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信息公开公示石狮市鼎立源丰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卡拉胶生产项目
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信息公开公示石狮市鼎立源丰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卡拉胶生产项目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石狮生态环境局依法对( (略) 鼎立源丰 (略) 卡拉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7月12日—7月1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鼎立源丰 (略) 卡拉胶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祥 (略) 2号( (略) 海洋生物科技园区)
三、建设单位: (略) 鼎立源丰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盛 (略)
五、项目概况:
(略) 鼎立源丰 (略) 厂 (略) 祥 (略) 2号( (略) 海洋生物科技园区), (略) 鼎 (略) 现有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租赁建筑面积5700平方米,主要从事卡拉胶生产,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卡拉胶1500吨,总投资*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的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并对废水中的氯离子实施有效监控,确保氯离子浓度达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要求后,汇同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通过“一企一管” (略) 海洋生物食品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破碎及粉碎粉尘通过粉碎机配套的两套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检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维持各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的厂界噪声升高。因此,在项目正常生产过程,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影响及处置措施
项目含杂质废渣收集装袋后由相关厂家及时清运并回用利用;滤渣收集后存放于滤渣暂存间,由专业回收商回收用于林地有机基肥或改良土壤使用;废包装袋收集后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检验室废弃物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有机化学试剂、废润滑油按相关规定进行收集、暂存、管理,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在落实好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七、公众参与情况
(略) 上公示,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承诺: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承诺链接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石狮生态环境局依法对( (略) 鼎立源丰 (略) 卡拉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7月12日—7月1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鼎立源丰 (略) 卡拉胶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祥 (略) 2号( (略) 海洋生物科技园区)
三、建设单位: (略) 鼎立源丰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盛 (略)
五、项目概况:
(略) 鼎立源丰 (略) 厂 (略) 祥 (略) 2号( (略) 海洋生物科技园区), (略) 鼎 (略) 现有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租赁建筑面积5700平方米,主要从事卡拉胶生产,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卡拉胶1500吨,总投资*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的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并对废水中的氯离子实施有效监控,确保氯离子浓度达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要求后,汇同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通过“一企一管” (略) 海洋生物食品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破碎及粉碎粉尘通过粉碎机配套的两套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检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维持各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的厂界噪声升高。因此,在项目正常生产过程,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影响及处置措施
项目含杂质废渣收集装袋后由相关厂家及时清运并回用利用;滤渣收集后存放于滤渣暂存间,由专业回收商回收用于林地有机基肥或改良土壤使用;废包装袋收集后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检验室废弃物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有机化学试剂、废润滑油按相关规定进行收集、暂存、管理,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在落实好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七、公众参与情况
(略) 上公示,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承诺: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承诺链接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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