物,也无古稀树木和保护树种,因此区域生态系统敏感程度低。 5、地下水、土壤 项目商铺均已硬底化,无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的途径,无需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正常生产情况下,建设单位按照本环评要求加强管理和设备的维护,并设立完善的预防措施和预警系统,并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维修维护措施,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一旦发生事故,因为防护措施得力并反应迅速,可把事故造成的影响降到最小。所以本项目在环境风险方面来说是可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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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2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口瑞派乐宠滨海名苑宠物医院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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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龙 (略) 2号金园办公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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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龙华 (略) 26号中城商住楼D103房
广东震宇 (略)
项目占地面积240.8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45平方米。主要对宠物进行美容、化验、诊疗、胸腔、颅腔、腹腔、绝育等手术等。医院单日最大接诊、美容、寄养宠物量共90例,其中接诊宠物量30例( (略) 5例),美容宠物量30例,寄养宠物量30例。设有宠物笼40个。年工作317天,每天工作10小时。年销售猫粮800包,狗粮600包,猫砂1000包。
海口瑞派乐宠滨海名苑宠物医院有限公司迁建项目产生的污染因子经本环境影响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治理后,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从环保角度而言本建设项目是可行的。建设单位必须在认真执行“三同时”管理规定的同时,切实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中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并要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使用。
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代码》(GB/T4754-2017)可知本项目属于O82 (略) 服务,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国家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2、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 (略) 龙华 (略) 26号中城商住楼D103房。选址在商业用房内,房屋性质为商业性质, (略) 建成区,周边200m范围内无动物饲养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经营 (略) 场等。在确保项目各种环保及安全措施得到落实和正常运作的情况下﹐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现状。因此,项目建设 (略) 规划相符,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3、与海南省“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本环评对海南省“三线一单”的原则要求进行相符性分析,其结论是符合要求。 4、 (略)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根据“三线一单”综合查询报告书(见附件7),本项目位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 (略) 龙华区重点管控单元11;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海洋保护区与禁止开发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等需要严格保护的区域。本项目与《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的建 (略) “三线一单”相关要求。 5、与海南省“多规合一”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海南省总规查询报告书(附件8)可知本项目总规规划用地类为城镇建设用地,项目与海南省“多规合一”相符。 6、与《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版)相关规定符合性分析 根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版),动物诊疗机构兼营宠物用品、宠物食品、宠物美容等项目的,兼营区域与动物诊疗区域应当分别独立设置,本项目在场地前部进行宠物美容、犬诊室和猫诊室等,项目中 (略) 部、 (略) 部和手术室等,并取得了动物诊疗许可证。对相符性条款逐一核对,项目建设符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版)是相符的。
本项目位于 (略) 龙华 (略) 26号中城商住楼D103房,选址在商业用房,房屋性质为商业性质, (略) 建成区,周边200m范围内无动物饲养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经营 (略) 场等。项目配备独立的出入口,不与该楼其他用户出入口共用,符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版)的要求。 本项目外环境单纯,周围为商 (略) 环境,市政实施配套齐全,交通方便快捷,外环境没有重大制约因素,周边入驻商户主要为中国工商银行、格力电器、明明香餐厅、和堂悦色等,无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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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成后,医疗废水经小型医疗废水消毒处理设备消毒后和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的职工和顾客生活污水、宠物美容洗浴废水及宠物笼清洗废 (略) (略) ,最 (略) 白沙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恶臭、医用酒精产生的挥发废气、宠物自身和粪便尿液产生的异味等。 据建设单位确认,项目服务对象仅针对猫、狗,及少量的宠物兔和鸟类,不接收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宠物,并且采用电热式压力蒸汽灭菌器对诊疗过程中使用的器皿、手术器械进行灭菌;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味以及动物自身及动物粪便和尿液产生的异味在诊疗室、住院房间等其他工作间采用紫外线灯管定期杀毒,减少细菌病毒滋生,加强通排风;污水处理设备密闭、产生恶臭区域加罩或加盖,投放除臭剂。项目设置1套新风系统,外排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排风口远离居民楼。同时废气排放口设置 (略) 一侧。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边敏感点影响甚微。 综上,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经合理布局和采取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治理措施可行。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 (略) 龙华 (略) 26号中城商住楼D103房。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于2024年6月5日发布的《2023年海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 (略) 六项污染物平均浓度值分别为:二氧化硫(SO2)6μg/m3、二氧化氮(NO2)11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29μg/m3、细颗粒物(PM2.5)15μg/m3、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是0.7mg/m3、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是127μg/m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第6.4.1.1小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SO2、NO2、PM10、PM2.5、CO、O3,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根据上表达标情况分析,项目所在区域SO2、NO2、PM10、PM2.5、CO、O3六项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位于 (略) 龙华 (略) 26号中城商住楼D103房, (略) 白沙门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宠物医疗废水经消毒装 (略) (略) 排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综合废水(宠物美容洗浴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宠物笼清洗废水)经三级化粪 (略) (略) 排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 (略) 龙华 (略) 26号中城商住楼D103房,根据《 (略)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修编)》,本项目位于2类和4a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2类标准和4a类标准,项目西南侧、东南侧边界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西北侧边界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为掌握建设项目周围噪声环境质量现状,为了解本项目周围声环境质量现状,建设单位委托海南 (略) 于2024年3月24日对该项目周围环境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NLY(检)* )。从附件4声环境检测报告可知,项目西南侧居民楼窗外1m处、东南侧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西北侧( (略) )窗外1m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4、生态环境 根据对项目所在地现场勘查,区域内生态主要以居住生态环境为主要特征,项目区域内无珍稀动、植物,也无古稀树木和保护树种,因此区域生态系统敏感程度低。 5、地下水、土壤 项目商铺均已硬底化,无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的途径,无需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正常生产情况下,建设单位按照本环评要求加强管理和设备的维护,并设立完善的预防措施和预警系统,并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维修维护措施,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一旦发生事故,因为防护措施得力并反应迅速,可把事故造成的影响降到最小。所以本项目在环境风险方面来说是可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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