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摸底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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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摸底通知》的通知

口泉、西韩岭、平旺、云冈、高山乡(镇)及各奶牛养殖场: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十四五”奶业竞争力提升行动方案》(农牧发【2022】8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等有关文件和政策要求,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的通知》(农办牧【2022】13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发【2024】102号)文件精神,于2024年4月24日我中心印发了《关于实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摸底通知》(云牧医字【2024】16号)文件,为了确保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应知尽知,现对相关乡镇及奶畜养殖场进行再次摸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支持奶业场(户)发展草畜配套,适度规模养殖,促进奶业一二三产业融合,提效率、降成本,力争用2年时间进一步提升奶业场(户)饲草供应水平和养殖设施装备水平,奶牛年均单产水平达到9吨以上,进一步提高奶业生产效率和场(户)自我发展能力,完善区域化全产业链奶业生产经营模式,增强奶源供给保障能力。

二、申报条件

实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的场(户)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奶业发展基础较好,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较高,奶牛存栏(100-3000头,特色奶畜可参照执行)奶类产量持续稳定增长,有一定数量适度规模奶畜养殖场(户);二是奶牛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紧密,能够组织规范签订并履行生鲜乳购销合同;三是乡镇政府重视奶业发展,支持奶牛养殖场户发展巴氏杀菌乳、低温发酵乳等低温乳制品和奶酪、乳清粉等精深加工乳制品集中配套。

三、实施内容

一是草畜配套。支持通过租赁或长期订单等方式,促进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等优质饲草料种植和奶牛养殖就地就近配套衔接,推进草山草坡资源开发利用,保障饲草料供应。支持饲草料种植、收获、加工、贮存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应用智能化机械设备,建设高水平优质饲草料生产基地。二是现代智慧牛场建设。支持圈舍、防疫、奶厅、饲料制备、挤奶及运输等环节设施设备改造提升;支持数字化智能化设备(自动喷淋、环境监测、精准饲喂和监测、全自动混合日粮搅拌机、挤奶机器人、推料机器人、产奶量自动监测设备等)、信息化采集设备(智能项圈、计步定位、自动计量、个体识别等)、 (略) (发情监测系统、 (略) 、大数据智能汇总分析等)等推广应用。三是探索奶业产地消费新模式。开展奶农养加一体化试点,鼓励奶源新鲜、就近消费的区域化奶业生产经营模式,培育区域化大众化消费的奶业品牌。各乡镇可结合实际,支持有条件的奶农、合作社等主体依靠自有奶源发展乳制品加工试点,以巴氏杀菌乳、低温发酵乳、奶酪为重点,支持奶源质量安全管控、乳品加工基础设施建设与设备购置、生产工艺升级、检验检测设备配备、冷链运输流通体系建设等。

四、补助方式

项目主要通过“先建后补”方式实施,项目实施要与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现行政策衔接,避免重复补助,重点支持定制化、非标准化设施装备的推广应用与改造升级,满足奶业差异化发展需求。各乡镇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奶畜养殖场等主体申报。

各乡镇及奶畜养殖场接文后根据辖区内奶业总体生产情况对全部奶业养殖主体实施项目意愿 (略) 进行摸底,明确目标任务、建设情况等,填写2024年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摸底表(详见附件),并于7月12日-18日(周六日不休息)将项目摸底表及项目实施方案报送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如未上报视为放弃申报此项目。

附件:2024年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摸底表.docx

(略) 云冈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2日

口泉、西韩岭、平旺、云冈、高山乡(镇)及各奶牛养殖场: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十四五”奶业竞争力提升行动方案》(农牧发【2022】8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等有关文件和政策要求,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的通知》(农办牧【2022】13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发【2024】102号)文件精神,于2024年4月24日我中心印发了《关于实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摸底通知》(云牧医字【2024】16号)文件,为了确保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应知尽知,现对相关乡镇及奶畜养殖场进行再次摸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支持奶业场(户)发展草畜配套,适度规模养殖,促进奶业一二三产业融合,提效率、降成本,力争用2年时间进一步提升奶业场(户)饲草供应水平和养殖设施装备水平,奶牛年均单产水平达到9吨以上,进一步提高奶业生产效率和场(户)自我发展能力,完善区域化全产业链奶业生产经营模式,增强奶源供给保障能力。

二、申报条件

实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的场(户)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奶业发展基础较好,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较高,奶牛存栏(100-3000头,特色奶畜可参照执行)奶类产量持续稳定增长,有一定数量适度规模奶畜养殖场(户);二是奶牛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紧密,能够组织规范签订并履行生鲜乳购销合同;三是乡镇政府重视奶业发展,支持奶牛养殖场户发展巴氏杀菌乳、低温发酵乳等低温乳制品和奶酪、乳清粉等精深加工乳制品集中配套。

三、实施内容

一是草畜配套。支持通过租赁或长期订单等方式,促进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等优质饲草料种植和奶牛养殖就地就近配套衔接,推进草山草坡资源开发利用,保障饲草料供应。支持饲草料种植、收获、加工、贮存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应用智能化机械设备,建设高水平优质饲草料生产基地。二是现代智慧牛场建设。支持圈舍、防疫、奶厅、饲料制备、挤奶及运输等环节设施设备改造提升;支持数字化智能化设备(自动喷淋、环境监测、精准饲喂和监测、全自动混合日粮搅拌机、挤奶机器人、推料机器人、产奶量自动监测设备等)、信息化采集设备(智能项圈、计步定位、自动计量、个体识别等)、 (略) (发情监测系统、 (略) 、大数据智能汇总分析等)等推广应用。三是探索奶业产地消费新模式。开展奶农养加一体化试点,鼓励奶源新鲜、就近消费的区域化奶业生产经营模式,培育区域化大众化消费的奶业品牌。各乡镇可结合实际,支持有条件的奶农、合作社等主体依靠自有奶源发展乳制品加工试点,以巴氏杀菌乳、低温发酵乳、奶酪为重点,支持奶源质量安全管控、乳品加工基础设施建设与设备购置、生产工艺升级、检验检测设备配备、冷链运输流通体系建设等。

四、补助方式

项目主要通过“先建后补”方式实施,项目实施要与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现行政策衔接,避免重复补助,重点支持定制化、非标准化设施装备的推广应用与改造升级,满足奶业差异化发展需求。各乡镇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奶畜养殖场等主体申报。

各乡镇及奶畜养殖场接文后根据辖区内奶业总体生产情况对全部奶业养殖主体实施项目意愿 (略) 进行摸底,明确目标任务、建设情况等,填写2024年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摸底表(详见附件),并于7月12日-18日(周六日不休息)将项目摸底表及项目实施方案报送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如未上报视为放弃申报此项目。

附件:2024年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摸底表.docx

(略) 云冈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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