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9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9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9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行政审批大厅)传真:0475-*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阿古拉大 (略) 交汇处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通辽 (略) 年产6500吨异亮氨酸建设项目 | 科尔沁区 | 通辽 (略) | 内蒙古 (略) | 本项目利用原色氨酸生产车间,原色氨酸生产线拆除不再生产,新建一条年产6500 吨异亮氨酸生产线。技改后年产饲料级异亮氨酸5540t、食品级异亮氨酸960t。 | 1、废气 种子培养、大罐发酵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烷总烃、NH3、臭气浓度,收集后经1套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利旧)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限值要求;提取空间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烷总烃、硫酸雾,收集后经1套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饲料级异亮氨酸烘干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旋风+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经一根30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表2 中标准限值,措施可行;本项目饲料级异亮氨酸包装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送入一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根30m 高排气筒排放;食品级异亮氨酸混料、粉碎、包装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送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蒸发结晶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系统排水及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水。 (略) 排入现有工程已建成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最终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陶瓷膜、截留液、母液、废活性炭、除尘器收尘。陶瓷膜由厂家更换回收处理;截留液收集后与苏氨酸产生的截流液配比后,用于生产核苷酸渣;母液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收集后用于谷氨酸水解工段水解脱色后作为有机质原料外售;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脱色工序。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做了相应的处理,对固体废物的处置可做到重新利用,不直接外排至环境,减轻了对环境的影响。 (4)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车间内生产设备的机械摩擦、机械振动所产生的机械噪声。本项目主要采取建筑隔声和安装降震声垫等措施,根据预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运行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
2 | 内蒙古 (略) *t/a铝灰提取高纯度氧化铝项目 | (略) 扎鲁特旗 | 内蒙古 (略) | 内蒙古 (略) | 内蒙古 (略) *t/a铝灰提取高纯度氧化铝项目位于扎鲁特旗扎哈淖尔工业园区内蒙古 (略) 院内,在现有1#车间内部西北侧新增1台回转炉,配套建设铝灰冷却系统1套和废气处理系统1套;在现有4#车间内西侧新增2台煅烧窑、1套雷蒙磨系统、1套浮选系统,配套建设铝灰冷却系统1套、制氧站1座及废气处理系统1套等;在现有厂区内新建1座3780m2危废暂存库、1座1138.27m2产品库房(5#车间,含1套包装系统);在厂区东侧新增占地内新建1座*m2危废暂存库等,其他公辅工程依托现有工程。建设规模为年处理*吨铝灰渣,生产铝锭、陶瓷高岭土、高纯氧化铝,各产品产量根据进厂铝灰渣成分变动而变动。 | 一、废气 1.高纯度氧化铝生产线废气:一级料仓进料口粉尘设集气罩收集,全封闭雷蒙磨粉尘经管线收集,通过引风机负压抽送至1台旋风分离器分离收集后,尾气进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根18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氟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回转炉启炉产生的烟气、回转炉投料、回转炉熔炼烟气,经回转炉配备的集气罩收集;转炉铝灰冷却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收集后的废气输送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排气筒排放。除尘后的废气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限值要求;煅烧炉启炉燃烧烟气、投料废气、煅烧炉煅烧烟气、煅烧后铝灰冷却工序废气、自动包装系统粉尘废气设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输送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排气筒排放。除尘后的废气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限值要求。 2.危废库氨气:危废暂存库氨气,采用库房负压收集,各用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净化后的氨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 二、废水 回转炉、煅烧窑铝灰冷却环节用水,分别设1座30m3循环池循环使用,定期排水全部用于浮选工序,不外排;浮选出料经压滤机压滤后,压滤排水返回至浮选工序继续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1座10m3化粪池沉淀降解,定期清运至扎哈淖尔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项目排水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三、噪声 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安装隔声门窗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且厂区周边200m范围无声环境敏感点,因此,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1)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处置。本项目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作为原料回用至生产工序。化验室废液由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处置。废润滑油、废机油等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处置。损坏的废布袋、破损的铝灰渣吨包袋,由专用容器或袋装收集、密封,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 (2)一般固废:本项目制氧系统吸附塔中的活性氧化铝、沸石分子筛,由供货厂家直接带走,不在厂内贮存。铝灰渣包装袋,收集至危废暂存库暂存,返回原料产生企业重复利用。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9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行政审批大厅)传真:0475-*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阿古拉大 (略) 交汇处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通辽 (略) 年产6500吨异亮氨酸建设项目 | 科尔沁区 | 通辽 (略) | 内蒙古 (略) | 本项目利用原色氨酸生产车间,原色氨酸生产线拆除不再生产,新建一条年产6500 吨异亮氨酸生产线。技改后年产饲料级异亮氨酸5540t、食品级异亮氨酸960t。 | 1、废气 种子培养、大罐发酵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烷总烃、NH3、臭气浓度,收集后经1套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利旧)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限值要求;提取空间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烷总烃、硫酸雾,收集后经1套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饲料级异亮氨酸烘干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旋风+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经一根30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表2 中标准限值,措施可行;本项目饲料级异亮氨酸包装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送入一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根30m 高排气筒排放;食品级异亮氨酸混料、粉碎、包装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送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蒸发结晶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系统排水及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水。 (略) 排入现有工程已建成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最终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陶瓷膜、截留液、母液、废活性炭、除尘器收尘。陶瓷膜由厂家更换回收处理;截留液收集后与苏氨酸产生的截流液配比后,用于生产核苷酸渣;母液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收集后用于谷氨酸水解工段水解脱色后作为有机质原料外售;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脱色工序。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做了相应的处理,对固体废物的处置可做到重新利用,不直接外排至环境,减轻了对环境的影响。 (4)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车间内生产设备的机械摩擦、机械振动所产生的机械噪声。本项目主要采取建筑隔声和安装降震声垫等措施,根据预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运行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
2 | 内蒙古 (略) *t/a铝灰提取高纯度氧化铝项目 | (略) 扎鲁特旗 | 内蒙古 (略) | 内蒙古 (略) | 内蒙古 (略) *t/a铝灰提取高纯度氧化铝项目位于扎鲁特旗扎哈淖尔工业园区内蒙古 (略) 院内,在现有1#车间内部西北侧新增1台回转炉,配套建设铝灰冷却系统1套和废气处理系统1套;在现有4#车间内西侧新增2台煅烧窑、1套雷蒙磨系统、1套浮选系统,配套建设铝灰冷却系统1套、制氧站1座及废气处理系统1套等;在现有厂区内新建1座3780m2危废暂存库、1座1138.27m2产品库房(5#车间,含1套包装系统);在厂区东侧新增占地内新建1座*m2危废暂存库等,其他公辅工程依托现有工程。建设规模为年处理*吨铝灰渣,生产铝锭、陶瓷高岭土、高纯氧化铝,各产品产量根据进厂铝灰渣成分变动而变动。 | 一、废气 1.高纯度氧化铝生产线废气:一级料仓进料口粉尘设集气罩收集,全封闭雷蒙磨粉尘经管线收集,通过引风机负压抽送至1台旋风分离器分离收集后,尾气进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根18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氟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回转炉启炉产生的烟气、回转炉投料、回转炉熔炼烟气,经回转炉配备的集气罩收集;转炉铝灰冷却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收集后的废气输送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排气筒排放。除尘后的废气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限值要求;煅烧炉启炉燃烧烟气、投料废气、煅烧炉煅烧烟气、煅烧后铝灰冷却工序废气、自动包装系统粉尘废气设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输送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排气筒排放。除尘后的废气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限值要求。 2.危废库氨气:危废暂存库氨气,采用库房负压收集,各用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净化后的氨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 二、废水 回转炉、煅烧窑铝灰冷却环节用水,分别设1座30m3循环池循环使用,定期排水全部用于浮选工序,不外排;浮选出料经压滤机压滤后,压滤排水返回至浮选工序继续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1座10m3化粪池沉淀降解,定期清运至扎哈淖尔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项目排水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三、噪声 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安装隔声门窗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且厂区周边200m范围无声环境敏感点,因此,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1)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处置。本项目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作为原料回用至生产工序。化验室废液由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处置。废润滑油、废机油等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处置。损坏的废布袋、破损的铝灰渣吨包袋,由专用容器或袋装收集、密封,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 (2)一般固废:本项目制氧系统吸附塔中的活性氧化铝、沸石分子筛,由供货厂家直接带走,不在厂内贮存。铝灰渣包装袋,收集至危废暂存库暂存,返回原料产生企业重复利用。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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