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一中高铁新区校区新建工程项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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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一中高铁新区校区新建工程项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调查地 (略) 高铁新区, (略) ,南至区公安训练基地, (略) ,北 (略) ,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9′54.78′′,北纬29°36′37.33′′,地块四周为村庄、天然水塘、农田等,地块占地面积*.53m2(约合95.7458亩)。

本地块现状历史沿革清晰,调查地块一直为农村集体农用地,土地使用人为狮子街道住岭社区居民委员会、狮子街道龙岗村村民委员会,2022年10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下达批复, (略) 人民政府《关于柴桑区2022年度 (略) 建设用地的请示》(九自然资文[2022]249号)转为建设用地,拟 (略) 柴桑区教育体育局, (略) 柴桑区教育体育局文件《 (略) 一中高铁新区校区建设用地的申请》(柴教体文[2023]1号), (略) 柴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略) 一中高铁新区校区新建工程立项的批复》(柴发改投资字[2022]161号),地块拟用作教育用地, (略) 一中高铁新区校区。2023年6月现场踏勘,地块北部主要为荒地及少量林地,地块现状中至南部主要为林地和零星菜地,六七户村民房屋,有1处天然水塘,水塘占地面积约为4.6亩,主要靠大气降水补给,用于灌溉。

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建设用地地块情况核实证明,调查地块作为中小学用地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査”。 (略) 柴桑区教育体育局委托江西 (略) ( (略)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对该场地开展土壤调查工作,并编制形成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本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在国家和我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项目有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相关技术导则要求,成立项目组,开展了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调查工作,编制了《九江市一中高铁新区校区新建工程项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调查过程简述如下:

1、污染识别:

(1)通过资料收集与文件审核、现场踏勘及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方式,收集了地块及周边区域的自然环境状况、环境污染历史、地质、水文地质、地块历史使用情况、地块周边活动等信息。

(2)通过资料分析和人员访谈,得知该地块一直为农村集体农用地,现场踏勘地块现状有林地、荒地、村民房屋、天然水塘和零星菜地,土方未见明显污染迹象,未见危险废物堆放、填埋;地块对周边的影响可以忽略。

(3)通过现场踏勘,掌握了周边地块的邻近区域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敏感对象主要有菜地、村庄、地表水体、机关单位等。

2、调查结论:经对地块和周边企业的调查与分析,该地块判断为未污染地块。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4.2.1,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可以作为中小学用地开发。

, (略) ,九江

调查地 (略) 高铁新区, (略) ,南至区公安训练基地, (略) ,北 (略) ,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9′54.78′′,北纬29°36′37.33′′,地块四周为村庄、天然水塘、农田等,地块占地面积*.53m2(约合95.7458亩)。

本地块现状历史沿革清晰,调查地块一直为农村集体农用地,土地使用人为狮子街道住岭社区居民委员会、狮子街道龙岗村村民委员会,2022年10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下达批复, (略) 人民政府《关于柴桑区2022年度 (略) 建设用地的请示》(九自然资文[2022]249号)转为建设用地,拟 (略) 柴桑区教育体育局, (略) 柴桑区教育体育局文件《 (略) 一中高铁新区校区建设用地的申请》(柴教体文[2023]1号), (略) 柴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略) 一中高铁新区校区新建工程立项的批复》(柴发改投资字[2022]161号),地块拟用作教育用地, (略) 一中高铁新区校区。2023年6月现场踏勘,地块北部主要为荒地及少量林地,地块现状中至南部主要为林地和零星菜地,六七户村民房屋,有1处天然水塘,水塘占地面积约为4.6亩,主要靠大气降水补给,用于灌溉。

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建设用地地块情况核实证明,调查地块作为中小学用地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査”。 (略) 柴桑区教育体育局委托江西 (略) ( (略)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对该场地开展土壤调查工作,并编制形成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本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在国家和我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项目有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相关技术导则要求,成立项目组,开展了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调查工作,编制了《九江市一中高铁新区校区新建工程项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调查过程简述如下:

1、污染识别:

(1)通过资料收集与文件审核、现场踏勘及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方式,收集了地块及周边区域的自然环境状况、环境污染历史、地质、水文地质、地块历史使用情况、地块周边活动等信息。

(2)通过资料分析和人员访谈,得知该地块一直为农村集体农用地,现场踏勘地块现状有林地、荒地、村民房屋、天然水塘和零星菜地,土方未见明显污染迹象,未见危险废物堆放、填埋;地块对周边的影响可以忽略。

(3)通过现场踏勘,掌握了周边地块的邻近区域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敏感对象主要有菜地、村庄、地表水体、机关单位等。

2、调查结论:经对地块和周边企业的调查与分析,该地块判断为未污染地块。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4.2.1,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可以作为中小学用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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