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四川丽豪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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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四川丽豪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11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1日-2023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通讯地址: (略) 赵场街道 (略) 东段109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丽 (略) 年产10 万吨高纯晶硅项目

珙县经济开发区

四川丽 (略)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 (略) (略)

本项目建设一套多晶硅生产线,年产10 万吨高纯晶硅(电子级多晶硅)。主工艺装置有:3 套冷氢化装置、1套精馏装置、3 座还原厂房、1套尾气回收装置、1套渣浆处理装置、1套废气处理装置、1套硅块磨粉装置、1套三氯氢硅合成装置、各主工艺装置配套的附属装置及设施;附属装置有:罐区、电解制氢站、电锅炉房、循环水站、污水处理站、空分制氮、硅芯拉制、整理厂房、中心控制室、中央化验室、化学品库、危废库、备品备件库和综合维修等生产辅助装置及设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用于施工洒水、降尘,不外排。

2、废气:项目施工工地做到“六必须”(必须围挡作业、必 (略) 、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全面督查建设工地现场管理“六必须”、“六不准”执行情况,确保达到《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图,将高噪声设备放置场地中间,远离厂区边界;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的施工工具,同时尽可能采用低噪声施工方法。

4、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脚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集中堆放后,定期清运到建筑垃圾场处理。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1)硅块磨粉废气:项目生产车间及成品库房均在密闭的车间内,原料及产品均采用吨袋包装。给料提升机设置密闭罩壳,破碎、筛分工段采用负压通风管道连接,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6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电解槽阳极废气:电解水制氢系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氧气,经冷凝后直接放空。

(3)三氯氢硅合成进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4)冷氢化进料废气:冷氢化工序进料废气密闭收集后采用6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分别经6根35m高排气筒排放。硅粉放空槽置换废气、开停车置换废气送工艺废气洗涤工段处理后经30m排气筒排放。

(5)整理废气:破碎分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酸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两级碱洗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6)工艺废气处理尾气:工艺废气来源有:经处理后的三氯氢硅合成工序中的进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冷氢化硅粉放空槽置换废气、开停车置换废气,还原尾气处理的置换废气,渣浆处理过程中的水洗废气、不凝气,主要污染物为HCl。均进入工艺废气处理系统(深冷+活性炭吸附+两级水洗)处理后,尾气经阻火器再通过6根30m高排气筒排放。

(7)渣浆处理废气:精馏和蒸发冷凝器不凝气主要含氯硅烷,经深冷回收氯硅烷后,加压送冷氢化装置。水洗废气(主要污染物为HCl)和深冷不凝气(主要污染物为HCl、H2)进入工艺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外排。

(8)罐区废气:各个储罐呼吸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工艺废气处理系统。

(9)中央化验室分析检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采用碱液喷淋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10)生产废水处理站石灰投料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11)精馏不凝气:送回冷氢化装置处理,不外排。

(12)还原尾气:送还原尾气(装置)处理,不外排。

(13)液氯站事故排气:事故状态下泄漏的氯气经两级碱液喷淋后,由25m排气筒排放。

(14)氯化氢合成事故排气:事故状态下泄漏的氯化氢,经三级水喷淋吸收系统后由25m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以西南侧边界外延最远超标距离(400m)划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全厂以硅块磨粉车间、硅芯控制车间、尾气回收装置区、还原厂房A、还原厂房B、还原厂房C、精馏装置、冷氢化装置A、冷氢化装置B、冷氢化装置C、整理车间、中央化验室边界外延50米划定卫生防护距离,以三氯氢硅合成装置边界外延100米划定卫生防护距离。

2、废水:工艺废气处理系统废水、渣浆处理系统水解废水、高盐水处理过程中投加的石灰乳配制水送厂区高盐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工艺为“四级中和+絮凝沉淀+板框压滤+三效蒸发工艺”,三效蒸发系统冷凝水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不外排;多晶硅整理工段、还原工序循环水系统排水、制氢废水、还原炉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整理工段喷淋塔排水、中央化验室废水、中央化验室喷淋塔废水、初期雨水送厂区低盐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工艺为“中和+絮凝沉淀”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珙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清下水处理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直接经厂区总排口排入珙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清下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珙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综合废水处理系统。本项目外排的废水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以及珙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 (略) (略) 排入珙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经珙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之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强化日常生产管理;基础减震。

4、固废:项目营运期固废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废物以及待鉴别废物。危险废物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废物分类交厂家回收、环卫部门清运;项目投产后对待鉴别废物进行危险特性鉴别,若为一般固废,则外售综合利用,若鉴别为危险废物,则交由具有对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三、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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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11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1日-2023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通讯地址: (略) 赵场街道 (略) 东段109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丽 (略) 年产10 万吨高纯晶硅项目

珙县经济开发区

四川丽 (略)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 (略) (略)

本项目建设一套多晶硅生产线,年产10 万吨高纯晶硅(电子级多晶硅)。主工艺装置有:3 套冷氢化装置、1套精馏装置、3 座还原厂房、1套尾气回收装置、1套渣浆处理装置、1套废气处理装置、1套硅块磨粉装置、1套三氯氢硅合成装置、各主工艺装置配套的附属装置及设施;附属装置有:罐区、电解制氢站、电锅炉房、循环水站、污水处理站、空分制氮、硅芯拉制、整理厂房、中心控制室、中央化验室、化学品库、危废库、备品备件库和综合维修等生产辅助装置及设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用于施工洒水、降尘,不外排。

2、废气:项目施工工地做到“六必须”(必须围挡作业、必 (略) 、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全面督查建设工地现场管理“六必须”、“六不准”执行情况,确保达到《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图,将高噪声设备放置场地中间,远离厂区边界;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的施工工具,同时尽可能采用低噪声施工方法。

4、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脚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集中堆放后,定期清运到建筑垃圾场处理。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1)硅块磨粉废气:项目生产车间及成品库房均在密闭的车间内,原料及产品均采用吨袋包装。给料提升机设置密闭罩壳,破碎、筛分工段采用负压通风管道连接,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6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电解槽阳极废气:电解水制氢系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氧气,经冷凝后直接放空。

(3)三氯氢硅合成进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4)冷氢化进料废气:冷氢化工序进料废气密闭收集后采用6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分别经6根35m高排气筒排放。硅粉放空槽置换废气、开停车置换废气送工艺废气洗涤工段处理后经30m排气筒排放。

(5)整理废气:破碎分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酸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两级碱洗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6)工艺废气处理尾气:工艺废气来源有:经处理后的三氯氢硅合成工序中的进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冷氢化硅粉放空槽置换废气、开停车置换废气,还原尾气处理的置换废气,渣浆处理过程中的水洗废气、不凝气,主要污染物为HCl。均进入工艺废气处理系统(深冷+活性炭吸附+两级水洗)处理后,尾气经阻火器再通过6根30m高排气筒排放。

(7)渣浆处理废气:精馏和蒸发冷凝器不凝气主要含氯硅烷,经深冷回收氯硅烷后,加压送冷氢化装置。水洗废气(主要污染物为HCl)和深冷不凝气(主要污染物为HCl、H2)进入工艺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外排。

(8)罐区废气:各个储罐呼吸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工艺废气处理系统。

(9)中央化验室分析检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采用碱液喷淋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10)生产废水处理站石灰投料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11)精馏不凝气:送回冷氢化装置处理,不外排。

(12)还原尾气:送还原尾气(装置)处理,不外排。

(13)液氯站事故排气:事故状态下泄漏的氯气经两级碱液喷淋后,由25m排气筒排放。

(14)氯化氢合成事故排气:事故状态下泄漏的氯化氢,经三级水喷淋吸收系统后由25m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以西南侧边界外延最远超标距离(400m)划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全厂以硅块磨粉车间、硅芯控制车间、尾气回收装置区、还原厂房A、还原厂房B、还原厂房C、精馏装置、冷氢化装置A、冷氢化装置B、冷氢化装置C、整理车间、中央化验室边界外延50米划定卫生防护距离,以三氯氢硅合成装置边界外延100米划定卫生防护距离。

2、废水:工艺废气处理系统废水、渣浆处理系统水解废水、高盐水处理过程中投加的石灰乳配制水送厂区高盐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工艺为“四级中和+絮凝沉淀+板框压滤+三效蒸发工艺”,三效蒸发系统冷凝水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不外排;多晶硅整理工段、还原工序循环水系统排水、制氢废水、还原炉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整理工段喷淋塔排水、中央化验室废水、中央化验室喷淋塔废水、初期雨水送厂区低盐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工艺为“中和+絮凝沉淀”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珙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清下水处理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直接经厂区总排口排入珙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清下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珙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综合废水处理系统。本项目外排的废水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以及珙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 (略) (略) 排入珙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经珙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之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强化日常生产管理;基础减震。

4、固废:项目营运期固废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废物以及待鉴别废物。危险废物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废物分类交厂家回收、环卫部门清运;项目投产后对待鉴别废物进行危险特性鉴别,若为一般固废,则外售综合利用,若鉴别为危险废物,则交由具有对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三、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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