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迈图森家具有限公司诺莱森全屋定制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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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迈图森家具有限公司诺莱森全屋定制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秦皇 (略) 诺莱森全屋定制家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通讯地址: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2号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文件

1




























秦皇 (略) 诺莱森全屋定制家具项目




























河 (略) 昌黎工业园区新开口大街北侧、 (略) 西侧




























秦皇 (略)




























秦皇岛 (略)

项目利用河北 (略) 原有车间2000平方米,一期购置开料机,封边机,侧孔机,开槽机,冷压机,涂胶机,推台锯,免拉手压贴机,下打孔铰链机,覆膜机等设备十余台。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家具产品约*平方米,套装门及配套产品约300套;二期购置开料机,封边机,封边开槽一体机,推台锯,四边锯,龙门上下线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家具产品约*平方米,套装门及配套产品约300套。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一期、二期开料、打孔、裁切(精裁、粗裁)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汇集至同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颗粒物(其他)二级最高允许排放标准要求。项目一期、二期封边、涂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汇集至同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及颗粒物经车间密闭、厂房隔阻等措施,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表3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同时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关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厂界处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颗粒物(其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同时须满足《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相关要求。

(二)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现有厂区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三级标准和秦皇岛 (略)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园 (略) 排入秦皇岛 (略)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项目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采取低噪音设备、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处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产生的废下脚料、废板材、除尘灰、废布袋、废包装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胶桶、废过滤棉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新建1座危废暂存间,须严格按照报告表落实防腐防渗措施及相关管理要求。

2024年7月1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秦皇 (略) 诺莱森全屋定制家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通讯地址: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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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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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 (略) 诺莱森全屋定制家具项目




























河 (略) 昌黎工业园区新开口大街北侧、 (略) 西侧




























秦皇 (略)




























秦皇岛 (略)

项目利用河北 (略) 原有车间2000平方米,一期购置开料机,封边机,侧孔机,开槽机,冷压机,涂胶机,推台锯,免拉手压贴机,下打孔铰链机,覆膜机等设备十余台。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家具产品约*平方米,套装门及配套产品约300套;二期购置开料机,封边机,封边开槽一体机,推台锯,四边锯,龙门上下线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家具产品约*平方米,套装门及配套产品约300套。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一期、二期开料、打孔、裁切(精裁、粗裁)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汇集至同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颗粒物(其他)二级最高允许排放标准要求。项目一期、二期封边、涂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汇集至同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及颗粒物经车间密闭、厂房隔阻等措施,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表3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同时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关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厂界处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颗粒物(其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同时须满足《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相关要求。

(二)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现有厂区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三级标准和秦皇岛 (略)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园 (略) 排入秦皇岛 (略)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项目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采取低噪音设备、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处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产生的废下脚料、废板材、除尘灰、废布袋、废包装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胶桶、废过滤棉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新建1座危废暂存间,须严格按照报告表落实防腐防渗措施及相关管理要求。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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