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阿特拉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建筑材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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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阿特拉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建筑材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阿特拉 (略) “固体废物建筑材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固体废物建筑材料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阿特拉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公示时间:2024年7月8日

项目概况:安徽阿特拉 (略) 拟投资*.*元, (略) 日业 (略) 的厂区闲置用地,用地面积*.7m2,新建“固体废物建筑材料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机制砂、矸石分选、土壤固化材料、墙体材料生产线,形成年产机制砂*吨、环保骨料*吨、煤*吨、白岩石*吨、土壤固化材料*吨、路面砖(板)和透水砖(板)*片的生产规模。该项目于2024年4月 (略) 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发展改革局通过备案,项目编码为2309-*-04-01-*。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由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与车辆清洗废水一起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生产废水均循环使用。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机制砂生产线产生的初筛粉尘、颚破粉尘、破碎粉尘、筛分粉尘、制砂粉尘;环保骨料生产线产生的初筛粉尘、破碎粉尘、筛分粉尘由密闭管道和集气罩分别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由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矸石分选生产线产生的颚破粉尘由密闭管道分别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由15m高的2#排气筒排放;路面砖(板)、透水砖(板)生产线产生的破碎粉尘、筛分粉尘、搅拌粉尘由密闭管道分别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由15m高的3#排气筒排放;土壤固化材料生产线产生的搅拌粉尘、包装粉尘由密闭管道和集气罩分别收集,通过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由15m高的4#排气筒排放;原料卸料及上料产生的卸料粉尘和上料粉尘以及粉煤灰筒仓呼吸粉尘、水泥筒仓呼吸粉尘通过车间喷淋装置进行降尘处理,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噪设备等应合理布局,选用新型、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做好运输车辆的管理,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固废的回收、贮存及综合利用工作,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除尘器收集粉尘存放于原料堆放区,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煤泥、泥饼、沉淀池沉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续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机油桶和废包装桶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库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联系方式:毛集实验区焦岗湖大道66号毛集实验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54-*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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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阿特拉 (略) “固体废物建筑材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固体废物建筑材料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阿特拉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公示时间:2024年7月8日

项目概况:安徽阿特拉 (略) 拟投资*.*元, (略) 日业 (略) 的厂区闲置用地,用地面积*.7m2,新建“固体废物建筑材料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机制砂、矸石分选、土壤固化材料、墙体材料生产线,形成年产机制砂*吨、环保骨料*吨、煤*吨、白岩石*吨、土壤固化材料*吨、路面砖(板)和透水砖(板)*片的生产规模。该项目于2024年4月 (略) 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发展改革局通过备案,项目编码为2309-*-04-01-*。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由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与车辆清洗废水一起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生产废水均循环使用。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机制砂生产线产生的初筛粉尘、颚破粉尘、破碎粉尘、筛分粉尘、制砂粉尘;环保骨料生产线产生的初筛粉尘、破碎粉尘、筛分粉尘由密闭管道和集气罩分别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由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矸石分选生产线产生的颚破粉尘由密闭管道分别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由15m高的2#排气筒排放;路面砖(板)、透水砖(板)生产线产生的破碎粉尘、筛分粉尘、搅拌粉尘由密闭管道分别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由15m高的3#排气筒排放;土壤固化材料生产线产生的搅拌粉尘、包装粉尘由密闭管道和集气罩分别收集,通过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由15m高的4#排气筒排放;原料卸料及上料产生的卸料粉尘和上料粉尘以及粉煤灰筒仓呼吸粉尘、水泥筒仓呼吸粉尘通过车间喷淋装置进行降尘处理,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噪设备等应合理布局,选用新型、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做好运输车辆的管理,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固废的回收、贮存及综合利用工作,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除尘器收集粉尘存放于原料堆放区,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煤泥、泥饼、沉淀池沉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续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机油桶和废包装桶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库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联系方式:毛集实验区焦岗湖大道66号毛集实验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54-*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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