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7月11日拟作出北方药谷德生生物制剂二车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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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7月11日拟作出北方药谷德生生物制剂二车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7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邮编:*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5号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北方药谷德生生物制剂二车间项目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二十街65号

北方药谷德生(沈阳) (略)

沈阳 (略)

本扩建项目位于北方药谷德生(沈阳) (略) 生物药国际CDMO基地项目二期A阶段工程的2-01#楼制剂生产楼,利用一二三层部分预留面积建设一条水针、粉针制剂生产线,进行治疗性生物制品药品(水针、粉针产品)的生产,主要工艺为:配制、灌装、冻干、轧盖、灯检、包装入库。生产治疗性生物制品药品(水针产品)*支/年,治疗性生物制品药品(粉针产品)*支/年。

本项目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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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NH3、H2S、臭气浓度。

根据“报告表”,所依托在建污水处理站NH3、H2S、臭气浓度经负压收集+ UV光氧+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污水处理站NH3、H2S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浓度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厂界NH3、H2S、臭气浓度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注射水设备排污水、纯水设备排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设备清洗废水、西林瓶洗瓶废水、蒸汽冷凝水排污水、员工洗衣废水及生活污水。

根据“报告表”, 注射水设备排污水、纯水设备排污水、蒸汽冷凝水排污水排入在建污水处理站末端清水池 (略) (略) ,最终进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6m3)停留后与员工洗衣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设备清洗废水、西林瓶洗瓶废水排入厂区在建污水处理站, (略) (略) 排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现有在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200m3/d,主要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消毒”,本扩建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站废水总处理量为461.95m3/d,能容纳本扩建项目所排废水,依托在建污水处理站可行。

废水(pH值、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除外)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pH值、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一次性配液系统、洗瓶机、隧道烘箱、器具清洗机、双扉脉动真空灭菌柜、灌装机、冻干机、轧盖机等设备。

根据“报告表”,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密闭设备间等措施,厂界处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主要为不合格药品、废内包装物、废UV灯管、污水处理站废活性炭;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外包装物;生化污泥以及生活垃圾。

本扩建项目不合格药品、废内包装物、废UV灯管、污水处理站废活性炭收集暂存于现有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外包装物收集暂存于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化污泥需进行鉴定,未进行鉴定之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暂存与管理,若鉴定为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固体废物进行暂存与管理。

根据“报告表”,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满足《 (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7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邮编:*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5号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北方药谷德生生物制剂二车间项目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二十街65号

北方药谷德生(沈阳) (略)

沈阳 (略)

本扩建项目位于北方药谷德生(沈阳) (略) 生物药国际CDMO基地项目二期A阶段工程的2-01#楼制剂生产楼,利用一二三层部分预留面积建设一条水针、粉针制剂生产线,进行治疗性生物制品药品(水针、粉针产品)的生产,主要工艺为:配制、灌装、冻干、轧盖、灯检、包装入库。生产治疗性生物制品药品(水针产品)*支/年,治疗性生物制品药品(粉针产品)*支/年。

本项目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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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NH3、H2S、臭气浓度。

根据“报告表”,所依托在建污水处理站NH3、H2S、臭气浓度经负压收集+ UV光氧+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污水处理站NH3、H2S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浓度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厂界NH3、H2S、臭气浓度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注射水设备排污水、纯水设备排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设备清洗废水、西林瓶洗瓶废水、蒸汽冷凝水排污水、员工洗衣废水及生活污水。

根据“报告表”, 注射水设备排污水、纯水设备排污水、蒸汽冷凝水排污水排入在建污水处理站末端清水池 (略) (略) ,最终进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6m3)停留后与员工洗衣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设备清洗废水、西林瓶洗瓶废水排入厂区在建污水处理站, (略) (略) 排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现有在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200m3/d,主要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消毒”,本扩建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站废水总处理量为461.95m3/d,能容纳本扩建项目所排废水,依托在建污水处理站可行。

废水(pH值、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除外)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pH值、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一次性配液系统、洗瓶机、隧道烘箱、器具清洗机、双扉脉动真空灭菌柜、灌装机、冻干机、轧盖机等设备。

根据“报告表”,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密闭设备间等措施,厂界处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主要为不合格药品、废内包装物、废UV灯管、污水处理站废活性炭;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外包装物;生化污泥以及生活垃圾。

本扩建项目不合格药品、废内包装物、废UV灯管、污水处理站废活性炭收集暂存于现有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外包装物收集暂存于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化污泥需进行鉴定,未进行鉴定之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暂存与管理,若鉴定为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固体废物进行暂存与管理。

根据“报告表”,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满足《 (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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