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利厅关于黄水河应县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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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水利厅关于黄水河应县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晋水审批决〔2024〕271号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黄水河应县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略) 水利局:

你局提交的《关于报批<黄水河应县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报告》(朔水发〔2024〕2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厅组织专家对该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技术评审,现结合专家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黄水河为桑干河的一级支流,发源于宁武县薛家洼乡佟家沟流经朔城区、山阴县,于应县大东庄村入境,在金城镇西朱庄汇入桑干河,河长113km,流域面积2298km2。黄水河在应县境内河长30.618km,河道两岸为村庄、农田,现状主槽及护坡抗冲刷能力低,局部河段淤堵降低河道行洪能力,因此对该段河道治理是必要的。

二、水文

基本同意设计洪水计算方法及采用成果,10年一遇洪峰流量分别为:马兰峪河汇入前412m3/s,茹越峪河汇入前451m3/s,小石峪河汇入前469m3/s,汇入桑干河口前496m3/s。

三、工程地质

(一)基本同意区域地质评述内容,地震基本烈度为Ⅷ度。

(二)基本同意治理段防护工程地质条件与水文地质条件评述内容。

(三)基本同意天然建材调查内容。

四、工程任务与规模

(一)工程任务:通过现状河道村庄防护,主槽疏浚、防护,提升防洪能力。

(二)河道治理范围:起点位于大东庄村,终点至西朱庄村,治理段总长度为30.618km。

(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主槽清淤总长度30.618km;主槽防护长度10.068km;新建堤防长度2.497km。

五、工程设计

(一)同意治理段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洪水,相应堤防级别为5级。

(二)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

(三)基本同意新建堤防及主槽防护工程设计。

(四)基本同意主槽疏浚工程设计。

六、同意施工工期12个月,加强施工过程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七、对不满足相应过流能力的跨河建筑物,当地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洪安全,所需费用由当地自行解决。

八、进一步核实工程占地的范围及类型,如确需征地,按相关程序办理,所需投资由当地自行解决。

九、概算编制符合水利部水总〔2014〕429号、办水总〔2016〕132号、财税〔2018〕32号文及有关规定,按照报告编制期价格水平,核定工程总投资*元。

十、工程建成后,可提升治理段沿河村庄及农田防洪能力,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附件:1.黄水河应县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2.黄水河应县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4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应县水利局



2024 年 05 月 21 日
晋水审批决〔2024〕271号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黄水河应县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略) 水利局:

你局提交的《关于报批<黄水河应县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报告》(朔水发〔2024〕2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厅组织专家对该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技术评审,现结合专家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黄水河为桑干河的一级支流,发源于宁武县薛家洼乡佟家沟流经朔城区、山阴县,于应县大东庄村入境,在金城镇西朱庄汇入桑干河,河长113km,流域面积2298km2。黄水河在应县境内河长30.618km,河道两岸为村庄、农田,现状主槽及护坡抗冲刷能力低,局部河段淤堵降低河道行洪能力,因此对该段河道治理是必要的。

二、水文

基本同意设计洪水计算方法及采用成果,10年一遇洪峰流量分别为:马兰峪河汇入前412m3/s,茹越峪河汇入前451m3/s,小石峪河汇入前469m3/s,汇入桑干河口前496m3/s。

三、工程地质

(一)基本同意区域地质评述内容,地震基本烈度为Ⅷ度。

(二)基本同意治理段防护工程地质条件与水文地质条件评述内容。

(三)基本同意天然建材调查内容。

四、工程任务与规模

(一)工程任务:通过现状河道村庄防护,主槽疏浚、防护,提升防洪能力。

(二)河道治理范围:起点位于大东庄村,终点至西朱庄村,治理段总长度为30.618km。

(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主槽清淤总长度30.618km;主槽防护长度10.068km;新建堤防长度2.497km。

五、工程设计

(一)同意治理段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洪水,相应堤防级别为5级。

(二)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

(三)基本同意新建堤防及主槽防护工程设计。

(四)基本同意主槽疏浚工程设计。

六、同意施工工期12个月,加强施工过程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七、对不满足相应过流能力的跨河建筑物,当地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洪安全,所需费用由当地自行解决。

八、进一步核实工程占地的范围及类型,如确需征地,按相关程序办理,所需投资由当地自行解决。

九、概算编制符合水利部水总〔2014〕429号、办水总〔2016〕132号、财税〔2018〕32号文及有关规定,按照报告编制期价格水平,核定工程总投资*元。

十、工程建成后,可提升治理段沿河村庄及农田防洪能力,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附件:1.黄水河应县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2.黄水河应县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4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应县水利局



2024 年 0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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