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关于拟作出河南恒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铝杆及铝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关于拟作出河南恒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铝杆及铝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拟对河 (略) 年产3000吨铝杆及铝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 (略) | 年产3000吨铝杆及铝丝建设项目 | (略)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芝田北山口 (略) 1号 | 河南众本 (略) | 该项 (略)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芝田北山口 (略) 1号,新建项目。租用河南 (略) 现有仓库700平方米进行建设。生产内容及规模:年产3000吨铝杆及铝丝。铝杆生产工艺:铝锭—熔化—静置保温—水平压杆—绕线—成品;铝丝生产工艺:铝杆—拉丝—退火—绞线—产品检验—成品。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 废水:熔铝炉及压杆机循环冷却水排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绿化灌溉,远期进入耐火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废气:熔铝炉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精炼废气经炉窑排气口接入集气管道,扒渣工序扒渣口设置操作间且侧面留有上料扒渣进出口,顶部设集气管道,以上废气经“覆膜滤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除油池、拉制槽密闭,拉丝机出口设集气罩,废气引入一套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退火炉排气口处连接引风集气管道;危废暂存间连接集气管道,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一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震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油雾净化装置产生的废油回用于生产;废UV无汞灯管在一般固废暂存处暂存后外售;铝灰渣、含油铝粉、储油池污泥、废拉丝油桶、废活性炭、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废铝灰除尘袋、废碱液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拟对河 (略) 年产3000吨铝杆及铝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 (略) | 年产3000吨铝杆及铝丝建设项目 | (略)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芝田北山口 (略) 1号 | 河南众本 (略) | 该项 (略)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芝田北山口 (略) 1号,新建项目。租用河南 (略) 现有仓库700平方米进行建设。生产内容及规模:年产3000吨铝杆及铝丝。铝杆生产工艺:铝锭—熔化—静置保温—水平压杆—绕线—成品;铝丝生产工艺:铝杆—拉丝—退火—绞线—产品检验—成品。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 废水:熔铝炉及压杆机循环冷却水排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绿化灌溉,远期进入耐火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废气:熔铝炉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精炼废气经炉窑排气口接入集气管道,扒渣工序扒渣口设置操作间且侧面留有上料扒渣进出口,顶部设集气管道,以上废气经“覆膜滤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除油池、拉制槽密闭,拉丝机出口设集气罩,废气引入一套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退火炉排气口处连接引风集气管道;危废暂存间连接集气管道,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一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震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油雾净化装置产生的废油回用于生产;废UV无汞灯管在一般固废暂存处暂存后外售;铝灰渣、含油铝粉、储油池污泥、废拉丝油桶、废活性炭、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废铝灰除尘袋、废碱液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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