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12日环评文件拟批准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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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12日环评文件拟批准意见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件金属零配件生产技改项目

(略) 前湾新区庵东镇工业 (略) 88号10号楼

宁波 (略)

企业拟投资*元,新增熔化炉、压铸机生产设备,进行技改,将原外购的部分镁铝合金型材改为自产,实施年产*件金属零配件生产技改项目。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治理: 熔化压铸脱模废气通过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2、废水治理: 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依托厂区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排放,处理工艺为“调节隔油池+混凝沉淀”,处理能力为 4t/d。 3、噪声治理: ①在选购设备时,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源强;②车间合理布局;③对设备设置减振基础、风机加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④在生产过程中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尽量降低噪声。 4、固废治理: 废镁渣、废锌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喷淋渣、废脱模剂、滤渣、废滤芯、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2

年产*套汽车内饰件技术改造项目

(略) 前湾新 (略) 180号3号厂房

延锋汽车 (略)

企业拟利用现有厂区在现有生产工艺基础上进行改建,改建的内容主要包括:①在现有生产工艺基础上新增喷胶、等离子处理、激光弱化等工艺;②细化火焰处理废气分析;③环境保护措施变动(主要将烘烤废气治理设施由“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改造为“活性炭吸附”、含油废水处理工艺由“隔油+气浮+机械过滤”提升为“三相分离撇油+低温蒸发器+陶瓷膜工艺”)。 同时考虑到改建内容与现有工程关系密切,生产车间共用,生产设施无法完全区分,本评价将对改建后全厂内容重新评估。改建完成后,全厂仅实施年产*套汽车内饰件技术改造项目,预计于2024年10月投产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G1注塑废气、G2滚胶废气、G3发泡废气:经汇集后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G4喷胶线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过滤棉+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G5烘烤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G6激光弱化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文丘里喷淋除尘”装置(TA004)处理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G7火焰处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G8焊接废气:加强车间通风。 2、废水 注塑机和发泡机在生产加工过程中需用间接水冷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洗枪废水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喷淋废水经预处理(过滤捞渣)后循环使用,每半年更新排放一次,更新的喷淋废水不外排,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废水经废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 3、噪声 隔声、基础减震、降噪等 4、固废 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布袋除尘收集的塑料粉尘分别经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发泡料、布袋除尘收集的胶雾颗粒、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喷淋油渣、喷淋废水、废浓液、废陶瓷膜、废液压油、废油桶、破损化学品包装材料分别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水性胶渣、洗枪废水未鉴别前暂按危险废物暂存和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宁波杭州湾新 (略) 1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件金属零配件生产技改项目

(略) 前湾新区庵东镇工业 (略) 88号10号楼

宁波 (略)

企业拟投资*元,新增熔化炉、压铸机生产设备,进行技改,将原外购的部分镁铝合金型材改为自产,实施年产*件金属零配件生产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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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治理: 熔化压铸脱模废气通过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2、废水治理: 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依托厂区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排放,处理工艺为“调节隔油池+混凝沉淀”,处理能力为 4t/d。 3、噪声治理: ①在选购设备时,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源强;②车间合理布局;③对设备设置减振基础、风机加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④在生产过程中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尽量降低噪声。 4、固废治理: 废镁渣、废锌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喷淋渣、废脱模剂、滤渣、废滤芯、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2

年产*套汽车内饰件技术改造项目

(略) 前湾新 (略) 180号3号厂房

延锋汽车 (略)

企业拟利用现有厂区在现有生产工艺基础上进行改建,改建的内容主要包括:①在现有生产工艺基础上新增喷胶、等离子处理、激光弱化等工艺;②细化火焰处理废气分析;③环境保护措施变动(主要将烘烤废气治理设施由“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改造为“活性炭吸附”、含油废水处理工艺由“隔油+气浮+机械过滤”提升为“三相分离撇油+低温蒸发器+陶瓷膜工艺”)。 同时考虑到改建内容与现有工程关系密切,生产车间共用,生产设施无法完全区分,本评价将对改建后全厂内容重新评估。改建完成后,全厂仅实施年产*套汽车内饰件技术改造项目,预计于2024年10月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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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G1注塑废气、G2滚胶废气、G3发泡废气:经汇集后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G4喷胶线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过滤棉+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G5烘烤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G6激光弱化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文丘里喷淋除尘”装置(TA004)处理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G7火焰处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G8焊接废气:加强车间通风。 2、废水 注塑机和发泡机在生产加工过程中需用间接水冷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洗枪废水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喷淋废水经预处理(过滤捞渣)后循环使用,每半年更新排放一次,更新的喷淋废水不外排,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废水经废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 3、噪声 隔声、基础减震、降噪等 4、固废 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布袋除尘收集的塑料粉尘分别经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发泡料、布袋除尘收集的胶雾颗粒、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喷淋油渣、喷淋废水、废浓液、废陶瓷膜、废液压油、废油桶、破损化学品包装材料分别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水性胶渣、洗枪废水未鉴别前暂按危险废物暂存和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宁波杭州湾新 (略)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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