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如下:
危险名称 | 危废类别 | 生产环节 | 危害特性 | 处理工艺 | 委托处理单位 |
废劳动用品 | 900-249-08 | 破损废弃 | 毒性、易燃 | 委托处理 | 湖南 (略) |
废活性炭 | 900-039-49 | 吸附过滤 | 毒性、易燃 | 委托处理 | 湖南 (略) |
防治措施:
1.应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许可单位进行处置,每年前向生态环境局申报本单位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2.危险废物转移前,向生态环境局申请,转移联单存档。
3.严格按照与处置单位合同内进行转移,出库时并确认包装完好与实际重量。
应急处置措施:
1.危险废物发生泄露时, (略) 领导报告,马上通知危险废物仓库管理人员和安全员,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方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防止污染扩大。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送医救治。
2.现场处置人员应穿戴好防护服装,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严格按照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怀化 (略)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