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捐赠项目结余资金用途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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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捐赠项目结余资金用途的公示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研究,普定县红十字会拟将2020年崂山社会捐赠帮扶项目结余资金*.63元调整用于注入“普定县红十字会人道基金”、发展红十字事业(组织建设、救援、救护、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和遗体捐献等)及符合宗旨和人道需求公益项目。

公示时间为从2024年7月12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县红十字会办公室或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反映,电话:0851-*。

普定县红十字会

2024年7月12日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研究,普定县红十字会拟将2020年崂山社会捐赠帮扶项目结余资金*.63元调整用于注入“普定县红十字会人道基金”、发展红十字事业(组织建设、救援、救护、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和遗体捐献等)及符合宗旨和人道需求公益项目。

公示时间为从2024年7月12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县红十字会办公室或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反映,电话:0851-*。

普定县红十字会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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