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泽湖海归人才科创园智能制造研发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潇湘北路快速化改造环湖路北节点审批前公示
大泽湖海归人才科创园智能制造研发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潇湘北路快速化改造环湖路北节点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 | 大泽湖海归人才科创园智能制造研发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快速化 (略) 北节点 |
建设地点 | (略) 望城区大泽湖街道 |
建设单位 | (略) 望城区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本次改造范围:南起 (略) ,沿现 (略) 由南向北分别与 (略) (南)、 (略) (北)、现状永通大道相交,北至 (略) (香炉洲大桥),节点改造范围 (略) K6+280-K9+140,总长2860m。节点核心改造段即隧道降坡点范围 (略) K7+880-K8+350,全长470m,隧道长度为320m( (略) 基挡墙段)。 (略) 道 (略) (略) , (略) 基红线宽60m,标准段车道 (略) 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60km/h;辅路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km/h。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治理:施工期使用沥青混凝土,严格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范要求,做到“八个100%”。切实做好施工期围挡、场地喷雾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密闭、物料覆盖、车辆清洗等措施;优化沥青摊铺作业时间、规范摊铺操作,加强燃油机械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维修。营运期加强绿化措施和交通管理,路面应定期并及时清扫、洒水降尘,降低扬尘污染。 废水处理:施工期设置临时隔油沉淀池、沉淀池对洗车废水、基坑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多 (略) (略) ;施工期办公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 (略) (略) ,项目营运期定期清理和维护雨污水管道,避免堵塞。 噪声防治:项目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午间和夜间禁止施工,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夜间施工许可,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项目设置绿化、 (略) 段设置隔声屏障,设置有限速、禁鸣标志,运营期 (略) 绿化、道路交通管理和噪声跟踪监测,根据跟踪监测结果优化降噪措施,如增设隔声屏障等;沿线土地规划布局时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噪声影响,位于本项目达标距离内的规划居住用地应通过红线退让、布局调整、建筑隔声等措施减缓本项目对其影响。 固废处置:施工区域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开挖土石方尽可能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存放,不能综合利用的部分严格按照规定运送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场地消纳,不得随意丢弃;含油废物按照要求收集、暂存和处置。运营期沿途车辆及行 (略) 面的垃圾以及绿化树木的落叶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4年7月2 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望城区高塘岭街 (略) 198号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 大泽湖海归人才科创园智能制造研发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快速化 (略) 北节点 |
建设地点 | (略) 望城区大泽湖街道 |
建设单位 | (略) 望城区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本次改造范围:南起 (略) ,沿现 (略) 由南向北分别与 (略) (南)、 (略) (北)、现状永通大道相交,北至 (略) (香炉洲大桥),节点改造范围 (略) K6+280-K9+140,总长2860m。节点核心改造段即隧道降坡点范围 (略) K7+880-K8+350,全长470m,隧道长度为320m( (略) 基挡墙段)。 (略) 道 (略) (略) , (略) 基红线宽60m,标准段车道 (略) 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60km/h;辅路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km/h。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治理:施工期使用沥青混凝土,严格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范要求,做到“八个100%”。切实做好施工期围挡、场地喷雾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密闭、物料覆盖、车辆清洗等措施;优化沥青摊铺作业时间、规范摊铺操作,加强燃油机械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维修。营运期加强绿化措施和交通管理,路面应定期并及时清扫、洒水降尘,降低扬尘污染。 废水处理:施工期设置临时隔油沉淀池、沉淀池对洗车废水、基坑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多 (略) (略) ;施工期办公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 (略) (略) ,项目营运期定期清理和维护雨污水管道,避免堵塞。 噪声防治:项目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午间和夜间禁止施工,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夜间施工许可,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项目设置绿化、 (略) 段设置隔声屏障,设置有限速、禁鸣标志,运营期 (略) 绿化、道路交通管理和噪声跟踪监测,根据跟踪监测结果优化降噪措施,如增设隔声屏障等;沿线土地规划布局时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噪声影响,位于本项目达标距离内的规划居住用地应通过红线退让、布局调整、建筑隔声等措施减缓本项目对其影响。 固废处置:施工区域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开挖土石方尽可能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存放,不能综合利用的部分严格按照规定运送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场地消纳,不得随意丢弃;含油废物按照要求收集、暂存和处置。运营期沿途车辆及行 (略) 面的垃圾以及绿化树木的落叶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4年7月2 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望城区高塘岭街 (略) 198号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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