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备购置和生产工艺引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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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备购置和生产工艺引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疆菲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新疆创禹 (略) 编制的《设备购置和生产工艺引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经我局2024年7月1日第24次局务会研究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元(环保投资*元),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轩盛街北二巷135号原有厂区进行改扩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度20分55.400秒,北纬43度49分47.328秒。拟新增1台喷焊集成设备、1台喷砂机、1台超音速火焰喷焊设备;新增1条聚氨酯胶辊生产线。原有设备均进行保留,项目生产供热采用电加热。聚氨酯胶辊生产工艺为:胶辊清洗-喷砂处理-涂胶-浇注-硫化-车削-检验包装。改扩建后产品产能为:新增聚氨酯胶辊60支/年,其他产品与原项目一致无新增。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设备安装过程中须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防止噪声污染,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需及时清运至合规处置场所进行处置。

(二)在项目运营期间,须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车削、喷砂工序以及聚氨酯胶辊生产工艺均在密闭空间进行。车削、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至烟尘处理系统(滤芯式)处理后再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铁芯清洗、聚氨酯胶辊硫化工艺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蓄热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确保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加强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管控,确保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四)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园 (略) ,最终排入下游污水处理厂处理。

(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垃圾清运部门统一处理。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机械加工废屑、废橡胶、焊渣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布(用于去除工件表面残留的金属颗粒)、烟尘处理系统产生粉尘及废滤芯按照一般工业固废合规处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废聚氨酯胶罐、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六)项目核定污染物总量:挥发性有机物0.0202吨/年,从2023年经开区204台燃煤设施拆改项目减排量两倍替代;颗粒物0.6369吨/年,从八钢公司焦炭料场封闭项目减排量两倍替代。

(七)做好土壤及地下水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等按照重点防渗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区生产厂房及辅助工程等为简单防渗。

(八)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相应环境应急预案,杜绝突发环境风险等事故发生。

(九)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设备购置和生产工艺引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 (略) 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局〔以下简称经开区(头屯河区)分局〕。

(十一)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三、委托经开区(头屯河区)分局对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 (略) 水磨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新疆菲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新疆创禹 (略) 编制的《设备购置和生产工艺引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经我局2024年7月1日第24次局务会研究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元(环保投资*元),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轩盛街北二巷135号原有厂区进行改扩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度20分55.400秒,北纬43度49分47.328秒。拟新增1台喷焊集成设备、1台喷砂机、1台超音速火焰喷焊设备;新增1条聚氨酯胶辊生产线。原有设备均进行保留,项目生产供热采用电加热。聚氨酯胶辊生产工艺为:胶辊清洗-喷砂处理-涂胶-浇注-硫化-车削-检验包装。改扩建后产品产能为:新增聚氨酯胶辊60支/年,其他产品与原项目一致无新增。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设备安装过程中须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防止噪声污染,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需及时清运至合规处置场所进行处置。

(二)在项目运营期间,须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车削、喷砂工序以及聚氨酯胶辊生产工艺均在密闭空间进行。车削、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至烟尘处理系统(滤芯式)处理后再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铁芯清洗、聚氨酯胶辊硫化工艺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蓄热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确保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加强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管控,确保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四)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园 (略) ,最终排入下游污水处理厂处理。

(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垃圾清运部门统一处理。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机械加工废屑、废橡胶、焊渣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布(用于去除工件表面残留的金属颗粒)、烟尘处理系统产生粉尘及废滤芯按照一般工业固废合规处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废聚氨酯胶罐、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六)项目核定污染物总量:挥发性有机物0.0202吨/年,从2023年经开区204台燃煤设施拆改项目减排量两倍替代;颗粒物0.6369吨/年,从八钢公司焦炭料场封闭项目减排量两倍替代。

(七)做好土壤及地下水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等按照重点防渗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区生产厂房及辅助工程等为简单防渗。

(八)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相应环境应急预案,杜绝突发环境风险等事故发生。

(九)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设备购置和生产工艺引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 (略) 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局〔以下简称经开区(头屯河区)分局〕。

(十一)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三、委托经开区(头屯河区)分局对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 (略) 水磨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新疆菲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新疆创禹 (略) 编制的《设备购置和生产工艺引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经我局2024年7月1日第24次局务会研究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元(环保投资*元),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轩盛街北二巷135号原有厂区进行改扩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度20分55.400秒,北纬43度49分47.328秒。拟新增1台喷焊集成设备、1台喷砂机、1台超音速火焰喷焊设备;新增1条聚氨酯胶辊生产线。原有设备均进行保留,项目生产供热采用电加热。聚氨酯胶辊生产工艺为:胶辊清洗-喷砂处理-涂胶-浇注-硫化-车削-检验包装。改扩建后产品产能为:新增聚氨酯胶辊60支/年,其他产品与原项目一致无新增。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设备安装过程中须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防止噪声污染,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需及时清运至合规处置场所进行处置。

(二)在项目运营期间,须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车削、喷砂工序以及聚氨酯胶辊生产工艺均在密闭空间进行。车削、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至烟尘处理系统(滤芯式)处理后再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铁芯清洗、聚氨酯胶辊硫化工艺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蓄热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确保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加强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管控,确保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四)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园 (略) ,最终排入下游污水处理厂处理。

(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垃圾清运部门统一处理。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机械加工废屑、废橡胶、焊渣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布(用于去除工件表面残留的金属颗粒)、烟尘处理系统产生粉尘及废滤芯按照一般工业固废合规处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废聚氨酯胶罐、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六)项目核定污染物总量:挥发性有机物0.0202吨/年,从2023年经开区204台燃煤设施拆改项目减排量两倍替代;颗粒物0.6369吨/年,从八钢公司焦炭料场封闭项目减排量两倍替代。

(七)做好土壤及地下水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等按照重点防渗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区生产厂房及辅助工程等为简单防渗。

(八)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相应环境应急预案,杜绝突发环境风险等事故发生。

(九)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设备购置和生产工艺引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 (略) 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局〔以下简称经开区(头屯河区)分局〕。

(十一)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三、委托经开区(头屯河区)分局对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 (略) 水磨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新疆菲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新疆创禹 (略) 编制的《设备购置和生产工艺引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经我局2024年7月1日第24次局务会研究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元(环保投资*元),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轩盛街北二巷135号原有厂区进行改扩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度20分55.400秒,北纬43度49分47.328秒。拟新增1台喷焊集成设备、1台喷砂机、1台超音速火焰喷焊设备;新增1条聚氨酯胶辊生产线。原有设备均进行保留,项目生产供热采用电加热。聚氨酯胶辊生产工艺为:胶辊清洗-喷砂处理-涂胶-浇注-硫化-车削-检验包装。改扩建后产品产能为:新增聚氨酯胶辊60支/年,其他产品与原项目一致无新增。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设备安装过程中须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防止噪声污染,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需及时清运至合规处置场所进行处置。

(二)在项目运营期间,须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车削、喷砂工序以及聚氨酯胶辊生产工艺均在密闭空间进行。车削、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至烟尘处理系统(滤芯式)处理后再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铁芯清洗、聚氨酯胶辊硫化工艺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蓄热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确保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加强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管控,确保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四)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园 (略) ,最终排入下游污水处理厂处理。

(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垃圾清运部门统一处理。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机械加工废屑、废橡胶、焊渣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布(用于去除工件表面残留的金属颗粒)、烟尘处理系统产生粉尘及废滤芯按照一般工业固废合规处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废聚氨酯胶罐、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六)项目核定污染物总量:挥发性有机物0.0202吨/年,从2023年经开区204台燃煤设施拆改项目减排量两倍替代;颗粒物0.6369吨/年,从八钢公司焦炭料场封闭项目减排量两倍替代。

(七)做好土壤及地下水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等按照重点防渗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区生产厂房及辅助工程等为简单防渗。

(八)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相应环境应急预案,杜绝突发环境风险等事故发生。

(九)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设备购置和生产工艺引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 (略) 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局〔以下简称经开区(头屯河区)分局〕。

(十一)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三、委托经开区(头屯河区)分局对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 (略) 水磨 (略) 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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