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展包装材料厦门有限公司固废信息公示
华展包装材料厦门有限公司固废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的要求,现将《华展包装材料(厦门)有限公司固废环境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华展包装材料(厦门)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 (略) 26号南1层
(3)生产规模:年生产加工电子塑料配件 600t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垃圾:主要为一般日常生活垃圾员工日常办公产生的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①包装废弃物约为 2.54t/a,分类收集后外售。②边角料及不良品约为33.3t/a,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中。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标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弃物交由相关物资单位回收利用。
3、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HW49(900-039-49),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HW49(900-041-49),废液压油空桶HW08(900-249-08),废液压油HW08 (900-218-08)。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厦门晖鸿 (略) 处置。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展包装材料(厦门)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 (略) 26号南1层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李清江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个人和单位可通过信函、现场拜访、电话、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的要求,现将《华展包装材料(厦门)有限公司固废环境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华展包装材料(厦门)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 (略) 26号南1层
(3)生产规模:年生产加工电子塑料配件 600t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垃圾:主要为一般日常生活垃圾员工日常办公产生的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①包装废弃物约为 2.54t/a,分类收集后外售。②边角料及不良品约为33.3t/a,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中。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标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弃物交由相关物资单位回收利用。
3、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HW49(900-039-49),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HW49(900-041-49),废液压油空桶HW08(900-249-08),废液压油HW08 (900-218-08)。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厦门晖鸿 (略) 处置。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展包装材料(厦门)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 (略) 26号南1层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李清江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个人和单位可通过信函、现场拜访、电话、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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