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关于对220千伏芳村站第3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关于对220千伏芳村站第3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220千伏芳村站第3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7月 12日至 2024年07月1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荔湾 (略) 石路基59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220 千伏芳村站第 3 台主变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荔湾区

建设单位

(略) 广州供电局

项目概况

220千伏芳村站第3台主变扩建工 (略) 荔湾区东漖街道花地大道东南侧,项目现有主变2台,主变容量为2×180MVA,220kV出线8回,110kV出线9回,10kV出线16回,无功补偿容量2×3×8016kvar。本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一台主变,容量为1×240MVA;扩增电容器:1×4×8016kvar,电抗器:1×2×8000kvar,扩增10kV出线10回;设置1座有效容积为75m3的事故油池。
项目总投资为4764.*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环评机构

(略) 绿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项目运营期不涉及大气污染物的产生,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二)废水: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变电站生活污水的产生及排放量,现有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及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站内绿化。
(三)噪声:项目变电站为全户外变电站,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变电站内的电气设备(以主变压器为主)和辅助机械设备(以轴流风机为主)运行产生的噪声等。通过对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设,采取在设备选型上首先选应选用低噪声主变的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主变压器下方设置减震基座等措施,确保变电站站界四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项目不新增值守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量。项目运营期新增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蓄电池及废变压器油。
废旧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产生时,立即通知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对废旧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进行收集处置,即产生、即清理。
(五)电磁辐射:项目运营期应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排放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六)环境风险:项目新建1座有效容积为75m3的事故油池,本期工程的主变事故排油至本期新建事故油池。变压器底部周边范围及专用集油管道建设按规范进行防腐、防渗、防漏处理。变压器出现事故油泄漏时,事故经集油管道收集后,统一进入事故油池内。新建事故油池将油水分离后的废水就近排至前期污水排水系统处理后回用,主变事故油及不可回收的含油废水则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运行期间,加强事故油池、管道等的维护管理,确保漏油事故发生时废变压器油及含油废水顺利排入事故油池,废变压器油及含油废水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220千伏芳村站第3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7月 12日至 2024年07月1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荔湾 (略) 石路基59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220 千伏芳村站第 3 台主变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荔湾区

建设单位

(略) 广州供电局

项目概况

220千伏芳村站第3台主变扩建工 (略) 荔湾区东漖街道花地大道东南侧,项目现有主变2台,主变容量为2×180MVA,220kV出线8回,110kV出线9回,10kV出线16回,无功补偿容量2×3×8016kvar。本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一台主变,容量为1×240MVA;扩增电容器:1×4×8016kvar,电抗器:1×2×8000kvar,扩增10kV出线10回;设置1座有效容积为75m3的事故油池。
项目总投资为4764.*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环评机构

(略) 绿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项目运营期不涉及大气污染物的产生,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二)废水: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变电站生活污水的产生及排放量,现有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及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站内绿化。
(三)噪声:项目变电站为全户外变电站,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变电站内的电气设备(以主变压器为主)和辅助机械设备(以轴流风机为主)运行产生的噪声等。通过对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设,采取在设备选型上首先选应选用低噪声主变的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主变压器下方设置减震基座等措施,确保变电站站界四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项目不新增值守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量。项目运营期新增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蓄电池及废变压器油。
废旧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产生时,立即通知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对废旧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进行收集处置,即产生、即清理。
(五)电磁辐射:项目运营期应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排放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六)环境风险:项目新建1座有效容积为75m3的事故油池,本期工程的主变事故排油至本期新建事故油池。变压器底部周边范围及专用集油管道建设按规范进行防腐、防渗、防漏处理。变压器出现事故油泄漏时,事故经集油管道收集后,统一进入事故油池内。新建事故油池将油水分离后的废水就近排至前期污水排水系统处理后回用,主变事故油及不可回收的含油废水则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运行期间,加强事故油池、管道等的维护管理,确保漏油事故发生时废变压器油及含油废水顺利排入事故油池,废变压器油及含油废水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