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4年7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
传真:0917—*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监督管理科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金隅冀东 (略)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 | 凤翔区田家庄镇河北村金隅冀东 (略) 现有厂区内 | 金隅冀东 (略) | 陕西省现代建 (略) | 项 (略) 凤翔区田家庄镇河北村金隅冀东 (略) 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依托厂区现有水泥窑及其附属设施, (略) 政污泥上料系统,在根据成分对入窑物料系统进行调整和重新配比的基础上,新增处置炉渣,无机含氟污泥、食品残渣、废纺织品、废皮革、废纸、废木材、气化炉渣、作物秸秆、市政污泥等一般固体废物4.*吨/年。项目总投资131.*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
传真:0917—*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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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隅冀东 (略)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 | 凤翔区田家庄镇河北村金隅冀东 (略) 现有厂区内 | 金隅冀东 (略) | 陕西省现代建 (略) | 项 (略) 凤翔区田家庄镇河北村金隅冀东 (略) 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依托厂区现有水泥窑及其附属设施, (略) 政污泥上料系统,在根据成分对入窑物料系统进行调整和重新配比的基础上,新增处置炉渣,无机含氟污泥、食品残渣、废纺织品、废皮革、废纸、废木材、气化炉渣、作物秸秆、市政污泥等一般固体废物4.*吨/年。项目总投资131.*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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