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民政局关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海曙区民政局关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联合印发的《浙江省“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有关工作要求,海曙区民政局拟委托第三方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现向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意向的专业机构前来报价,项目信息发布期为2024年7月12日至7月18日。
一、项目名称
海曙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二、项目金额
本项目采购金额为*元。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为海曙区有康复需求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基本康复服务,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及社会负担。
1.负责评估确定对象,在镇(街道)残联专干、社区工作人员、社会组织协助下,对其家庭进行入户走访,了解患者的病情、家庭情况、救治救助等信息,开展精康服务介绍,引导居家精神障碍患者参加康复活动。对病情稳定且愿意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的患者建立“一人一档”。
2、对愿意接受精康服务的患者进行专业评估,围绕精神障碍患者的不同需求,有计划、针对性地开展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和精神康复训练,重点提供独立生活能力、社会适应能力、职业能力、生活技能、社交技能、药物自我管理、症
状自我监控等技能训练,同时开展文体、娱乐等综合性康复,并提供精神卫生、心理咨询、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服务。开展专家讲座、线上咨询、同伴支持、“一对一”个性化服务等。探索制定康复评估、转介评估、知情同意、服务协议等规范标准,推进建立精神障碍治疗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双向转介机制。
3、为直接服务人员提供至少20小时的精康专业知识培训。打造精康融合示范点,扶持与培育一批特色标杆精康融合服务,总结梳理精康融合服务经验。
四、机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良好的财务状况的社会组织机构;
2.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商业道德及售后服务能力,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及走私犯罪记录;
3.具有精神卫生、社会工作、心理健康相关专业学历的从业人员;
4.直接从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服务人员,应当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应无性侵害、虐待、拐卖、诈骗、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
五、投标报价
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下午17:30,请将投标资料(包括报价单、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及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资质名单) (略) 海曙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科( (略) 298号海光大厦5楼509室)。联系人:韩艺,联系电话:*。
六、评标方式
本次询价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的方式进行。
(略) 海曙区民政局
2024年7月12日
附件
(单位名称)报价单
委托方 | (略) 海曙区民政局 | |||
项目名称 | 海曙区2024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 |||
报价单位名称 | (加盖公章) | |||
报价单位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内容 | 为有康复需求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基本康复服务,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及社会负担。 | |||
最高限价 | *元 | |||
报价 | 元(大写 )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联合印发的《浙江省“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有关工作要求,海曙区民政局拟委托第三方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现向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意向的专业机构前来报价,项目信息发布期为2024年7月12日至7月18日。
一、项目名称
海曙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二、项目金额
本项目采购金额为*元。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为海曙区有康复需求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基本康复服务,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及社会负担。
1.负责评估确定对象,在镇(街道)残联专干、社区工作人员、社会组织协助下,对其家庭进行入户走访,了解患者的病情、家庭情况、救治救助等信息,开展精康服务介绍,引导居家精神障碍患者参加康复活动。对病情稳定且愿意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的患者建立“一人一档”。
2、对愿意接受精康服务的患者进行专业评估,围绕精神障碍患者的不同需求,有计划、针对性地开展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和精神康复训练,重点提供独立生活能力、社会适应能力、职业能力、生活技能、社交技能、药物自我管理、症
状自我监控等技能训练,同时开展文体、娱乐等综合性康复,并提供精神卫生、心理咨询、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服务。开展专家讲座、线上咨询、同伴支持、“一对一”个性化服务等。探索制定康复评估、转介评估、知情同意、服务协议等规范标准,推进建立精神障碍治疗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双向转介机制。
3、为直接服务人员提供至少20小时的精康专业知识培训。打造精康融合示范点,扶持与培育一批特色标杆精康融合服务,总结梳理精康融合服务经验。
四、机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良好的财务状况的社会组织机构;
2.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商业道德及售后服务能力,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及走私犯罪记录;
3.具有精神卫生、社会工作、心理健康相关专业学历的从业人员;
4.直接从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服务人员,应当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应无性侵害、虐待、拐卖、诈骗、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
五、投标报价
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下午17:30,请将投标资料(包括报价单、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及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资质名单) (略) 海曙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科( (略) 298号海光大厦5楼509室)。联系人:韩艺,联系电话:*。
六、评标方式
本次询价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的方式进行。
(略) 海曙区民政局
2024年7月12日
附件
(单位名称)报价单
委托方 | (略) 海曙区民政局 | |||
项目名称 | 海曙区2024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 |||
报价单位名称 | (加盖公章) | |||
报价单位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内容 | 为有康复需求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基本康复服务,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及社会负担。 | |||
最高限价 | *元 | |||
报价 | 元(大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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