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茅坪游轮母港换乘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秭归茅坪游轮母港换乘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秭归茅坪游轮母港换乘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7月11日,宜昌茅 (略) 根据《秭归茅坪游轮母港换乘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秭归茅坪游轮母港换乘中心项目位于 (略) 秭归县茅坪镇,于三峡大坝西北向,北侧临待迁置仓库, (略) (略) ,南侧为沿江护坡,东侧为长江水域。其中心坐标为东经111.*,北纬30.*。项目用地为旅游码头用地。项目实际总投资*元,总用地面积*.40m2,总建筑面积6324.62m2。其中地下一层,地面3层,包括进港大厅、售票厅、候船厅、后勤办公、设备及服务用房、车库等。项目建成后,可年平均日旅客发送量3500人/d。项目定员50人,日工作16h,两班制,年经营时间365d。。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宜昌茅 (略) 于2018年4月30日正式委托临沧 (略) 湖北分公司编制《秭归茅坪游轮母港换乘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5月 (略) 生态环境局秭归县分局下发了《县环保局关于秭归茅坪游轮母港换乘中心顼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复函》(秭环审(2018)12号)。秭归茅坪游轮母港换乘中心项目于2018年9月开工建设,2020年9月建成完毕并投入使用。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秭归茅坪游轮母港换乘中心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秭归茅坪游轮母港换乘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关于秭归茅坪游轮母港换乘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件。本次验收核查内容主要为工程建设内容、规模、配套环保设施的核查,经核查,项目无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主要废水来源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旅客与工作人员就餐产生的餐饮废水,旅客游玩、住宿产生的生活污水,船舶上产生的废水专门收集后在船舶靠岸时由污水管道输送至化粪池和*域废水一起进行预处理, (略) (略) 排入秭归县曲溪污水处理厂,经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2)废气
根据调查,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和餐饮油烟废气,地上停车车位为敞开结构,属于无组织排放,由于进出汽车启动时间较短,废气扩散也较为容易,污染小。地下停车车位少,对环境影响小;油烟废气经过油烟净化器进行治理后油烟排放浓度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油烟排放浓度≤2.0mg/m3的要求。
(3)噪声
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来自进出停车场的汽车噪声、公共设施噪声和港口经营活动噪声。
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项目噪声可满足《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4类区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来源主要为旅客、办公人员等产生的废弃物,商业经营产生的废弃包装,餐厅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废油,化粪池产生的沉渣。
(1)固体废弃物应实行分类存放,分类存放容器的容量和数量应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2)餐厨垃圾、废油应放置在有盖容器内;废油须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化粪池沉渣、废弃包装、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每 (略) 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临时存放场地夏天做好消毒、灭蝇及除臭工作。
(4)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生活垃圾由统一管理,对的垃圾应定期、及时收集和清运,采取日清日洁、密闭运输等方式。避免随意丢弃和在装载、搬移或运输途中出现渗漏、溢出、抛洒造成的二次污染。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排放情况
1.废水治理设施及排放情况
经监测,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
2.厂界噪声治理设施及排放情况
经监测,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能够满足《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治理设施及排放情况
已设置移动式垃圾箱,集中收存、定期清运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用加盖装置贮存,定期清运, (略) 处置;化粪池的沉渣集中收集,定期清运。
4.废气治理设施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废气为油烟废气和汽车尾气,均为无组织排放。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对周边环境不造成不良影响。
六、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监测及调查,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控制水平,具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七、后续要求
1、核实本次验收项目与凤凰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对位置关系,完善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2、根据实际调查,重新核实项目水平衡;核实项目化粪池收集的废水来源及产生量,说明已建化粪池处理能力是否满足污水收集处理要求;
3、补充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应急物资储备;
4、说明项目收集的废油种类和来源,补充相应收集处置协议;
5、进一步核实项目实际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明确验收范围,说明项目变化情况。
秭归茅坪游轮母港换乘中心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组
2024年7月11日
秭归茅坪游轮母港换乘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7月11日,宜昌茅 (略) 根据《秭归茅坪游轮母港换乘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秭归茅坪游轮母港换乘中心项目位于 (略) 秭归县茅坪镇,于三峡大坝西北向,北侧临待迁置仓库, (略) (略) ,南侧为沿江护坡,东侧为长江水域。其中心坐标为东经111.*,北纬30.*。项目用地为旅游码头用地。项目实际总投资*元,总用地面积*.40m2,总建筑面积6324.62m2。其中地下一层,地面3层,包括进港大厅、售票厅、候船厅、后勤办公、设备及服务用房、车库等。项目建成后,可年平均日旅客发送量3500人/d。项目定员50人,日工作16h,两班制,年经营时间365d。。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宜昌茅 (略) 于2018年4月30日正式委托临沧 (略) 湖北分公司编制《秭归茅坪游轮母港换乘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5月 (略) 生态环境局秭归县分局下发了《县环保局关于秭归茅坪游轮母港换乘中心顼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复函》(秭环审(2018)12号)。秭归茅坪游轮母港换乘中心项目于2018年9月开工建设,2020年9月建成完毕并投入使用。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秭归茅坪游轮母港换乘中心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秭归茅坪游轮母港换乘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关于秭归茅坪游轮母港换乘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件。本次验收核查内容主要为工程建设内容、规模、配套环保设施的核查,经核查,项目无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主要废水来源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旅客与工作人员就餐产生的餐饮废水,旅客游玩、住宿产生的生活污水,船舶上产生的废水专门收集后在船舶靠岸时由污水管道输送至化粪池和*域废水一起进行预处理, (略) (略) 排入秭归县曲溪污水处理厂,经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2)废气
根据调查,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和餐饮油烟废气,地上停车车位为敞开结构,属于无组织排放,由于进出汽车启动时间较短,废气扩散也较为容易,污染小。地下停车车位少,对环境影响小;油烟废气经过油烟净化器进行治理后油烟排放浓度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油烟排放浓度≤2.0mg/m3的要求。
(3)噪声
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来自进出停车场的汽车噪声、公共设施噪声和港口经营活动噪声。
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项目噪声可满足《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4类区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来源主要为旅客、办公人员等产生的废弃物,商业经营产生的废弃包装,餐厅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废油,化粪池产生的沉渣。
(1)固体废弃物应实行分类存放,分类存放容器的容量和数量应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2)餐厨垃圾、废油应放置在有盖容器内;废油须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化粪池沉渣、废弃包装、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每 (略) 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临时存放场地夏天做好消毒、灭蝇及除臭工作。
(4)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生活垃圾由统一管理,对的垃圾应定期、及时收集和清运,采取日清日洁、密闭运输等方式。避免随意丢弃和在装载、搬移或运输途中出现渗漏、溢出、抛洒造成的二次污染。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排放情况
1.废水治理设施及排放情况
经监测,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
2.厂界噪声治理设施及排放情况
经监测,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能够满足《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治理设施及排放情况
已设置移动式垃圾箱,集中收存、定期清运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用加盖装置贮存,定期清运, (略) 处置;化粪池的沉渣集中收集,定期清运。
4.废气治理设施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废气为油烟废气和汽车尾气,均为无组织排放。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对周边环境不造成不良影响。
六、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监测及调查,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控制水平,具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七、后续要求
1、核实本次验收项目与凤凰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对位置关系,完善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2、根据实际调查,重新核实项目水平衡;核实项目化粪池收集的废水来源及产生量,说明已建化粪池处理能力是否满足污水收集处理要求;
3、补充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应急物资储备;
4、说明项目收集的废油种类和来源,补充相应收集处置协议;
5、进一步核实项目实际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明确验收范围,说明项目变化情况。
秭归茅坪游轮母港换乘中心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组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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