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连续两年年度未公示年度报告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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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连续两年年度未公示年度报告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公告

广西 (略) (略) , (略) 中洗通用自动化设备厂等9户个人独资企业,广西鹿寨县强丰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查询,你单位未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公示2022-2023年度报告,已被我局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根据《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和《 (略) 法》第二百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你单位属于连续两年未年报的待清理对象之一。

如你单位尚在经营中或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及时与我局取得联系,补报年报、履行法定义务;如你单位已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

逾期不履行年报义务的,我局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将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相关行政处罚程序。

联系电话:0772-*( (略) 场 (略) 场信用股);地址:鹿寨县鹿寨 (略) (略) 场监管局302室。

特此公告!


附件:1.连续2年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广西 (略) (略)

2.连续2年未按规定公示年度 (略) 中洗通用自动化设备厂等9户个人独资企业

3.连续2年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广西鹿寨县强丰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2日

广西 (略) (略) , (略) 中洗通用自动化设备厂等9户个人独资企业,广西鹿寨县强丰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查询,你单位未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公示2022-2023年度报告,已被我局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根据《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和《 (略) 法》第二百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你单位属于连续两年未年报的待清理对象之一。

如你单位尚在经营中或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及时与我局取得联系,补报年报、履行法定义务;如你单位已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

逾期不履行年报义务的,我局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将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相关行政处罚程序。

联系电话:0772-*( (略) 场 (略) 场信用股);地址:鹿寨县鹿寨 (略) (略) 场监管局302室。

特此公告!


附件:1.连续2年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广西 (略) (略)

2.连续2年未按规定公示年度 (略) 中洗通用自动化设备厂等9户个人独资企业

3.连续2年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广西鹿寨县强丰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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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你单位未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公示2022-2023年度报告,已被我局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根据《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和《 (略) 法》第二百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你单位属于连续两年未年报的待清理对象之一。

如你单位尚在经营中或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及时与我局取得联系,补报年报、履行法定义务;如你单位已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

逾期不履行年报义务的,我局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将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相关行政处罚程序。

联系电话:0772-*( (略) 场 (略) 场信用股);地址:鹿寨县鹿寨 (略) (略) 场监管局302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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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连续2年未按规定公示年度 (略) 中洗通用自动化设备厂等9户个人独资企业

3.连续2年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广西鹿寨县强丰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2日

广西 (略) (略) , (略) 中洗通用自动化设备厂等9户个人独资企业,广西鹿寨县强丰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查询,你单位未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公示2022-2023年度报告,已被我局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根据《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和《 (略) 法》第二百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你单位属于连续两年未年报的待清理对象之一。

如你单位尚在经营中或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及时与我局取得联系,补报年报、履行法定义务;如你单位已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

逾期不履行年报义务的,我局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将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相关行政处罚程序。

联系电话:0772-*( (略) 场 (略) 场信用股);地址:鹿寨县鹿寨 (略) (略) 场监管局302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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