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宇宸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节能环保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安徽宇宸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节能环保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新型节能环保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霍山县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股室: (略) 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公示期:2024年4月23号---2024月4月28号

联系电话:0564-*

通讯地址:霍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新型节能环保建材项目

二、建设单位:安徽 (略)

三、项目基本情况:

安徽 (略) 拟在 (略) 霍山县与儿街镇工业集中区,投资*元,新建总建筑面积为*m2厂房作为生产厂房,其中拟新建标准化厂房约*m2,新建仓储约*m2,新建办公、研发综合楼等2600m2,新建试验室400m2,新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一座,新建商品混凝土搅拌生产线2条,并购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安装生产检测设备等辅助工程以及给排水、用电等公用工程及废水、废气处理等环保工程设施,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吨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能力。

四、产业政策符合性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要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本项目属于名录中: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0——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302-商品混凝土;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

五、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工序中产生的粉尘,水泥、粉煤灰储罐粉尘以及食堂油烟。投料工序中产生的粉尘先通过负压收集,后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 排放;水泥、粉煤灰储罐粉尘经过储罐仓顶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DA003~DA010)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1排放要求以及《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新建化粪池进行处理,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级限值后, (略) (略) ,排入与儿街镇污水处理站 。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噪声主要由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组成。采取合理布局、选择低噪音设备和厂房隔音等方式降低噪声污染的产生。采取措施后,该项目的厂界噪声值需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包含沉淀池沉渣、收集的粉尘等。沉淀池沉渣、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至后回用于生产中;危险废物包含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机油及废机油桶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环境风险防范

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定期对废气、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检修;危险废物按照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由专人负责收集、贮存、运输;加强员工日常风险防护宣传和管理。

七、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0.5413t/a,已取得县分局总量指标。

八、环评主要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环保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选址及规划可行。项目运营过程中,各类污染物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在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控,在建设和生产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制度后,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2024年4月23日

屏蔽版安徽 (略) 新型节能环保建材项目.pdf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新型节能环保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霍山县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股室: (略) 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公示期:2024年4月23号---2024月4月28号

联系电话:0564-*

通讯地址:霍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新型节能环保建材项目

二、建设单位:安徽 (略)

三、项目基本情况:

安徽 (略) 拟在 (略) 霍山县与儿街镇工业集中区,投资*元,新建总建筑面积为*m2厂房作为生产厂房,其中拟新建标准化厂房约*m2,新建仓储约*m2,新建办公、研发综合楼等2600m2,新建试验室400m2,新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一座,新建商品混凝土搅拌生产线2条,并购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安装生产检测设备等辅助工程以及给排水、用电等公用工程及废水、废气处理等环保工程设施,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吨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能力。

四、产业政策符合性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要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本项目属于名录中: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0——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302-商品混凝土;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

五、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工序中产生的粉尘,水泥、粉煤灰储罐粉尘以及食堂油烟。投料工序中产生的粉尘先通过负压收集,后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 排放;水泥、粉煤灰储罐粉尘经过储罐仓顶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DA003~DA010)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1排放要求以及《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新建化粪池进行处理,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级限值后, (略) (略) ,排入与儿街镇污水处理站 。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噪声主要由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组成。采取合理布局、选择低噪音设备和厂房隔音等方式降低噪声污染的产生。采取措施后,该项目的厂界噪声值需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包含沉淀池沉渣、收集的粉尘等。沉淀池沉渣、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至后回用于生产中;危险废物包含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机油及废机油桶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环境风险防范

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定期对废气、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检修;危险废物按照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由专人负责收集、贮存、运输;加强员工日常风险防护宣传和管理。

七、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0.5413t/a,已取得县分局总量指标。

八、环评主要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环保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选址及规划可行。项目运营过程中,各类污染物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在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控,在建设和生产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制度后,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2024年4月23日

屏蔽版安徽 (略) 新型节能环保建材项目.pdf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