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金安区2023年度夹口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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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安市金安区2023年度夹口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金安区2023年度夹口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及报告全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众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本次公示的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项目名称: (略) 金安区2023年度夹口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项目地址: (略) 金安区东河口镇横岭村

建设单位: (略) 金安区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

环评单位:安徽 (略)

一、建目概况

夹口湾水库建成于1968年,为小Ⅱ型水库,属丰乐河水系,坝址位于金安区东河口镇横岭村,集水面积0.49km2。水库枢纽工程有大坝、放水涵等建筑物组成。水库设计灌溉面积1100亩,由东河口镇人民政府管理。夹口湾水库主要功能为防洪和灌溉,不具备饮水功能。

2020年12月, (略) 金安区水利局组织对夹口湾水库大坝进行了安全鉴定,溢洪道不满足安全泄洪要求,夹口湾水库大坝被鉴定为“三类坝”,因此,对其进行除险加固是必要的。为了消除夹口湾水库安全隐患,提高水库防洪能力。 (略) 金安区水利局决定开展“ (略) 金安区2023年度夹口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本次工程不改变夹口湾水库的库容、坝高、水位、洪峰流量、下泄流量等水库参数,不对水库进行评价。

(略) 水利局于2023年1月19日出具了《 (略) 金安区2023年度夹口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六水建函〔2023〕40号),同意本项目建设。根据核实,项目具体实施 (略) 金安区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

二、规划相符性分析

《 (略) 金安区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中主要目标: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全面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突出薄弱环节建设,城区及乡镇人口集中区所在地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山洪灾害防治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防汛抗旱能力得到明显提高,防洪抗旱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

重点任务:围绕金安区经济社会发展布局,进一步完善河湖防洪体系,提升中小河流防洪和山洪灾害防治能力,实施丰乐河、陡涧河、张母桥河、张家店河、思古潭河等重要中小河流治理,推进重要支流治理,加强南部山区重点山洪沟灾害治理,推进实施中小型防洪水库工程建设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提升城镇和重点洼地防洪排涝能力建设,推进东河口镇等易涝城镇的防洪治涝工程建设,实施淠河洼地、丰乐河洼地等重点洼地治理。

项目符合性分析:工程主要内容为夹口湾水库除险加固,已纳入《 (略) 金安区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中规划的工程内容,符合规划要求。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民经济分类及行业代码》(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二项“水利”中第3条: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略) 水利局于2023年1月19日出具了《 (略) 金安区2023年度夹口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六水建函〔2023〕40号),同意本项目建设。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施工期污染防治设施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优化项目施工布局,减少施工占地,加强施工管理,加强植被保护,禁止乱占、滥伐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加强宣传,增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免雨季;减少地表裸露时间,减少水土流失的数量;基础开挖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

2.施工期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租住的民宅内的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农肥。工程施工期间,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产生的废水中主要含有高浓度的泥沙和较高浓度的石油类物质,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洒水降尘,不外排。

3.施工期废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场地的扬尘, 建设单位应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减轻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格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关 (略) 建设领域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修订)等七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出入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物料堆放100%覆盖;建筑工地100%安装喷淋设施,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100%达标。

4.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为防止噪声污染,施工期间严格控制和管理产生噪声的设备使用时间,除工程需要外夜间禁止施工,同时要选择放置施工设备的地点和方位,注意使用自然条件和建(构)筑物减噪,使施工期的噪声影响减至最小。施工期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有关规定。

5.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多余土石方,建筑垃圾等。施工期各个施工场区均配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施工承包商安排专人负责生活垃圾的清扫和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相关建筑垃圾处理单位综合利用。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运营期废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属于生态影响型项目,运行期间无生产废气产生。

2.运营期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不设定点管理人员,运营期无水污染物产生。

3.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不设定点管理人员,运营期无生活垃圾生产。

4.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进入营运期,施工期施工行为扰动停止,区域生态环境及生物量得以恢复。施工期由于施工行为、施工人员的影响,施工区域周边可能发生对野生动物的趋离效应;通过加强施工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落实野生动物保护制度,在施工结束后落实植被恢复措施后,周边野生动物活动及分布可以得到恢复。

综上所述, (略) 金安区2023年度夹口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要求。在采用本评价推荐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该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鲍凯 周明晨

联系电话:0564-*

联系地址: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 (略) (略) )

附件:金安区夹口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公示本).pdf


(略) 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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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金安区2023年度夹口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及报告全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众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本次公示的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项目名称: (略) 金安区2023年度夹口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项目地址: (略) 金安区东河口镇横岭村

建设单位: (略) 金安区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

环评单位:安徽 (略)

一、建目概况

夹口湾水库建成于1968年,为小Ⅱ型水库,属丰乐河水系,坝址位于金安区东河口镇横岭村,集水面积0.49km2。水库枢纽工程有大坝、放水涵等建筑物组成。水库设计灌溉面积1100亩,由东河口镇人民政府管理。夹口湾水库主要功能为防洪和灌溉,不具备饮水功能。

2020年12月, (略) 金安区水利局组织对夹口湾水库大坝进行了安全鉴定,溢洪道不满足安全泄洪要求,夹口湾水库大坝被鉴定为“三类坝”,因此,对其进行除险加固是必要的。为了消除夹口湾水库安全隐患,提高水库防洪能力。 (略) 金安区水利局决定开展“ (略) 金安区2023年度夹口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本次工程不改变夹口湾水库的库容、坝高、水位、洪峰流量、下泄流量等水库参数,不对水库进行评价。

(略) 水利局于2023年1月19日出具了《 (略) 金安区2023年度夹口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六水建函〔2023〕40号),同意本项目建设。根据核实,项目具体实施 (略) 金安区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

二、规划相符性分析

《 (略) 金安区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中主要目标: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全面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突出薄弱环节建设,城区及乡镇人口集中区所在地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山洪灾害防治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防汛抗旱能力得到明显提高,防洪抗旱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

重点任务:围绕金安区经济社会发展布局,进一步完善河湖防洪体系,提升中小河流防洪和山洪灾害防治能力,实施丰乐河、陡涧河、张母桥河、张家店河、思古潭河等重要中小河流治理,推进重要支流治理,加强南部山区重点山洪沟灾害治理,推进实施中小型防洪水库工程建设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提升城镇和重点洼地防洪排涝能力建设,推进东河口镇等易涝城镇的防洪治涝工程建设,实施淠河洼地、丰乐河洼地等重点洼地治理。

项目符合性分析:工程主要内容为夹口湾水库除险加固,已纳入《 (略) 金安区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中规划的工程内容,符合规划要求。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民经济分类及行业代码》(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二项“水利”中第3条: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略) 水利局于2023年1月19日出具了《 (略) 金安区2023年度夹口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六水建函〔2023〕40号),同意本项目建设。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施工期污染防治设施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优化项目施工布局,减少施工占地,加强施工管理,加强植被保护,禁止乱占、滥伐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加强宣传,增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免雨季;减少地表裸露时间,减少水土流失的数量;基础开挖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

2.施工期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租住的民宅内的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农肥。工程施工期间,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产生的废水中主要含有高浓度的泥沙和较高浓度的石油类物质,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洒水降尘,不外排。

3.施工期废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场地的扬尘, 建设单位应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减轻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格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关 (略) 建设领域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修订)等七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出入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物料堆放100%覆盖;建筑工地100%安装喷淋设施,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100%达标。

4.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为防止噪声污染,施工期间严格控制和管理产生噪声的设备使用时间,除工程需要外夜间禁止施工,同时要选择放置施工设备的地点和方位,注意使用自然条件和建(构)筑物减噪,使施工期的噪声影响减至最小。施工期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有关规定。

5.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多余土石方,建筑垃圾等。施工期各个施工场区均配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施工承包商安排专人负责生活垃圾的清扫和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相关建筑垃圾处理单位综合利用。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运营期废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属于生态影响型项目,运行期间无生产废气产生。

2.运营期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不设定点管理人员,运营期无水污染物产生。

3.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不设定点管理人员,运营期无生活垃圾生产。

4.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进入营运期,施工期施工行为扰动停止,区域生态环境及生物量得以恢复。施工期由于施工行为、施工人员的影响,施工区域周边可能发生对野生动物的趋离效应;通过加强施工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落实野生动物保护制度,在施工结束后落实植被恢复措施后,周边野生动物活动及分布可以得到恢复。

综上所述, (略) 金安区2023年度夹口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要求。在采用本评价推荐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该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鲍凯 周明晨

联系电话:0564-*

联系地址: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 (略) (略) )

附件:金安区夹口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公示本).pdf


(略) 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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