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7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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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7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11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2日-7月2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28-*

通讯地址: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略) 东 (略) 400号)

邮编:*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2日


2024年7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四 (略) 醇胺类脱硫脱碳溶剂合成及评价装置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醇胺类脱硫脱碳溶剂合成及评价装置扩产项目

四 (略)

成眉石化园区

眉市环建函[2024]54号

2024年7月11日

2

关于四 (略) 200吨/年A产品(蜜白胺)生产装置及3000吨/年50%N-*基氧化吗啉水溶液生产装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0吨/年A产品(蜜白胺)生产装置及3000吨/年50%N-*基氧化吗啉水溶液生产装置建设项目

四 (略)

成眉石化园区

眉市环建函[2024]55号

2024年7月11日

3

关于永利东方(四川) (略) 永利东方四川新能源交付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永利东方四川新能源交付配套工程

永利东方(四川) (略)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眉市环建函[2024]56号

2024年7月1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11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2日-7月2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28-*

通讯地址: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略) 东 (略) 400号)

邮编:*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2日


2024年7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四 (略) 醇胺类脱硫脱碳溶剂合成及评价装置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醇胺类脱硫脱碳溶剂合成及评价装置扩产项目

四 (略)

成眉石化园区

眉市环建函[2024]54号

2024年7月11日

2

关于四 (略) 200吨/年A产品(蜜白胺)生产装置及3000吨/年50%N-*基氧化吗啉水溶液生产装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0吨/年A产品(蜜白胺)生产装置及3000吨/年50%N-*基氧化吗啉水溶液生产装置建设项目

四 (略)

成眉石化园区

眉市环建函[2024]55号

2024年7月11日

3

关于永利东方(四川) (略) 永利东方四川新能源交付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永利东方四川新能源交付配套工程

永利东方(四川) (略)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眉市环建函[2024]56号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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