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4号)要求,现对“启东金宏年分装*瓶电子气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建设过程对周围环境和居民影响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启东金宏年分装*瓶电子气体项目
项目地点: (略) 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项目概况:拟建综合楼、*类充装车间、*类车间、钢瓶检测车间、*类仓库、*类仓库及配套公辅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分装电子气体*瓶,年经营贸易氢气及氢气混合气3.*、*炔7.2、*烷*、*烷0.*、液氨0.*瓶,并提供配套钢瓶检测服务。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金宏气体(启东)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略) 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联系人:邱经理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环保产 (略)
通讯地址: (略) 建邺 (略) 211号凤凰文化广场A座6楼
联系人:*工
联系电话:025-*
邮箱:Dsyinging @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及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公众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 (略) 盘自行下载。
链接:http://**_6a9Nw?pwd=andt
提取码:andt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将电子版公众意见表发至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25日(自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公示单位:金宏气体(启东)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2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 (略) 服务电话:025-*,*@*ttp://**,江苏 (略) 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