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1日拟作出沈阳霹雳火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加工再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1日拟作出沈阳霹雳火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加工再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7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 (略) 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霹雳火 (略) 固体废物加工再利用建设项目 | 苏家屯区 | 沈阳霹雳火 (略) | 辽宁 (略) | / | / | 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苏家屯区白清姚千街道唐台村,租用沈阳水泥熟料基地建设指挥部部分闲置空地进行生产。项目分为两期:一期建设机制砂生产线及配套附属设施,包括1座全封闭生产厂房(内含一般固废暂存区)、1座封闭原料库、1座封闭成品库、1座储水池、1座三级沉淀池、1处危废贮存点;以本溪歪头山铁矿高压辊磨石料为主要原料,通过投料、筛分、洗砂、脱水等工序,年产*吨机制砂和4.*吨骨料。二期建设碎石骨料生产线,包括1座全封闭生产厂房、1座封闭成品库,以本溪歪头山铁矿废石为主要原料,通过投料、破碎、筛分等工序,年产12型、13型碎石各5.*吨、骨料4.*吨。二期工程原料库、危废贮存点、一般固废暂存区等依托一期。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生活用水采用外购桶装水;生产用水外购,经槽车运送存于储水池内; (略) 政工程;供暖采用电采暖。 | 1.废气 项目采用订单式生产,原料及成品存放于全封闭库房内,成品直接外售,应做到即产即运。遇特殊原因产品无法外运时,应立即停产,确保原料及成品不在封闭库外露天堆放,造成大气污染。 项目全部生产工序均应在封闭车间中进行,上料输送、破碎、筛分、出料等产尘点应设置喷雾喷淋系统降尘,一期制砂筛分、二期破碎筛分废气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所使用(包括协议和租用)的柴油货运车辆应达到国三阶段以上排放标准,同时应严格遵守《 (略) 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机动 (略) 移动机械低排放区的通告》规定, (略) 移动机械应达到国一以上阶段排放标准并进行环保编码登记。运输车辆应设置篷布遮盖严密运输,厂 (略) 地面应实施硬化,在厂区入口设置车辆轮胎冲洗槽, (略) 面湿扫控制扬尘污染。 2.废水 项目机制砂生产废水应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运输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冲洗槽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项目应将危险废物暂存点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一期生产车间、沉淀池、储水池、洗车槽、旱厕等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3.噪声 本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和运输,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车间内等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昼间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属于危险废物,应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收尘灰、废布袋、沉淀池废泥沙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分类分区存放于一期工程厂房内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内,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7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 (略) 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霹雳火 (略) 固体废物加工再利用建设项目 | 苏家屯区 | 沈阳霹雳火 (略) | 辽宁 (略) | / | / | 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苏家屯区白清姚千街道唐台村,租用沈阳水泥熟料基地建设指挥部部分闲置空地进行生产。项目分为两期:一期建设机制砂生产线及配套附属设施,包括1座全封闭生产厂房(内含一般固废暂存区)、1座封闭原料库、1座封闭成品库、1座储水池、1座三级沉淀池、1处危废贮存点;以本溪歪头山铁矿高压辊磨石料为主要原料,通过投料、筛分、洗砂、脱水等工序,年产*吨机制砂和4.*吨骨料。二期建设碎石骨料生产线,包括1座全封闭生产厂房、1座封闭成品库,以本溪歪头山铁矿废石为主要原料,通过投料、破碎、筛分等工序,年产12型、13型碎石各5.*吨、骨料4.*吨。二期工程原料库、危废贮存点、一般固废暂存区等依托一期。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生活用水采用外购桶装水;生产用水外购,经槽车运送存于储水池内; (略) 政工程;供暖采用电采暖。 | 1.废气 项目采用订单式生产,原料及成品存放于全封闭库房内,成品直接外售,应做到即产即运。遇特殊原因产品无法外运时,应立即停产,确保原料及成品不在封闭库外露天堆放,造成大气污染。 项目全部生产工序均应在封闭车间中进行,上料输送、破碎、筛分、出料等产尘点应设置喷雾喷淋系统降尘,一期制砂筛分、二期破碎筛分废气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所使用(包括协议和租用)的柴油货运车辆应达到国三阶段以上排放标准,同时应严格遵守《 (略) 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机动 (略) 移动机械低排放区的通告》规定, (略) 移动机械应达到国一以上阶段排放标准并进行环保编码登记。运输车辆应设置篷布遮盖严密运输,厂 (略) 地面应实施硬化,在厂区入口设置车辆轮胎冲洗槽, (略) 面湿扫控制扬尘污染。 2.废水 项目机制砂生产废水应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运输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冲洗槽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项目应将危险废物暂存点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一期生产车间、沉淀池、储水池、洗车槽、旱厕等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3.噪声 本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和运输,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车间内等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昼间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属于危险废物,应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收尘灰、废布袋、沉淀池废泥沙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分类分区存放于一期工程厂房内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内,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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