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1 | 准格尔旗 (略) 塔拉壕煤矿煤泥干燥扩建项目 | 内蒙古自治 (略) 东胜区塔拉壕镇准格尔旗 (略) 现有厂区内 | 准格尔旗 (略) | 内蒙古 (略) | 项目占地6790平方米,未新增占地。本次扩建工程将原车间内备用煤泥干燥生产线转为正式生产线,项目工艺流程不变。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车间内2条煤泥烘干生产线同时运行,对2条生产线的烟气处理系统均增加SNCR脱硝处理设施(脱硝率50%计)。扩建完后,企业的煤泥烘干处理能力由*t/a增加到*t/a。扩建完成后,未新增员工。 本项目总投资*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 (一)施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项目,建设单位在保留现有工程所有设施设备的基础上,仅为2条生产线配套安装脱硝设备,安装尿素喷剂制备设备。工程量很小。不产生土方量。 运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燃烧机、干燥机产生的颗粒物、SO2、NOx及产品转载运输粉尘。燃烧机、干燥机产生的烟气在经SNCR脱硝+旋风除尘+喷淋水幕+单碱法(湿法石灰石法)进行脱硫,最终由27m高烟囱排放(共2套) 。排放浓度及污染物去除效率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求。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脱硫废水和生活污水。 脱硫废水送洗煤厂浓缩机处理,上清液返回本项目的脱硫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 (略) 塔拉壕矿井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提出采取低噪设备、消声、减振、厂房隔声措施,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238.24t/a)并入产品一并外售处理;燃烧炉炉渣(2115.94t/a)集中收集后拉运 (略) 东 (略) 进行填埋处理。 项目无新增工作人员,未新增生活垃圾。其处置按原处置方式一致,与 (略) 塔拉壕矿井生活垃圾一并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油桶(10个/a)和废机油(0.2t/a),其处置按原处置方式一致, (略) 塔拉壕矿统一负责全厂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危险废物由塔拉壕煤矿进行统一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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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1 | 准格尔旗 (略) 塔拉壕煤矿煤泥干燥扩建项目 | 内蒙古自治 (略) 东胜区塔拉壕镇准格尔旗 (略) 现有厂区内 | 准格尔旗 (略) | 内蒙古 (略) | 项目占地6790平方米,未新增占地。本次扩建工程将原车间内备用煤泥干燥生产线转为正式生产线,项目工艺流程不变。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车间内2条煤泥烘干生产线同时运行,对2条生产线的烟气处理系统均增加SNCR脱硝处理设施(脱硝率50%计)。扩建完后,企业的煤泥烘干处理能力由*t/a增加到*t/a。扩建完成后,未新增员工。 本项目总投资*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 (一)施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项目,建设单位在保留现有工程所有设施设备的基础上,仅为2条生产线配套安装脱硝设备,安装尿素喷剂制备设备。工程量很小。不产生土方量。 运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燃烧机、干燥机产生的颗粒物、SO2、NOx及产品转载运输粉尘。燃烧机、干燥机产生的烟气在经SNCR脱硝+旋风除尘+喷淋水幕+单碱法(湿法石灰石法)进行脱硫,最终由27m高烟囱排放(共2套) 。排放浓度及污染物去除效率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求。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脱硫废水和生活污水。 脱硫废水送洗煤厂浓缩机处理,上清液返回本项目的脱硫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 (略) 塔拉壕矿井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提出采取低噪设备、消声、减振、厂房隔声措施,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238.24t/a)并入产品一并外售处理;燃烧炉炉渣(2115.94t/a)集中收集后拉运 (略) 东 (略) 进行填埋处理。 项目无新增工作人员,未新增生活垃圾。其处置按原处置方式一致,与 (略) 塔拉壕矿井生活垃圾一并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油桶(10个/a)和废机油(0.2t/a),其处置按原处置方式一致, (略) 塔拉壕矿统一负责全厂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危险废物由塔拉壕煤矿进行统一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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