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知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命科学基础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新疆知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命科学基础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疆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新疆天地源环保 (略) 编制的《新疆 (略) 生命科学基础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经我局2024年7月1日第24次局务会研究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略) 高新区(新市区) (略) 181号新疆生物医药创新创业园313-316室建设生命科学基础检测实验室项目(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87度35分21.812秒,北纬43度56分26.537秒),租赁面积为674.68平方米。项目布设取材包埋实验室、组化荧光实验室、办公室、危废暂存间、切片区、石蜡包理区、染色质检+冰切区、组化+荧光实验区、组织脱水间、组织取材室、染色脱蜡室、组化荧光脱蜡室、组织暂存间等,组建以组织形态学检测、QPCR检测、蛋白水平WB检测为主的生命科学基础检测实验室。项目实验、检测样本均为固定后科研样本,不含病原菌。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在项目运营期间,须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二)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有通风柜,涉及挥发性有机溶剂的操作均在通风柜内进行,实验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汇入楼内通风系统排放。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醇、二*苯、非*烷总烃、氯化氢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确保厂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
(三)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实验室台面及地面清洁废水、纯水制备浓水、高压蒸汽灭菌锅排水、生活污水经园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后, (略) (略) ,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反渗透膜按照一般工业固废合规处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实验器皿清洗废水经废液桶收集后与实验废液、废样本、废实验耗材(离心管、移液枪头、口罩、手套等)、废活性炭、沾染试剂的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一并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相应环境应急预案,杜绝突发环境风险等事故发生。
(六)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新疆 (略) 生命科学基础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分局〔以下简称高新区(新市区)分局〕。
三、委托高新区(新市区)分局对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 (略) 水磨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新疆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新疆天地源环保 (略) 编制的《新疆 (略) 生命科学基础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经我局2024年7月1日第24次局务会研究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略) 高新区(新市区) (略) 181号新疆生物医药创新创业园313-316室建设生命科学基础检测实验室项目(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87度35分21.812秒,北纬43度56分26.537秒),租赁面积为674.68平方米。项目布设取材包埋实验室、组化荧光实验室、办公室、危废暂存间、切片区、石蜡包理区、染色质检+冰切区、组化+荧光实验区、组织脱水间、组织取材室、染色脱蜡室、组化荧光脱蜡室、组织暂存间等,组建以组织形态学检测、QPCR检测、蛋白水平WB检测为主的生命科学基础检测实验室。项目实验、检测样本均为固定后科研样本,不含病原菌。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在项目运营期间,须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二)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有通风柜,涉及挥发性有机溶剂的操作均在通风柜内进行,实验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汇入楼内通风系统排放。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醇、二*苯、非*烷总烃、氯化氢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确保厂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
(三)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实验室台面及地面清洁废水、纯水制备浓水、高压蒸汽灭菌锅排水、生活污水经园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后, (略) (略) ,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反渗透膜按照一般工业固废合规处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实验器皿清洗废水经废液桶收集后与实验废液、废样本、废实验耗材(离心管、移液枪头、口罩、手套等)、废活性炭、沾染试剂的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一并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相应环境应急预案,杜绝突发环境风险等事故发生。
(六)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新疆 (略) 生命科学基础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分局〔以下简称高新区(新市区)分局〕。
三、委托高新区(新市区)分局对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 (略) 水磨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新疆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新疆天地源环保 (略) 编制的《新疆 (略) 生命科学基础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经我局2024年7月1日第24次局务会研究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略) 高新区(新市区) (略) 181号新疆生物医药创新创业园313-316室建设生命科学基础检测实验室项目(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87度35分21.812秒,北纬43度56分26.537秒),租赁面积为674.68平方米。项目布设取材包埋实验室、组化荧光实验室、办公室、危废暂存间、切片区、石蜡包理区、染色质检+冰切区、组化+荧光实验区、组织脱水间、组织取材室、染色脱蜡室、组化荧光脱蜡室、组织暂存间等,组建以组织形态学检测、QPCR检测、蛋白水平WB检测为主的生命科学基础检测实验室。项目实验、检测样本均为固定后科研样本,不含病原菌。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在项目运营期间,须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二)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有通风柜,涉及挥发性有机溶剂的操作均在通风柜内进行,实验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汇入楼内通风系统排放。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醇、二*苯、非*烷总烃、氯化氢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确保厂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
(三)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实验室台面及地面清洁废水、纯水制备浓水、高压蒸汽灭菌锅排水、生活污水经园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后, (略) (略) ,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反渗透膜按照一般工业固废合规处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实验器皿清洗废水经废液桶收集后与实验废液、废样本、废实验耗材(离心管、移液枪头、口罩、手套等)、废活性炭、沾染试剂的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一并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相应环境应急预案,杜绝突发环境风险等事故发生。
(六)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新疆 (略) 生命科学基础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分局〔以下简称高新区(新市区)分局〕。
三、委托高新区(新市区)分局对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 (略) 水磨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新疆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新疆天地源环保 (略) 编制的《新疆 (略) 生命科学基础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经我局2024年7月1日第24次局务会研究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略) 高新区(新市区) (略) 181号新疆生物医药创新创业园313-316室建设生命科学基础检测实验室项目(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87度35分21.812秒,北纬43度56分26.537秒),租赁面积为674.68平方米。项目布设取材包埋实验室、组化荧光实验室、办公室、危废暂存间、切片区、石蜡包理区、染色质检+冰切区、组化+荧光实验区、组织脱水间、组织取材室、染色脱蜡室、组化荧光脱蜡室、组织暂存间等,组建以组织形态学检测、QPCR检测、蛋白水平WB检测为主的生命科学基础检测实验室。项目实验、检测样本均为固定后科研样本,不含病原菌。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在项目运营期间,须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二)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有通风柜,涉及挥发性有机溶剂的操作均在通风柜内进行,实验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汇入楼内通风系统排放。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醇、二*苯、非*烷总烃、氯化氢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确保厂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
(三)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实验室台面及地面清洁废水、纯水制备浓水、高压蒸汽灭菌锅排水、生活污水经园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后, (略) (略) ,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反渗透膜按照一般工业固废合规处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实验器皿清洗废水经废液桶收集后与实验废液、废样本、废实验耗材(离心管、移液枪头、口罩、手套等)、废活性炭、沾染试剂的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一并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相应环境应急预案,杜绝突发环境风险等事故发生。
(六)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新疆 (略) 生命科学基础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分局〔以下简称高新区(新市区)分局〕。
三、委托高新区(新市区)分局对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 (略) 水磨 (略) 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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